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62、H48 G 002063、I48 G 096062、I48 G 096063、I48 G 096064,拟整理农村建设用地217.43亩,新增耕地217.43亩。
拆旧区内的拆旧地块情况见附表2。 2.3建新区基本情况
国土、城建、规划等市级有关部门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按照挂钩项目区农民集中居住区拆迁、安置原则,经过反复的论证,确定农民集中居住区4个和城镇建新区1个。总面积247.84亩,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41亩,耕地185.29亩,园地0.66亩,林地24.17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1亩,其他土地0.00亩,拟使用挂钩周转指标216.43亩。
项目区建新区构成情况见附表3。 2.3.1农民集中居住区
为认真贯彻苍溪县城乡一体化战略和“三个集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步伐,苍溪县人民政府根据该项目拆旧区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该项目涉及搬迁农户的意愿的情况下,对该项目涉及的搬迁农户按以下原则进行:一是对拆旧地块所在的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拆旧农户实施全幅员规划,并将本实施规划中需要搬迁的农户和需要建设的集中居住区作为近期实施规划;二是鼓励拆旧地块农民进入城镇或政府引导指定的安置小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不离土不离乡、离土不离乡、离土离乡的方式进行就地安置。
该项目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4个,分别位于永宁镇金宝村四组、永宁镇金宝村一组、永宁镇金洞村三组、平桥村六组、永宁镇兰池村七组。其中根据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占用地类分析,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总面积67.04亩,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31亩,耕地面积36.6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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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0.66亩,林地11.39亩,其他土地0.00亩,拟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8.73亩。该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拟安置农户209户、789人(包括拆旧区搬迁农户193户、729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16户、60人,拆旧区内余下的20户、76人在充分尊重其意愿的情况下采用货币化方式安置)。规划人均综合用地56.65平方米(宅基地面积35平方米/人,配套养殖用房和杂物房面积10平方米/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面积11.65平方米/人)。 2.3.2城镇建新区
该项目城镇建新区位于苍溪县陵江镇古梁村。城镇建新区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次规划的城镇建新区,总面积180.80亩,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10亩,耕地148.61亩,园地0.00亩,林地12.7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1亩,其他土地0.00亩,拟使用挂钩周转指标167.70亩。该项目扣除农民集中居住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8.73亩和城镇建新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167.70亩后,可实现新增有效耕地面积1.00亩。
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拆旧,将实现拆旧地块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所争取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按规定专项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城镇建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真正实现节约集约利用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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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区分析
3.1项目区合法性分析
1、通过对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了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的土地利用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217.43亩,新增耕地217.43亩,符合《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文件关于提高土地利用,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精神。
2、通过对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可达到保护基本农田、集约节约用地和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化的目的。城镇建新区位于苍溪县新一轮规划确定的规划预留区,完全符合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实施本项目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推进了东溪镇等乡镇的城乡一体化进展,是苍溪县“三个集中”精神的体现,缓解了苍溪县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具有显著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是苍溪县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四川省广元市科学发展观精神的重要体现。
综上,本项目区完全符合苍溪县产业布局、城镇(村)建设规划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2项目区设置合理性分析
1、该项目区在苍溪县域范围内设置。
2、该项目区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安全依照农民意愿,无大拆大建现象。
3、通过认真分析项目区所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和充分征求农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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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拆旧地块;根据可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量确定建新区规模。
4、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在国家法规所规定的用地标准范围内。
5、建新区拟使用指标面积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城镇建新区不占用基本农田。
6、确保了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3.3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属山区,结合其产业特点,居民点分布呈现如下特征:山地居民点较为分散;沿道路两侧居民点较为集中,交通条件较差的地区居民点较为分散,且规模较小。居民点用地主要为宅基地、林盘地、院坝以及进户道路等。村内现有各类不同结构的村民居住房,坚固房屋(砖混、砖瓦)、普通房屋(泥瓦)和棚房建筑面积比为:26.3%:64.9%:8.8%,受5.12地震影响,受5.12地震影响,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村民房屋受损严重,急需整改。
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的产业特点形成现状居民点分布特征的重要因素之一。全村农房建设相对落后。其居民点的分布无论是从地域分布上看,还是对其进行职能划分,存在重点不突出,它表现出的是无序发展势头。目前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的农村居民点分布相对分散,综合功能不明显,分散居住状态,导致基础设施、道路林盘占地过大,生活垃圾随意排放,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致使生产层次低,规模化经营程度低,经济发展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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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生活质量提升受到制约。随着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完成,村域内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村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开始对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针对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的现状,进行挂钩试点项目,是必然趋势。
为切实推进项目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本次规划的拆旧区农村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整理,通过整理,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确保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根据拆旧区土地利用结构现状分析,拆旧区农村居民点面积217.43亩,人均面积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虽然有相对集中的院落,但宅院占地过大,院落内分布有较多的竹林及杂木形成的林盘地,经济价值较低。在项目实地调查踏勘工作中,通过逐户调查,并结合苍溪县政府提供的资料,拆旧地块186块,涉及213户,805人,整理农村建设用地217.43亩,新增耕地217.43亩。 3.4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苍溪县属亚热带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春早,气温多变化;夏无酷热,雨集中;秋雨较多,湿度大;冬无严寒,霜雪少。降雨分配很不均匀,主要在夏秋两季。项目区多为中低山和丘陵,灌溉水资源则主要依靠天然降水,结合修建地表蓄水工程来实现项目区的灌溉。
通过实施挂钩试点项目中土地整理部分,可使项目区的水资源充足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需要。达到水土资源平衡。 3.5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3.5.1土地利用主要限制因素分析
项目区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是指对项目区影响土地有效利用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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