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委托持股)问题研究
目录
一、保代培训中关于股份代持问题的处理建议.................................................................. 1 二、相关案例(重点看标黄部分) ................................................................................... 2 (一)北纬通信IPO: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公司而产生的股权代持................................... 2 (二)美邦服饰IPO: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子公司股权代持 ............................................. 3 (三)川大智胜IPO:产权界定至科研组、自然人现金出资代持 ...................................... 4 (四)沃华医药IPO:委托他方受让股权而产生代持........................................................ 8 (五)联合化工IPO:自然人受托持股产生、演变和清理的典型....................................... 10 (六)海陆重工IPO:工会受托持股产生、演变和清理的典型........................................ 13 (七)三江购物IPO:企业、股东向员工借款不构成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规范性文件汇集 20 (八)准油股份IPO:举借经济补偿金出资 转为信托持股 信托持股解除 ...................... 25 (九)延华智能IPO:是否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的核查 .................................................. 34 (十)深圳惠程IPO:是否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的核查 .................................................. 36 (十一)华峰氨纶IPO:委托持股转让........................................................................... 37 (十二)太阳纸业IPO:工会代持股解除 ....................................................................... 38 (十三)金风科技IPO: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暂由工会代持后转为自然人代持............ 41 三、其他案例................................................................................................................. 43 四、解决思路小结.......................................................................................................... 43
一、保代培训中关于股份代持问题的处理建议
(一)股份代持问题
1、理清股份代持的基本情况:时间、人数、原因;
2、清理情况:确定委托人/受托人与确权持股人,提供相应协议、支付凭证、工商登记资料等,说明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清理应没有纠纷;
3、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定中的代持问题处理建议
核心是按持有的股权认定,如果有代持协议,还要看客观真实依据才能接受,仅有代持协议不能接受(原因在于代持协议容易签署,造假容易,因此会里不认可以此类协议来解释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问题)。国有企业代持安排被认可条件:(1)国资批准,工商局做了代持登记;(2)了解什么原因代持,是否身份限制。
(三)2010年中期会议培训关于代持问题的讲解
二、相关案例(重点看标黄部分)
(一)北纬通信IPO: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公司而产生的股权代持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公告《招股意向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定价依据”情况如下:
北纬点易于2003年10月22日成立时,根据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须有两个及以上股东方可注册设立的要求,本公司与彭伟(本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共同出资设立了北纬点易,其中彭伟所持出资为代本公司出资。2004年4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北纬按原始出资额受让彭伟所持出资。新《公
司法》颁布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北纬点易的股权关系并加强股权管理,2006年6月21日,本公司按原始出资额受让湖北北纬所持北纬点易股权,从而将北纬点易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天盛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定价依据与北纬点易相同。 许建国 (本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和张路(本公司员工)在九天盛信2003年11月28日设立及2004年6月24日第一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均为代本公司出资。2006年6月23日,同样出于明确股权关系并加强股权管理的考虑,本公司按原始出资额受让张路的出资,将九天盛信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在湖北北纬2000年12月29日设立时,本公司与北京金智通科贸中心为两名发起股东,其中北京金智通科贸中心为代本公司出资。2003年7月7日,本公司按原始出资额受让北京金智通科贸中心的出资;为符合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须有两名或以上股东的要求,本公司将2%股权转给彭伟,由其代本公司持有该出资。2004年5月19 日,北纬点易按原始出资额受让彭伟的出资。
(二)美邦服饰IPO: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子公司股权代持 [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代持股权收购] ……
上述子公司设立时除周成建和胡佳佳以外的自然人股东,以及子公司设立后、2005年周成建和胡佳佳受让股权前发生的股权变动中受让股权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的相关子公司的股权均系代周成建持有,该等自然人股东对相关子公司出资的资金实际由周成建提供,非该等自然人的自有出资,并且该等自然人均与周成建约定,相关出资对应的该等自然人持有的相关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由周成建实际享有,基于该等股权所产生之一切权利包括企业资产增值均为周成建所有,该等自然人不享有任何实体权利。该等自然人均系当时上海美邦有限或相关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前述代持安排系周成建当时出于激励管理层的考虑而与该等自然人之间的一种口头安排。周文武、杨鸽鸰、徐卫东、王泉庚、尹剑侠、王珏、周成培、周宝娥、蒋代君、程伟雄、鲁小虎、李金代、陶卫平、王剑波、罗焱、徐军、姜义、吴剑锋、邓力、杨长江等20名自然人均于事后与周成建共同签署《确认书》确认前述股权代持安排。对于先后离职的张建鸿、任义等
两人,由于未能和其取得联系,发行人尚未能取得该等自然人对其在发行人子公司美邦企发公司、沈阳美邦、杭州美邦和广州美邦股权代持安排的《确认书》。 保荐人和律师认为:鉴于周成建在相关子公司中均为实际控股股东,而前述两名自然人代持股权比例较小,其在相关子公司中的代持股权比例合计均不超过10%,因此前述两名自然人是否书面确认代持关系均不会对周成建在发行人下属相关子公司中的实际控制地位造成任何影响。前述两名自然人将其代持股权转让给周成建和胡佳佳或周成建指定的第三方时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其是否书面确认代持关系均不会影响相关股权转让的合法有效性。据此,发行人下属相关子公司于2005年前曾存在股权代持关系不会对发行人合法拥有该等子公司股权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周成建在2005年前实际持有该等自然人代持的上海美邦有限及其下属相关子公司股权构成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合法持有该等相关子公司的股权,真实、有效。发行人及其下属相关子公司的股权上不存在纠纷、重大债权债务及其他潜在风险。 周成建与胡佳佳设立或取得上述18家子公司股权的出资系周成建本人及其家族成员个体经营销售自有品牌服装多年经营积累所得。
经双方协商,发行人按照注册资本收购上述18家子公司的股权。
(三)川大智胜IPO:产权界定至科研组、自然人现金出资代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今天[2008-06-02]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
(4)图象图形公司股权代持情况
1 游志胜、聂健荪、杨红雨三人代持游志胜科研组23 名自然人出资的情况 2000 年7 月,根据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图象图形研究所整体改制设立四川大学智胜图象图形有限公司的资产产权确认/界定第四号-对第一、第二、第三号确认/界定书予以变更的确认书》(以下简称“第四号产权界定书”)确认:“游志胜、聂健荪、杨红雨三人名下的产权份额800 万元属游志胜科研组成员共同拥有,由该三人代表出资;其中游志胜、聂健荪和杨红雨代表的产权份额分别为468 万元、180万元和152 万元。……属于科研组成员所有的800 万元产权
份额,由游志胜根据组内各成员的贡献大小全权负责分配/界定到各个成员名下。”
为确保游志胜科研组团队的稳定,23 名自然人所拥有的800 万元出资在设立图象图形公司时未量化分配到个人名下,由游志胜、聂健荪、杨红雨三人代为持有。
2007 年7 月,科研组负责人游志胜依据《第四号产权界定书》将该部分股份分配到成员名下,具体情况参见本部分“8、2007 年7 月清理委托持股及股份分配确认”。
2 李永宁、杨家源、李毅三人代持36 名自然人现金出资的情况
37 名自然人(包括杨家源本人的出资)以现金出资共计550 万元,除杨家源自身出资外,其余均为36 名自然人认缴的出资额,分别委托杨家源代持150 万元(包括杨家源本人的出资),李永宁代持250 万元,李毅代持1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8、2007 年7 月,清理委托持股及股份分配确认
2007 年7 月,为明晰发行人股权,公司对代持股份的行为进行清理。 (1)量化分配游志胜科研组成员拥有的股份
2000 年8 月,本公司前身图象图形公司设立时,根据四川大学《第四号产权界定书》“游志胜、聂健荪、杨红雨三人名下的产权份额800 万元属游志胜科研组成员共同拥有,由该三人代表出资;其中游志胜、聂健荪和杨红雨代表的产权份额分别为468 万元、180 万元和152 万元。……属于科研组成员所有的800 万元产权份额,由游志胜根据组内各成员的贡献大小全权负责分配/界定到各个成员名下。”具体情况参见本部分“1、2000 年8 月,设立四川大学智胜图象图形有限公司”之“(1)设立图象图形公司”。
2000 年11 月6 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 图象图形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游志胜、聂健荪和杨红雨代表出资的图象图形公司的产权份额变更为本公司的股份,股份数量800 万股。
2006 年12 月,经本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等比例增资扩股,其中每10 股有权认购3 股新增股份。游志胜、冯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