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a)自给式正压/压力需求型呼吸保护设备:在任何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浓度条件下均可提供呼吸保护。
b)正压/压力需求型空气管线呼吸保护设备, 配合一带低压警报的自给式呼吸保护设备,额定最短时间为15min。该装置可允许使用者从一个工作区域移动到另一个工作区域。
c)正压/压力需求型空气管线呼吸保护设备:带一辅助自给式空气源(其额定工作时间最短为5min)。只要空气管线与呼吸空气源相连通,就可穿戴该类装置进入工作区域。额定工作时间少于15min的辅助自给式空气源仅适用于逃生或自救。
若作业人员在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4.1a)中规定值的区域或空气中硫化氢或二氧化硫含量不详的地方作业时,应使用带有出口瓶的正压/压力需求型空气管线或自给式呼吸保护设备,适当时应带上全面罩。
警示:在可能会遇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的油气井井下作业中,不应使用防毒面具或负压压力需求型呼吸保护设备。 6.5.1保存与维护
个人呼吸保护设备的安放位置应便于基本人员能够快速方便地取得。基本人员是指那些应提供正确谨慎安全操作的人员以及需要对有毒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条件进行有效控制的人员(见7.5)。针对特定地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可要求配备额外的呼吸保护设备(见第7章)。
呼吸保护设备应存在方便、干净卫生的地方。每次使用前后都应对所有呼吸保护设备进行检测,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以确保设备维护良好。每月检查结果的记录,包括日期和发现的问题,应妥善保存。这些记录宜至少保留12个月。需要维护的设备应作好标识并从库房中拿出,直到修好或更换后再放回。正确保存、维护、处理与检查,对保证个人呼吸保护设备的完好性非常重要。应指导使用者如何正确维护该设备,或采取其他方法以保证该设备的完好。应根据生产商的推荐作法进行操作。
6.5.2面罩限制条件
符合6.5要求的全面罩呼吸保护设备宜用于硫化氢浓度超过15 mg/m3(1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5.4 mg/m3(2ppm)的工作区域。使用者不应配带有镜架伸出面罩密封边缘的眼镜。采用合格的适配器,可将校正式镜片安装在呼吸保护设备面罩内。
在使用呼吸保护设备之前,应确保戴上指定或随意选择的未指定呼吸保护设备后面部密封效果良好。如果某一呼吸保护设备的面部密封效果不好,必须向该员工提供另一满意的呼吸保护设备,否则该员工不能在存在或可能存在危险的作业区域工作。 6.5.3空气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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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空气的质量应满足下述要求: a)氧气含量19.5%~23.5%;
b)空气中凝析烃的含量小于或等于5×10
-6
(体积分数);
c)一氧化碳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2.5 mg/m3(10ppm); d)二氧化碳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960 mg/m3(1000ppm); e)没有明显的异味。 6.5.4空气压缩机
所用的呼吸空气压缩机应满足下述要求:
a)避免污染的空气进入空气供应系统。当毒性或易燃气体可能污染进气口的情况发生时,应对压缩机的进口空气进行监测。
b)减少水分含量,以使压缩空气在一个大气压下的露点低于周围温度5℃~6℃。
c)依照制造商的维护说明定期更新吸附层和过滤器。压缩机上保留有资质人员签字的检查标签。 d)对于不是使用机油润滑的压缩机,应保证在呼吸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值不超过12.5 mg/m3(10ppm)。
e)对于机油润滑的压缩机,应使用一种高温或一氧化碳警报,或者两皆备,以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如果只使用高温警报,则应加强入口空气的监测,以防止在呼吸空气中的一氧化碳超过12.5 mg/m3(10ppm)。
f)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宜准备备用气瓶。 6.5.5呼吸保护设备的使用
进入硫化氢浓度超过安全临界浓度30 mg/m3(2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13.5 mg/m3(5ppm)或怀疑存在硫化氢或二氧化硫但浓度不详的区域进行作业之前,应戴好呼吸保护设备(参见附录C和附录D),直到该区域已安全或作业人员返回到安全区域。
警示:在进行救援或进入危险环境之前,应首先在安全的地方戴上呼吸保护设备。 6.6待命救援人员
当人员被认为在对生命或康健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环境中(参见附录C和附录D)工作时,应安排经救援技能培训并配备包括呼吸保护设备等适当救援设备(见6.5)的待命救援人员。 6.7救援设备
在硫化氢、二氧化硫或氧气浓度被认为是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的场所,应配备合适的救援设备,如自给式呼吸保护设备、救生绳及安全带等。不同情况所需的救援设备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工作类型。宜咨询熟悉救援设备的合格人员来确定某一特定现场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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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宜配备何种救援设备。 6.8风向标
在修井作业现场,应遵循有关风向标的规定设置风向袋、彩带、旗帜或其他相应的装置以指示风向。风向标应置于人员在现场作业或进入现场时容易看见的地方。 6.9警示标志
修井作业可能会遇到硫化氢气体时,应遵循设置标志牌的规定在明显的地方(如入口)张贴如―硫化氢作业区——只有监测仪显示为安全区时才能进入‖,或―此线内应佩戴呼吸保护设备‖等清晰的警示标志。
7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 7.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含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作业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要向政府机构提供应急的预案、特殊应急程序和(或)进行人员培训。评价过程应明确潜在的紧急情况及其对作业人员和公众的影响。 7.2范围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程序,该程序提供有组织的立即行动计划以警报和保护现场作业人员、承包方人员及公众。应急预案应考虑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浓度可能产生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区域;还应考虑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扩散特性(参见附录E或其他公认的扩散模型);包括本章所列的所有可适用条文的预防措施。另外,要求设施生产经营单位指定一位应急协调人,以便在应急预案编制中与当地应急预案委员会协调。 7.3预案的可获得性
所有有责任执行应急预案的人员都应得到应急预案,不论平时他们的岗位在哪里。 7.4预案内容
应急预案的内容可包含在几个或一个预案中。应急预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应急程序:
1)人员职责(见7.5)。 2)立即行动计划(见7.6)。 3)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见7.7)。
4)附近居民点、商战、公园、学校、宗教场所、公路、医院、运动场及其他人口密度难测的设施等具体位置。
5)疏散路线及路障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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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可用的安全设备(如呼吸保护设备的数量和位置)。 b)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特性: 1)硫化氢特性参见附录C。 2)二氧化硫特性参见附录D。 c)设施描述、地图与图纸: 1)注水站。
2)井、储罐组、天然气处理设施及管线。 3)压缩设施。 d)培训与演练: 1)基本人员的职责。 2)现场或室内演练。
3)告知附近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适当保护措施。 4)培训与参加人员的文件记录。
5)告知当地官方有关疏散或就地庇护所等的要点。 7.5人员职责
应急预案应明确所有基本人员的职责。参观人员和其他非基本人员禁止滞留或进入已被硫化氢污染且大气中硫化氢浓度超过15 mg/m3(1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5.4 mg/m3(2ppm)的区域(参见4.1、附录C和附录D)。 7.6立即行动计划
每一份应急预案宜包括一份精简的―立即行动计划‖,一旦指定人员接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有潜在泄漏危险的通知,立即按照计划行动。为保护人员(包括公众)和减少泄漏的危害,―立即行动计划‖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预防措施: a)警示员工并清点人数
1)离开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源,撤离受影响区域。 2)戴上合适的个人呼吸保护设备。 3)警示其他受影响的人员。 4)帮助行动困难人员。 5)撤离到指定的紧急集合地点。 6)清点现场人数。
b)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已有或潜在的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泄漏并消除可能的火源。必要时可启动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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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程序以扭转或控制非常事态。如果要求的行动不能及时完成以保护现场作业人员或公众免遭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的危害,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c)直接或通过当地政府机构通知公众,该区域硫化氢可能会超过75mg/m3(5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可能会超过27 mg/m3(10ppm)。 d)进行紧急撤离。
e)通知电话号码单上最易联系到的上级主管。告知其现场情况以及是否需要紧急援助。该主管应通知(或直接安排通知)电话号码单上其他主管和其他相关人员(包括当地官员)。 f)向当地官员推荐有关封锁通向非安全地带的未指定路线和提供适当援助等作法。 g)向当地官员推荐疏散公众并提供适当援助等作法。 h)若需要,通行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
i)监测暴露区域大气情况(在实施清除泄漏措施后)以确定何时可以重新安全进入。
注1:7.6a)~i)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有些行动,特别是涉及公众的行动宜与当地官员协调。
7.7应急电话号码单
作为应急预案的一部分,宜准备一份应急号码单,以便出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紧急情况时与以下单位联系: a)应急服务: 1)救护机构。 2)医院。
3)医疗人员(如医生)。 4)直升飞机服务。 5)兽医。
b)政府机构与联系方式: 1)当地应急预案委员会。 2)国家有关部门。 3)当地应急响应委员会。 4)当地执法机构。 5)民防系统。 6)消防部门。 7)其他相关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