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75-4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万州阳光眼科医院 512201068110002756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345号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李马号 / 医疗机构地址 所有制形式 专科医院 诊 疗 科 目 眼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床位数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20张 接 诊 时间 8:00-12:00 14:00-17:30 联 系 电 话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85771997 /秒 车身广告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审 查 结 论 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7〕75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1月0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7】第02-12-17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16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75-5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万州阳光眼科医院 512201068110002756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345号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李马号 / 医疗机构地址 所有制形式 专科医院 诊 疗 科 目 眼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床位数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20张 接 诊 时间 8:00-12:00 14:00-17:30 联 系 电 话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85771997 /秒 报纸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审 查 结 论 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7〕75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1月0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7】第02-12-18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17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78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万州和平医院 512201068110000656 万州区沙龙路二段434号 私人 医疗机构类别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林钟良 / 医疗机构地址 所有制形式 综合医院 诊 疗 科 目 西医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五官科、儿科、泌尿科、皮肤科、产科 床位数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20张 接 诊 时间 8:00-20:00 联 系 电 话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85768555 15秒 影视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审 查 结 论 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7〕78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1月0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7】第02-12-19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18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79-1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重庆都市俪人医院 500112025415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林玉明 / 医疗机构地址 所有制形式 渝北区花园新村金岛花园(松石北路58号)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中医科、皮肤科、诊 疗 科 目 口腔科、五官科、理疗科、心理咨询科、计划生育科、泌尿科、麻醉科、药剂科、病理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床位数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80张 接 诊 时间 24小时 联 系 电 话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67663999 /秒 报纸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审 查 结 论 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7〕79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1月0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7】第02-12-20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19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81-2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曙光医疗美容门诊部 PDY10036050010317D1541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赵应群 / 医疗机构地址 所有制形式 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47号阳光星座16层 私人 医疗机构类别 门诊部 诊 疗 科 目 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 床位数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3张 接 诊 时间 9:00-18:00 联 系 电 话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63711259 /秒 期刊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审 查 结 论 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7〕81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1月0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7】第02-12-21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