成与发展。同时,国家的统治模式,社会的组织结构,也会形成一个民族在哲学、宗教、文学艺术和伦理道德方面的种种差异。 总之,先秦伦理思想的产生有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地理环境等诸多条件。可以说,相对封闭的大陆型的自然地理环境、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条件、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背景以及人文主义的价值导向是先秦伦理思想赖以生成的土壤。正是在上述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华民族创造了璀璨的文化,形成了博大精深的先秦伦理思想。 1、相对封闭的大陆型的自然地理环境
地理条件虽然不是决定人类历史进程的主要条件,但地理环境的特征则深刻影响着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影响着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关系的发展,进而影响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性格特征,价值取向,从而形成包含着不同伦理诉求的民族文化。对此,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就提出了一个非常独到的理论,即挑战与回应的理论。这一理论就认为,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该民族对其生存环境给予自己挑战的一种回应。也就是说,每个民族的生存环境对其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是人类对自然的回应与认知,自然地理环境是文化生成的先决条件。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
中国所处的地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大陆型的自然地理环境。这一地区东南濒浩瀚无垠的太平洋,西南为高耸入云的青藏高原,西面紧邻常年高寒冻土的帕米尔高原,北界漫漫黄沙的蒙古大漠,与其他民族处在一种相对隔绝的状态,这就决定了中华文化是一个自然生成具
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系统。同时,这种地理环境也导致了中华古代文明相对封闭的特点。中国所处的东亚大地,江河纵横,土质肥沃,农业非常发达。农业是一个靠天吃饭的薄弱产业,自然环境的变化往往会对农业产生十分巨大的影响,这就导致了中国人非常关注天人关系,关注自然。与此同时,相对隔绝的地理环境使得生活在这片广袤土地上的人们不得不去关注自己与周围人及周围世界的关系,因而自然不自然地将注意力投向了人伦道德。加之,相对封闭且面积广袤的国土,超越历史发展阶段所创造的辉煌文明,也导致了中国人的固步自封、盲目自大,但也造就了中华民族勤劳善良、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的民族性格。 2、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条件
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形态基础之上的。成书于西汉的《盐铁论》称:“匹夫之力,尽于南田,匹妇之力,尽于麻枲,田野辟,麻枲治,则上下俱衍,何困乏之有矣。”(《盐铁论·园池》)这种匹夫尽力耕作,匹妇尽力纺织的小农经济,是秦汉以来中国社会的基础。这种经济形态拥有自发的调节能力和完备自给自足的特征。其生产条件、生产资料、生产方式都带有天然的自然因素。五谷的播种、生产、收获都与天时节气相适应。如果违背节气,生产便要受到损害。农业生产的这种特点,在培养中国人乐天安命特征的同时,也造就了中国人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性格。农业生产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的,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以及相对固定的土地注定了农业收成的有限性。因
此,能否勤于耕作便成为了能否获取更多收成的重要因素。同时由于农业税收是古代中国主要财政来源。农民承担着沉重的赋役重担。因此,每一个家庭若想糊口度日,就不仅需要勤劳耕作,更需要勤俭持家,这就造就了中国人勤俭持家的美德。同时,先民们在江河流域的土地上的耕耘播种,直接与自然相接,也真切地感受到了自然的博大、旷远,人对自然的关注日益提升,天地自然的观念开始进入人的视野,人与自然培育出了一种相容、相近、相合的关系。在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一体中,人们安于既定的一切,满足于存在的合理性,过着一种自给自足、乐天安命的生活。他们对人际关系的要求更多的是要相安无事,互相扶持。甚或是天地永恒,万物和谐。就一个民族而言,她所希望的是与外族和平共处,纵使自己强大到足以征服整个世界,亦不过是充满自豪感而己;当她遭受外族侵略时,定会为国家的独立奋勇杀敌,舍生取义,目的还是为了获得与人无碍,自然宁静的生活。可以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就了中华民族和平、和谐,乐天安命,知足常乐,与事无争的性格。同时由于农业对于安邦定国的重要影响,也推动了中国古代重民思想的形成。农民不安定,必将影响农业的发展,农业发展受到影响,就会影响民心的安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进而触动天下的统治基础。因此,统治者若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就要重民,重民就要安民富民,这就需要鼓励和发展农业。农业发展了,既满足了农民的生存需要,也巩固了自己的统治。正因为如此,重民思想成为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一贯之道。中国古代的思想大多都忧国忧民,这种忧民思想是重民传统的体现。孔子就主张众民、富民、
安民。对于如何富民,他提出了平均主义经济政策。孟子更是提出仁政治国的主张,大肆宣扬制民之产,并大声极呼:“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可以说这一切都是农业文明在伦理道德方面带给中国的影响。正是由于上述观念的形成为先秦思想家的伦理诉求提供了一个基本着眼点,进而推动了先秦伦理思想的产生发展。
3、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背景
关于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中外学者有许多分析。梁启超认为:“吾中国之社会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陈独秀说,中国社会是“家庭本位”的社会,西方社会是“个人本位”的社会。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与美国学者费正清分析中国传统社会时,也都认为中国是一个“家族结构式”的社会。当然,家族并非中国独有的产物,梅因分析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结构上的差异时提出,古代社会“是一个许多家庭的集合体”,而“近代社会则是一个个人的集合”。但像中国社会如此根深蒂固的家族文化,可以说是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质。
“依血缘而结合为群体并普遍存在于各民族的民族社会,是先民们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状况下战胜自然赖以生存的保证。当人类向文明时代过渡时,发生了社会组织由血缘向地缘的转变。但不同民族因不同文化背景与生产力状况而在转变的方式、程度上存在着差异。古希腊人的血缘纽带因频繁迁徙而迅速解体,出现了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组织,城邦式的国家随之诞生,旧的血缘纽带正成为
桎梏而必须被打破,这是具有典型意义的一种转变。”恩格斯认为,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被破坏,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而中国却不同。由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过程中,氏族关系没有彻底解体,血缘机制得到保留。氏族首领直接转变为奴隶主贵族,社会制度又逐渐从家族奴隶制发展成为宗族奴隶制,建立起“家邦式”的国家,国即家的延伸和扩大。这样,社会组织主要在父子、君臣、夫妇之间的宗法原则下组织起来,中国社会成为一个以宗法血缘组织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其后由于所从事的定居农业,部众基本聚族而居,又把这种血缘关系继续保持下去,使宗法制得以长期延续。可以说,自然经济是宗法制度滋生和繁衍的土壤。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尊崇共同祖先以维系亲情,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父系家长制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族血缘联系。可以说中国的血缘宗法制度对包括先秦伦理思想在内的整个伦理道德文化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由于宗法意识长期熏陶,中国人的血缘观念显得异常强烈,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孝”这一道德观念的产生。孝萌芽于原始社会后期,西周时期,逐渐成为调节家庭和家族内部关系的道德规范。可以说对父母的恭敬、赡养、尊重和爱戴,被看作是子女必尽的道德义务,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便被视作大逆不道的行为,是要受到家族的惩治和别人的唾泣的。与此相关,由孝出发,中国人非常注重亲情,亲族交往可以说是人际交往的重要方面,亲族圈是中华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