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环境。在这样一种人际活动圈中,亲族之间的互相帮助可谓司空见惯,如兄弟相亲,亲朋互助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传统美德的形成,推动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平稳发展。此外,随着宗法制的确立和发展,随着宗统和君统的结合,宗法社会伦理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孔子就提出“孝慈则忠”,把忠看作是孝的表现,孝是忠的实质。忠指待人忠实诚恳,尽心竭力。同时由于家国一体的结构,忠也指忠诚于君主。在父系家长制度统治的社会中,君权只不过是父权的扩大。因此,忠只不过是孝的引申和扩大。这一特征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们研究先秦伦理,就不能不探讨家国一体的政治结构,也不能不探讨宗法血缘制度对先秦伦理思想的影响,因为正是上述的政治结构特征所导致的浓厚的家庭本位取向,为先秦伦理道德反思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视野和取之不竭的源泉。早在《尚书·皋陶谟》中就提出了“知人则哲”的观点,反映了中国人对自身的深切关注与思考。《老子·二十五章》中更是有言云: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表达了对人自身力量的深刻认知。作为战国时期显学的儒家则更为重视人的价值与尊严,如孔子就极重人事而轻视鬼神,孟子则从人兽之别对人进行界定,认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孝父,则近于禽兽”(《孟子·腾文公上》)。而《礼记·礼运》篇则更是对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进行了热情地讴歌与赞誉,其中说到:“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在其看来,人不仅是万物之中之最高贵者,而且是万物之本,万物之源。由于可见,在中国悠
久的历史文化之中,人文主义思想是早发而成熟的。
这种早发而成熟的人文主义倾向从中国人对待天地鬼神的态度上也可以略见一斑。可以说中国人有着极为深厚的人文主义倾向,却鲜有浓郁的宗教情怀。客观地来说,自周以来,中国历史上便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神权政治。整体而言,“入世主义和非宗教化”是中国人基本的生活态度。
当然,中国古代也有较为浓厚的宗教迷信思想,迷信“天”、迷信“命”,不过,这种天命之论却也是与人世紧密相联的。如在儒家那里,它更多地属于一种道德观念,天命都是指向现实生活的,即他们都是力图通过确立“天”的权威来推行道德。也就是说,这种思想是把现实的人世作为人的最终归宿,或者说,天道不过是推行人道的工具罢了。
虽然中国人确认了人在宇宙仓穹中的地位与价值,但这并不能够说明中国人将天与人割裂了开来,将人凌驾于天地之上。事实上,在天人关系上,中国人一直秉持着“天人合一”的质朴思想。“天人合一”的思想表达了中国人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热切关注。也反映了中国人对人自身地位与价值的理性认知,这种思维方式对先秦时期的伦理思想乃至整个传统伦理思想的生成以及中华民族道德的形成,都具有着独特的意义。中国人的人文主义倾向不仅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表现为对人自身地位与力量的确认与肯定,表现为对人与自然关系地理性认知,还表现为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关注。中国人深刻地认识到人的作用与价值,但在传统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也使他们深刻地认识
到人的价值只有通过群体的互助才能表现出来。我们知道,小农经济具有脆弱性,农民必须以家庭或宗族为单位,协同劳动,抵御自然灾害的侵扰。个体小农只有通过群体的组合,在群体力量的显示中才能得以实现自己,因而他们在自身的生存中深感群体的重要,也特别注重群体关系,正是在这一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下,造就了中国人以社会群体作为价值主体的整体主义的价值倾向。可以说,中国文化的人文主义倾向,对中国先秦伦理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先秦诸子注重人事、珍视生命、轻视鬼神、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置重整体利益便是一最好见证。
(三)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伦理思想 1.儒家的伦理体系: (1)“天人和合”的天人观
先秦儒家虽主张天人合一,并非是将人置于毫无主动性的位置,而是以人为中心来对天人关系进行思考的。“也就是说,儒家对于天人关系的解决一开始就是把主体的社会价值加之于自然,使自然不仅成为客观自然规律的承担者,也成为社会伦理准则的承担者。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便与人的社会活动联系在了一起。”不过,儒家为了寻找哲学理论根据,也吸收了道家的自然思想,发展了伦理化的天道观,并用伦理化之天作为宇宙的法则去决定社会、人生,规范人的行为。儒家和合的天人观向我们昭示,人是万物之灵,“有了人类,整个宇宙才从无意义的一团漆黑迈入有意义的一片光明”因此,人类不能也不应该无为,应该意识到自己“替天行道”、“赞天地之化育”的重任,
努力探索自然、发展科技。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人和自然之间休戚与共的关系,依据天德仁本——人之所归的道德原则,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反之,惟满足人的物欲、好奇是务,盲目求取,大肆开发、掠夺,不仅会使人的生命意义黯然失色,而且还可能使人类陷于万劫不复的深渊。 (2)崇道尚德的价值取向
先秦的儒者始终把道德完善作为最高理想,或者说,他们并不单纯追求物质生活的幸福,而是把道德完善作为人生幸福的本质内容。孔子就曾提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徒,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在孔子看来,人生最高的价值目标是仁义道德,是崇高的精神生活。他十分赞赏为追求崇高的道德价值目标而“固穷不滥”,“守死善道”者。 (3)善恶双重建构的人性论
人性问题,是中国伦理学中最重要的或者说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中国伦理思想家们对于人性的讨论,主要是从善恶的角度进行的。也就是说他们探讨的是人的道德的本性或道德的本质。有了对于人的道德本性的认识,才使得建立一个合乎人性的社会伦理规范体系及合理的道德修养方法成为可能。“所以,我们可以说,关于人性及其善恶的理论,是中国伦理思想家们建立其伦理思想体系的基石。” (4)“以义制利”的价值原则
义利关系是中国传统道德极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先秦的春秋战国
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急剧变化的时代。在这社会风云激荡、兼并战争频繁的五百多年间,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局面。儒、墨、道、法、名、兵、阴阳等各家各派的学术思想纷纷涌现,他们围绕社会巨变中的各种问题,提出各自的见解,而义利关系是其中一个主要的理论问题。 (5)“重礼贵和”的价值追求
根据这种贵和的道德价值取向,儒家强调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发生冲突时,要采取恭敬、谦忍的态度,以群体利益至上原则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以此造就一个和谐的社会关系。而一个和谐的社会才是一个理想的道德社会。
(6)仁民爱物的道德理想与“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
仁在儒家伦理思想之中是一个涵义极其丰富的概念,其内容有广狭之分。广义的仁是一个全德之称,几乎可以概括所有的德目;狭义的仁即五常之一,主要是指以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道德情感为主要内涵的道德规范。
2.墨家的伦理思想: (1)“兼相爱”的道德理想 (2)义利合一的伦理准则
(3)“合其志功而观”的道德评价原则
在道德评价问题上,历来就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以行为动机为道德评价的根据,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以行为效果为评价根据。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行为的动机被人们称之为志,行为的效果则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