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由瓦斯检查员管理,严禁采煤队超采。
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在区域验证时,当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沿采面推采方向每隔6m,进行区域验证,沿煤壁每隔10-15m布置一个区域措施效果验证钻孔进行效果检验,效检指标K1max≥0.5时或△h2 max≥20mm水柱,或Smax≥6kg/m时认为措施无效,则确认为突出危险区,必须重新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
本工作面沿走向方向,施工排放孔进行防突,排放孔设计附后。 2、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沿煤壁每隔10-15m布置一个区域措施效果验证钻孔进行效果检验,当效检指标K1max<0.5时或△h2 max<20mm水柱,且Smax<6kg/m时,则下达允采距离并填写允采通知单。允采通知单必须由防突技术员填写清楚,交矿总工、安全副矿长、采煤技术员签字后,发给采煤队;井下预测预报人员在溜子道及风巷标上允采点号,并在允采牌板上填写清楚。允采牌板由瓦斯检查员管理,严禁采煤队超采。
三、抽采系统管理与封孔材料要求
1、安装抽采管路时,首先关闭支管闸阀,保持系统抽采稳定。采区抽采管路按《抽采管理规范》要求悬挂,距巷道底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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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600mm,吊挂牢固且平直,接头处密封不漏气,管路低洼或过窿处应设置自动放水器(自制人工放水器)及排渣装置,分区段分水平安装闸阀,在合乎《抽采管理规范》要求的地段安装计量装置。
2、管路检修工经常下井检查并维护,如发现系统有问题应做到迅速修复
3、要求当班瓦检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放水器进行管理,做到及时放水,如发现管路漏气的地方及时堵上,如不能自行处理时,汇报调度站;由调度员汇报矿领导,交施工队再调派专人进行处理。
4、水泥注浆封孔,封孔材料:聚胺脂、铁丝、烂布、水泥包、水泥、PVC塑胶管、1寸焊管且含单孔检测咀,封孔器露出孔口外300mm为宜。
四、安全防护措施
1、有突出危险或出现响煤炮等瓦斯动力现象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防突技术员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局部防突措施设计;施工队配合施工,现场配有专职瓦检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如遇到地质变化带时,要求地质技术员深入现场弄清煤层结构及变化规律,再由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调整,交由施工队完成施工。
4、施工队做到不超采;采取远距离放出班炮采煤;炮眼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布置并充填严实;采煤过程中必须沿顶作业。
5、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携带自救器,并熟悉本《作业规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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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灾路线。
6、作业地点各个监控分站和瓦斯传感器,都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位置安装好,并杜绝失爆。
7、抽放或排放钻孔施工前,采煤队必须在新塘边打好帖帮柱,用竹帘及杂木棍关好顶帮,严防空顶作业。
8、电工经常检查,杜绝电器设备及电缆失爆,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9、放炮员放炮前必须关闭反向风门。
10、施工钻孔时必须注意钻进速度的调节,防止瓦斯吸钻、顶钻、喷孔以及卡钻现象;施钻或卸钻时,严禁人员站在孔口正对处,以防喷煤、喷瓦斯或钻干下滑伤人;及时记录好钻孔成果参数。
11、每循环施工完后,对施工钻具进行收集整理,做到钻杆及设备码放整齐。
第九章 煤质及文明化管理
1、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垮顶漏矸,煤、矸必须分装分运,严禁煤矸混装。
2、工作面打眼时必须按要求进行,视顶板煤层情况确定装药量。 3、工作面严禁放糊炮和捡老塘煤、放顶之前在老塘侧必须挂好挡矸帘防止矸石串入新塘,加强老塘修理,防止漏包、垮矸影响煤质。
4、工作面、风巷、溜子道修理时,煤与矸石、老木等杂物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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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装分运。
5、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作面检矸、溜子道检矸、煤坪检矸。
6、有次分层开采时必须做好老塘注水工作。
7、运煤人员在装煤前,必须把桶底的杂物、矸石清理干净后才准装煤。
8、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上架管理,管线吊挂整齐。
9、工作面要求无积水、无浮煤、无杂物、材料码放整齐,分类堆放有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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