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個詞意義的變化往往貫穿著幾個方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的古今爲一對相對的意義或時間概念。
三、掌握詞的古義的手段
1、從字形上分析。
如“勸”從“力”不從“言”,可見它的古義不是用言語勸說,而是勉力、奮力。
“醒”與“醉”、“酣”等字一樣從酉,所以字義與飲酒有關。因此“醒”的古義是酒醒。
2、從語境上分析。即根據詞所處的上下文,和詞在句中的搭配關係分析。
如《秋聲賦》“童子莫對,垂頭而睡”,足以說明“睡”是打瞌睡,而不是躺下睡覺。
“再”在古代指兩次或第二次,《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
而衰,三而竭。”“再”與“一”、“三”相對使用,可見它不是指“又一次”。
3、從成對使用的反義詞、同義詞上分析。
反義詞並用如“進退”、“高下”、“富貧”、“窮達”。
同義詞並用如“宮室”、“輔相”、“臣虜”、“貨財”。
後代聯合式複合詞的詞素一般都是同義、近義或反義的,可以提供考察詞的古義的線索。如複合詞“覺醒”說明“覺”與“醒”同義,它的古義是睡醒。又如複合詞“寒暄”中的詞素“暄”古義是溫暖,與“寒”相反。對於這類複合詞,我們可以由一個已知的詞素意義去瞭解考察另一個詞素的古義。
4、從今語中保存的古詞古義上去考察,從成語中去考察。
如“揭”義為“舉”,成語有“揭竿而起”。“走”有跑義,成語有“走馬觀花”。“舉”有全義,成語有“舉世無雙”等。
四、辨析古今詞義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掌握古今詞義的不同,難得不在“迥別”,而在“微殊”。
比如羹,現在時指用肉或菜作成的湯,比如雞蛋羹、蓮子羹、牛肉羹、蒲江蟹羹等等。而先秦指的是烹煮好的帶汁的肉。《左傳·隱公元年》:“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故。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前面說“食舍肉”,後面說“未嘗君之羹”,其實所指是相同的。《史記·項羽本紀》:“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這裏的“一杯羹”就是一盤肉。亦指帶湯煮熟的蔬菜,《韓非子·五蠹》:“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古詩《十五從軍行》:“舂穀持作飯,采葵持作羹。”大約在唐代,羹開始指湯類的食品,與今天的羹一樣了。王建《新嫁娘》:“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羹”“湯”同義連文。如果我們忽略了詞義上的這種細微差別,就必然會影響我們對古書的正確理解。
2、詞義變化的歷史性。
古今是一個歷史概念。考察詞義變化需要注意詞義的時代層次性問題。同樣是古代漢語,先秦和漢魏六朝不同,漢魏六朝與唐宋不同,有些字的字義只看到與現代漢語的不同還不夠,還要看到在古代漢語中存在著的重要變化。比如:
①斃:在先秦指倒下。《左傳·哀公二年》:“鄭人擊簡子,中肩,斃於車中。”但簡子只是受傷倒下,並沒有死,因為戰鬥結束後,他還向別人誇耀自己的功勞說:“吾伏韜嘔血,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到了漢代,詞義有了發展,“斃”有了死去的意思。斃字本從犬,《說文》收了“獘”字,作爲“斃”的異體字。《莊子·說劍篇》:“於是文王不出宮三月,劍士皆服斃其處。”晉代司馬彪注:“忿不見禮,皆自殺也。”司馬彪從當時“斃”的詞義去理解了莊子書中斃字的字義,反而是錯誤的。其實,“服斃其處”是說劍士們見不到趙文王,都窮困地趴倒在他們的客舍裏。
②朕:在古代從秦始皇開始專用作黃帝的自稱,而在先秦,它是一個普通辭彙,老百姓也能用。屈原在《離騷》中說,“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說,我的父親叫伯庸,屈原並非君王,他也可以用朕作自稱。到秦以後就不能這麼用了。《現代漢語詞典》解釋到:人稱代詞,秦以前指“我的”或“我”,自秦始皇起專用作皇帝的自稱。對於這種有重要時代差異的詞,詞典作出說明是很必要的。(朕,小篆作貃,從舟,灷聲。《說文·舟部》訓為“我也”。段玉裁根據文獻認為本義是“舟縫也”,“我也”是假借用法。)
3、詞義變化的地區性。
所謂詞義變化的地區性,是指古今詞義的變化在不同的方言裏表現是不一致的,古代不少詞義,在現代漢語裏可能已經發生了變化,甚至已經消失了,但是,有可能仍然存在於方言中。例如古代“鑊”和“鼎”都是鍋的意思,這一意義在現代漢語裏早已不存在了,但廣州話稱“鍋”為“鑊”,廈門話、福州話稱“鍋”為“鼎”,都是保留了古詞語。因此我們講古今詞義的異同,這個“今”實際上只是就現代普通話而言的。
4、詞義變化是有跡可循的。
詞義的變與不變時對立統一的,我們不僅要看到他們之間的不同,還要能看到他們之間的聯繫。變化不是突然發生的,它是一個漸變的過程。比如上面講到的“斃”,先秦指“倒下”,漢代以後發展指“死去”。倒下起不來了就是“死”。所以“死”這個意義是由有本義“倒下”發展來的,而“斃”作“死”講,也不用於一般的死,擊斃、槍斃等都還有倒下死去的意思。
5、詞義異同的系列性問題
對某些詞,我們個別地考察辨析是不夠的,必須把相關的詞放在一起,才能更清楚地看出古今詞義的變化及其異同之處。這裏所說的系列性問題主要指同義詞、反義詞的搭配問題。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