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原新集镇人口普查资料; (11)原张集乡人口普查资料;
(12)仪征市原新集镇、张集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水利、环保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
(13)《仪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选编》; (14)《仪征市新集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
(15)1996至2001年仪征市统计年鉴。
第五条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乡镇建设规划区“两区”规划为基础,坚持从乡镇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照对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全镇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第六条 编制规划的原则 1.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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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执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并遵循下列总体原则:
(1)在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的原则。
(2)坚持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并重的“双保”方针,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3)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科学合理,上下衔接的原则。 (5)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原则。 2.具体原则
在具体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指标控制原则。坚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不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科学定位”的原则。
(2)与城镇村规划相协调的原则。规划调整完善要兼顾小城镇、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的调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衔接一致。
(3)科学安排建设用地原则。按照工业用地向开发区集中、乡镇企业用地向中心镇工业小区集中、农民住宅用地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区位与布局的“三集中一调整”原则,合理调整城镇村布局。
(4)以区位调整为主,指标调整为辅的原则。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点是区位调整,在规划指标体系下合理调整区位布局,同时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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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分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和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作为城镇建设规划用地指标的补充。
(5)规划连续性原则。规划基础年、规划期限不变。重点做好近期(1997-2005年)土地利用安排。
第七条 规划的主要任务
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1997—2010年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方针。 2.确定1997—2010年耕地总量的目标、布局和实施方案。 3.确定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和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
4.调整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与布局,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
5.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6.制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
第八条 规划期限 近期:1997—2005年; 远期:2006—2010年。
第九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人民政府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批准该规划的人民政府备案;需作重大修改的,由编制该规划的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报批准原规划的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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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此前编制的有关本镇土地利用的各专项规划,凡内容与本规划不符者,均以本规划为准。
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潜力分析
第十一条 新集镇概况
新集镇是由原新集镇和原张集乡合并而成的。新集镇位于仪征市域东部,西距仪征市城区约14公里。东与邗江区接壤,南与朴席镇毗邻,西连新城镇,北接刘集镇。
新集镇镇区位于宁通一级公路与新(集)张(集)公路交汇处,宁通一级公路与仪扬公路平行横穿镇区南侧,新(集)张(集)公路、新(集)朴(席)公路纵跨镇域南北。友谊河、大樟河、龙河等三条主干河道直通仪扬河。便利的水陆交通条件,使新集镇成为周连邻近乡镇主要的人员、农副产品和物资交流聚集地。
新集镇土地总面积95787.1亩,全镇耕地总面积64555.7亩,人均耕地面积1.44亩,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集镇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全年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土质主要为砂土、亚粘土等,土地肥沃,境内大部分土地为耕植地;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常年地下水位距地面2米左右。北部为丘陵地形,可种植花木、杞柳、板栗、茶、桑等经济林木;水系密布,有多处水库。
1996年新集镇全镇总人口4494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12人,占全镇人口的5.81%,农业人口42331人,占全镇人口的94.19%,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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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比重较大。
第十二条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结构
全镇土地总面积95787.1亩,1996年10月31日农用地77585.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1.0%,其中耕地64555.7亩,园地387.7亩,林地572.4亩,牧草地43.0亩,其他农用地12027.1亩;建设用地16344.6亩,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7.06%,其中城镇村居民点用地12317.9亩,交通用地980.2亩,独立工矿用地157.5亩,特殊用地93.0亩,水利设施用地2796.0亩;未利用地1856.6亩,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94%,其中未利用土地11.8亩,其他土地1844.8亩(详见成果表一)。
第十三条 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1.新集镇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工矿用地需求较大,人地矛盾突出,用地结构调整难度大。
2.全镇地处古老而又处于稳定状态的长江破碎带上,地势低且平坦,土地肥沃,比较适宜种植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发展。
3.全镇地势高低不平,地块零散,农田基础条件薄弱,抵御旱涝灾害能力差,渠系配套不够健全,严重影响农田灌溉的质量,且路沟布置不合理,占地面积大,不利于机械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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