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珠宝首饰 C.以已税酒精为原料连续生产低档白酒 D.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9.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0.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 )。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律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计算题
1.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空运进口一批化妆品,成交价格1380000元、运费20000元。在自海关运往单位的途中发生运费8000元,未取得运费发票。此化妆品入库后,其中的45%被生产领用继续加工化妆品;(经海关审查,公司申报的完税价
格 未包含保险费。公司的解释是相关费用无法确定,海关对此依法进行调整。) (2)以价值8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某县A企业加工化妆品,取得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加工费55000元,受托方按规定代收代缴了税金;
(3)当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化妆品,当月发出货物,不含税售价为1500000元;合同约定分三期结算,自当月起,每月末结算一次;
(4)预收款方式销售B化妆品215000件,不含税单价58元,货物已经发出; (5)将自产的B化妆品,共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小样,赠送给客商。 (6)为某影视公司定做演员用的油彩和卸妆油一批,收取价税合计67.86万元 ,另收取运输费5万元,优质费2.02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通过当地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试制的新型化妆品100套,成本为100 元,不含税单价为130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申请并通过认证,进口关税为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以
元为单位)
(1)计算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计算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计算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部分)。 四、综合题
1.某市木材制造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以及销售,2009年8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本月通过海运方式进口一批生产设备,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30万元,支付给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保费合计5万元。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关税,并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为将货物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了运费、装卸费合计1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
(2)购进木地板生产设备一台,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万元;发生运费1.4万元,已经取得运费发票;已验收入库。 (3)本期从林场直接购入原木一批,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上面注明的收购金额118万元。
(4)本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45000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280元,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1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本月另发生过期不退的木地板包装箱押金为5.34万元。
(5)委托某家具商场代销实木地板5000平方米,双方约定,待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平方米的不含税货款84万元,并按此金额开具了发票。 (6)采取以物易物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实木地板,换回原材料价值12万元,该批实木地板取得差价款(含税)合计46.5万元,双方均开具普通发票;
(7)销售半年前购入的一台小汽车,取得含税收入21.84万元。购买时取得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0万元,处置当月账面价值为18.4万元。
(8)将本月购入的原木全部发往某镇地板加工厂加工实木地板(无同类售价),运输过程中发生运费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同时取得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辅助材料2万元。当月加工完成。运往本企业发生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当月入库。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关税税率为10%,税务机关核定的以物易物实木地板的最高销售价格是65万元,上述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元):
(1)计算进口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进口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本期“以旧换新”销售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本期销售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本期销售小汽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本期地板加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7)计算本期地板加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8)计算本期的应纳增值税;
(9)计算本期应纳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部分)。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时间为自海关开具完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消费税,“算头不算尾”,应为10月21日。
【答疑编号10057632】 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该题针对“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2】 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该题针对“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3】 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规定,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作为计税依据。 【该题针对“金银首饰”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4】 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7×(1+10%)+1000×2×0.5÷10000]÷(1-
20% )=23.5(万元),应纳消费税= 23.5×20%+1000×2×0.5÷10000=4.8(万元)。
【该题针对“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5】
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故选项B表述错误。酒类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需缴纳消费税,故选项C表述错误。 选项D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除此之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该题针对“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6】
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实际售价高于核定价格的,按实际售价计算消费税;实际售价低于核定价格的,按核定价格计算消费税。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为11854元,该批卷烟的实际零售卷烟的不含税价=14000÷1.17=11965.81元>11854元,所以实际售价高于核定价,按实际售价计算消费税。 【该题针对“计税依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7】 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应做销售处理,发出货物的-方,按最高售价计征的是消费税。
【该题针对“计税依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8】 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250×(1+15%)+0.6]÷(1-30%)=132.29(元)>70元,适用税率56%。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20000×100×(1+15%)+100×150]÷(1-56%)=5261363.64(元)≈526.14(万元),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526.14×56%+100×150÷10000=296.14(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卷烟的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29】
1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关税完税价格=150×6=900(万元) (2)应纳关税=900×50%=450(万元)
(3)应纳消费税=[(900+450)÷(1-5%)]×5%=71.05(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30】 1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按专用发票价款依据法定退税率计算退增值税税额,按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退还消费税。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流转税=40×13%+40×30%=17.2(万元) 【该题针对“出口退税”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31】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洗发水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属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消费税。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不征消费税,如果门市部已经对外销售了,应当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该题针对“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33】 2.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煤油、食用油”不属于应税消费品项目。 【该题针对“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34】
3.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卷烟厂生产出烟丝,烟丝已是应税消费品,卷烟厂再用生产出的烟丝连续生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就不缴纳消费税,只对生产的卷烟征收消费税;只有符合卷烟回购的两个条件的,才不再征收消费税。 【该题针对“计税依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05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