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等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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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备案编号:
食品召销售 日期 进口食规格 品名称 数量 重量 日期 批号 名称 地址及电话 单号 水编号 理方式 生产 生产 购货人/使用人购货人/使用人出库发票流回后处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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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召回与处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肉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
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
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3.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
3.2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 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 4. 产品召回管理: 召回程序:
4.召回产品的处理 2.信息确认 1.接受质量信息 3.实施召回 4.1 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 4.2 信息确认:
4.2.1 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
4.2.2 食品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