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四个环节,提高班队长带兵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区队(班组)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高基层区队整体管理水平。
强化班(队)长培训,采取分专业集中脱产培训的方式,对班(队)长进行培训,着力提升班(队)长的管理能力、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强化班(队)长考核、置换工作,并严肃班(队)长的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班队长管理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班(队)长进行淘汰置换;对撤职的班(队)长,矿属单位的一律调离原单位,集团公司专业化队伍和非集团公司队伍的调出原所在的队(班)。
制定班(队)长激励政策,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三违”发生率与班(队)长的效益工资、安全奖励挂钩,充分调动区队(班组)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矿每半年进行一次优秀班队长评选活动,分别评出矿级、区(队)级优秀班(队)长,进行表彰奖励。
强化职工队伍建设。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作风建设、业务技能培训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和政治待遇,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开展季度评选表彰“金牌员工”活动,由群众工作部负责制定“金牌员工”评选实施办法,并组织“金牌员工”的评选、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抓基础,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严格执行《张集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把安全质量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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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严抓工程规格质量、系统设备质量、作业环境质量、工作行为质量。
强推班队安全质量标准化自主管理,做到动态达标与静态达标相结合,以动态达标为主。推行班与班质量标准化现场交接制度,通过班与班之间的验收、交接、监督,实现“班清班结”的动态达标。静态达标以品牌工程创建为抓手,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向采掘工作面、主要生产系统和薄弱环节延伸。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做到所有采掘头面品牌工程创建全覆盖,为主要生产环节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加大岩巷、巷修、安装、拆除、打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度,全面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强化验收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张集矿验收管理规定》,实行30%的质量结构工资制,分专业量化考核标准,做好以工作面投产前验收为重点的各项工程交接、验收工作,严格兑现奖罚。
强化“两规范”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规范”及“手指口述”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手指口述”等先进的岗位安全操作管理法,不断强化员工对本工种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术标准、危险防范等安全知识技能的熟练掌握程度和现场应用能力。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及“两规范”终端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四)抓基本功,强化职工培训。
严格执行张集矿《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和《张集矿2011年员工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工作终端责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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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强制性,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应知应会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重点开展本工种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培训、事故案例及矿规定、制度教育,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培训工作。复训主要以与本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技能、事故案例教学培训为主。按规定进行防突知识培训。
适当增加科区长、班队长的脱产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特别是对新组建队伍的管理干部进行系统性的培训。
建立轮岗培训机制、机电事故现场会诊制度,提高现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建立培训约束机制,严格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实行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测试双重考核,两个方面考核均合格,方可取得安全资格证。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强化各口自主培训,落实分管领导、分管副总责任,继续执行班队自主培训制度,提升职工操作技能。积极倡导和鼓励通过师傅带徒、参与技术比武等方式,提高新工人现场操作能力。
提高班前会质量,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提高班前会质量的通知》、《关于修订规范班前会召开程序的通知》,做到简洁、直观、有效,突出与当班安全生产现场紧密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程措施和事故案例的教育。
强化班前会“一日一题”学习培训,将普考与抽考相结合,提高班前培训质量。严格执行《关于安全教育培训结构工资考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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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细则的补充规定(暂行)》,落实“一抽考,三挂钩”要求,实行10%安全教育培训结构工资制。抽考由安监处负责,统考由安培中心负责,各基层单位配合,严肃考纪,以考促学。
(五)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强化技术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张集矿技术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从技术源头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加强地质、设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矿《关于加强地质测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地质预报结论后评估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地质保障作用。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报告制度。对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论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
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落实、复审的精细化管理,落实规程措施相关规定。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分管副总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规程措施进行复审,及时完善。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生产系统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制定补充措施。因规程措施失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追究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人员的责任。
严抓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被贯彻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确保每位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严格落实在现场。
强化技术创新工作。大力倡导技术创新,利用科技创新、五小成果,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不断推进以瓦斯治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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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安全高效开采技术创新,重点是瓦斯综合治理、深部地压治理、地温治理、精细勘探及防治水、防灭火等。高度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六)确保安全投入
加强安全费用使用与管理,使用好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费用计划,重点用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综合治理工程、安全生产系统完善、防治水工程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矿按集团公司统一要求建设好煤矿井下人员定位和紧急避险系统,完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系统,强化安全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用好用足安全费用。
四、强化工作作风,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强化工作作风。
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口长负责制、直线领导终端责任制。
严格执行《关于副总以上领导人员执行下井带班值班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矿各级管技人员下井质量的规定》、《关于提高科级管理人员下井质量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实行中层管理人员在矿值班与效益工资挂钩考核的规定》。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下井质量。对管理人员参加班前会、下井跟班、带班、抓“三违”进行量化考核(见附件1)。
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及主要系统职工)的责任意识,实施安全责任细化和分解。实行安全责任区域性包干制度,加大责任分解与权利义务的挂钩,依据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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