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
表2-1 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学前教育: 幼儿在员人数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学前两年毛入园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单位 2019年 2015年 2020年 % % % 74 65 3600 85 70 4000 95 80 万人 2658 50.9 60.0 70.0
2.1.3实施《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需要
辽宁省农村乡镇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为改善农村学前教育相对滞后的现状,辽宁将乡镇中心幼儿园(所)列入乡镇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所需教职工编制在本乡镇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重点用于解决园长和骨干教师编制,确保全省农村学前三年教育实现普及化、规范化和优质化。 按照《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计划》,到2010年,全省农村将全面普及学前两年教育,3至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75%,学前教育普及县(市、区)达到65%,95%的乡(镇)中有中心幼儿园(所)。
为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目标,辽宁省将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0至6岁一体化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快速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幼儿教师素质是关键。辽宁省积极落实农村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统一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园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等方面同小学教师同等待遇。从2008年起,辽宁将设立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鼓励和补助以公办幼儿园为
主导,多种办园模式共同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率、入园率逐年提高的县、乡镇的幼儿园。
2.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2.1区位资源优势
盘山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各乡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已将陈家镇学前教育管理纳入“十二五”规划之中。
陈家镇党委、政府对陈家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经研究决定,项目选址在拟在陈家学校西侧,建设占地9.07亩(6050m)的中心幼儿园。可实现资源共享。是陈家镇政府机关聚集地,交通通讯方便。
计划投资407.60万元,资金来源:向上争取一部分,镇政府自筹一部分的办法予以解决,预计今年7月动工,年底完工。确保陈家镇幼儿入园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2.2.2环境优势
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设施配套,已达到五通一平(路、水、电、暖、通讯)。
该项目在镇政府的统一规划内,在项目建设中可资源共享,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2.2.3建设条件
建设地址离凌海、北镇的砂石料场较近,本市有水泥厂两家,省内有鞍钢、本钢两大钢厂,建材货源充足、质量上乘、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能达到设计要求。
2
建筑材料从外地运输、公路运输条件保证。
盘山县处于南温带亚湿润区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645毫米,多集中在七、八月份,无霜期175天左右。应避免冬、雨季施工。由于工程项目处于县城区内,施工所需的水、电均可以得到保障。
盘锦市拥有一批水平高、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施工队伍、工程管理人才,同时,施工设备配套,完全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建设的要求,通过招投标优选实力强的专业施工队伍,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委托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本工程的建设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市、县财政收入,盘锦市、盘山县近年财政收入稳定,建设该项目自筹资金有保证。
第三章 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和保证措施
3.1快速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具体要求
(一)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1、要高度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乡镇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学前人口的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和完善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2、要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在人的终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长对科学育儿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明确发展和管理农村学前教育的体制和责任。 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0-6岁一体化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1、省负责统筹制定全省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设立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及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各市依据省政府的规定,制定本辖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设立并保证农村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