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现场有无符合的角钢,确认没有须重新制作连4 5 6 7 8 连接角钢螺栓孔位置错误 梁上的螺栓孔间距与图纸不一致 接角钢,可现场打孔,打孔用的角钢与原角钢同规格 根据实际孔距重新加工连接件 梁或柱上未打螺栓孔或少打螺栓孔 现场磁力钻开孔 水平支撑或小梁安装时放不下去或次梁未开缺口 梁上的筋板位置妨碍梁就位 将梁一端或两端锁口开大 先将筋板割除,待梁安装就位后再将筋板焊上,焊高同原焊高 螺栓连接式梁偏差小的(≤10mm)可加垫板后打紧螺栓,偏差较大将连接角钢割除后重新移位焊接;焊接式多为小梁,可将连接板加长后焊接 次梁或水平支撑移位修改,或割断加固(须经设计单位同意) 9 梁偏短(螺栓和焊接式) 次梁、水平支撑设计位置与其它设备或设备吊杆干涉 10 11 12 13 钢梁的下翼缘与水平支撑筋板相碰 钢梁开缺口,缺口处与水平支撑焊接 摩擦面有油漆 立柱连接板弯曲变形 可用割刀烘过后钢丝刷刷除,或用化学品清洗 严重影响连接面间隙的重新制作,补供 在单排孔侧边缘,满足螺栓孔中心至边缘1.5d(螺14 单排孔与双排孔问题 栓孔直径)的要求时可将外边缘割掉。如不能满足须重新制作与对面双排孔相同规格的连接角铁 钢丝刷清理,钢丝刷刷除方向与摩擦面受力方向垂直 割除筋板,选择合适位置后重焊 位置焊错须割除重焊,修改牛腿或梁的须等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后处理 先将筋板割除,待梁安装好或再焊接 前后方向错误多会导致筋板位置错误,将筋板割除后重焊 割除筋板打磨后确认正确位置重焊,少筋板的制作好后焊接 用火焰热矫正 15 16 17 18 19 20 21 摩擦面锈蚀 垂撑与立柱加筋板干涉 牛腿错误(焊接位置错或与其它梁干涉) 筋板影响柱间梁或组合梁的安装 大梁的前后方向制造错误 梁筋板位置焊错或少连接筋板 次梁变形 6.6成品保护控制流程及办法 到货设备保护: 1. 区域堆放,堆放不超出三层且不高于1.5m,构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 平台扶梯堆放整齐,平台上不得堆放其他重物; 3. 螺栓、螺母、垫片、专用工具等入库保管。 第 21 页 共 32 页
设备倒运保护: 1. 装卸车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钢结构油漆脱落,防止碰撞; 2. 倒运过程中做好防滑措施,垫好道木。 设备吊装保护: 1. 选择合适的吊点,防止吊装过程中构件变形; 2. 吊装前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钢结构油漆脱落; 3. 吊装过程中认真监护,防止构件与周边物体碰撞; 4. 多件设备同时吊装时,之间保留一定空隙,避免剧烈碰撞。 临抛设备保护: 1. 选择合理的设备临抛点,防止临抛过程中设备变形; 2. 选择足够牢固的设备临抛生根点,防止临抛设备坠落或生根构件变形。 就位设备保护: 1. 就位构件用做临抛生根点前,对其强度进行校核,防止变形; 2. 临抛点作好防护措施,防止刮伤; 3. 高强螺栓终紧后及时涂油漆,作好防锈措施; 4. 钢结构上严禁乱涂乱画,保持整洁美观。 6.7 焊接工件外观检查,一般用肉眼或量具检查焊缝和母材的裂纹及缺陷,也可用放大镜检查,焊缝的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和针状气孔等缺陷,焊接区无飞溅残留物。
6.8 焊接质量检验实行三级检查验收制度,采用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方法。检验范围及质量标准按图纸设计的要求及相关标准执行。
6.9 焊后,焊工必须对焊缝进行清理并100%自检,发现缺陷及时处理,自检合格后,通知班级技术员进行复检,然后向质量控制部提出专检申请,由项目质量控制部的焊接质检员进行专检。
6.10 焊缝质量标准控制表
6.10.1 焊缝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规定,一类焊缝应符合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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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mm
检查项目 焊缝尺寸 裂纹 表面夹渣 咬边 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总长 ≤0.2+0.02t,且≤1.0,每100.0焊缝内缺陷未焊满 总长≤25.0 表面气孔 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焊缝整体感观
6.10.2 焊缝的无损检验
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其它焊缝当设计无规定时,按DL/T869-2004的规定执行。 6.7强制性条文
工程名称 标准名称 标准条款号 钢结构安装 标准条款内容 不允许 不允许 缺口深度≤0.05t,且≤0.5 飞溅、焊渣清理干净,焊波整齐、均匀 允许偏差值 按图纸设计要求 不允许 不允许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且焊缝《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5190.2-2012 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涉及的设备,出厂时应3.1.5 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钢构件在安装前应按本部分对设备复查,如发现制造监理单位和制造单位研究处理并签3.1.7 缺陷应提交建设单位、证。 第 23 页 共 32 页
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上一工序未3.1.11 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1、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和扭剪型高度度螺栓连接副的紧固力(预拉力)除应有生产厂家在出厂前出具的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外,还应在使用前及时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项目。 2、钢架制造和安装均应按本部分附录G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3.9 钢构件部件的材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5.1.4 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作出标记;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记 ,标记不清时应重新复查。 七 安全文明施工 7.1 文明施工管理
7.1.1遵守公司和项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7.1.2 遵守业主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1.3 服从监理、业主、项目质控部、项目安保部分人员的现场指导和监督; 7.1.4 和兄弟单位和睦相处,避免发生冲突;
7.1.5 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电源必须由专职的电工接线,不得私自接线,焊工在每天进行作业前要对自己的焊接皮带进行检查,下班前应关闭焊机箱电源;
7.1.6 磨光机和氧乙炔割刀使用时必须正确佩带防护眼镜,同时在施工点下方做好防火措施(采用铺石棉布等方法);
7.1.7 杜绝野蛮施工,精密设备应轻拿轻放;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捆绑,防止从车上滚落;
7.1.8 正确使用磨光机,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1/3时必须更换; 7.1.9 用撬棒时,支点选择合理、牢靠,施压时人员站位正确;
7.1.10 所有小型机工具(包括钢丝绳、自制工具)、高强螺栓等设备、仪器等放置整齐; 7.1.11 构件在倒运和吊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与周边设备发生碰撞;
7.1.12 严禁乱丢固体废料如焊条头、高强螺栓梅花头、磨光片、油漆桶、高强螺栓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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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料应及时回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2 安全管理
7.2.1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单上签字,没有经过安全技术交底的不能进行施工;
7.2.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上高空必须佩带安全带或差速器,严禁酒后施工;
7.2.3 施工中各工种应相互密切配合,施工人员应相互关照,对危险点相互提醒; 7.2.4各吊机的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联系及时、操作准确、相互提醒,确保吊机的安全吊装;
7.2.5钢丝绳临抛严禁超载,必须保证8倍及以上的安全系数,同时临抛时做好钢丝绳的保护措施;尽量减少临抛物件,若必需临抛时物件要做二次保护,钢丝绳严禁与任何带电体接触,严禁与炽热物体或火焰接触,对周围发生电焊、切割作业的临抛钢丝绳,要用石棉布等做好防电击隔离措施;钢丝绳不得相互直接套挂连接。
7.2.6手拉葫芦临抛物件时,不得超载;不得长时间进行临抛;起吊链不得与其它物件的棱角接触;因工作确需临抛一段时间时,临抛件的重量须小于葫芦承载量的一半;应将手链拴在起重链上或其它牢固物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或其它防坠措施。 7.2.7钢结构构件等散件设备运输时,设备堆放尽可能做到整齐,并尽量做到逐根紧挨。绑扎时一般可采用前后两点对称绑扎法,绑扎应考虑整体设备的稳定性和整体性,必须使每根杆件均受到绑扎力的作用,必要时在杆件之间加垫枕木等,以增强整车设备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7.2.8高空作业时,小型工具必须要有安全措施,严禁高空落物;施工中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7.2.9 吊装区域设置红白围拦,定点开设通道;在第二层吊装通过验收后进行安全网的拉设,并且随钢结构吊装进度随时调整安全网的高度,对小区域进行小网的拉设; 7.2.10当作业地点风力达到5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7.2.11 处于临抛状态的大件设备,必须做好加固措施;同时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按人员、机械和工具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列出,并对其进行危险等级、风险级别等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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