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上山2#联络巷交岔处、1450联络巷风门外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误入1418回风石门及回风流中。其他专用回风巷设置警戒栅栏,防止人员误入总回风斜井。
停电范围:除局扇外,1418回风石门及回风区域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断电。 4、过煤门
揭露23#上煤层停头8小时,进行安全处理和加强支护后方可恢复施工。如架棚时采用木料背帮接顶,防止围岩进一步垮塌、冒落,过煤门期间架棚支护间距可依据现场围岩岩性及岩层稳定情况进行调整。
架棚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布置5个孔进行煤门预测,经检验不超标,则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采取浅掘浅进(每循环进度0.8m),过煤门期间必须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直至巷道顶板距煤层底板法距2m。
5、安全防护措施
①、1418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每班人员必须随身佩戴自救器,自救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查。
②、压风自救装置:自石门距离工作面30m开始,至少安设2组压风自救;靠近工作面的一组距离迎头25m,安设数量不少于每班最多工作人数(不少于15个);停工不得停压风,施工队组应加强爱护。
③、防尘系统:4寸防尘管路紧跟迎头,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闸阀,防尘、消防用水供应充足,迎头、回风喷雾按规定安设,并保证正常使用。
④、防突风门:进风侧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防突风门。 ⑤、在揭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安装一部直通调度室电话。
第 11 页 共 36 页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1418回风石门局部通风采取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在1240井底车场新鲜风流中。
1、进风:地面→副斜井(行人斜井)→1240集中运输巷→1240井底车场(风机)→运输上山(风筒)→1418回风石门迎头
2、回风:1418回风石门→运输上山→1442联络巷→1450回风石门→总回风斜井→地面 详见附图十五:1418回风石门通风系统图
3、通风计算详见附件一。
二、瓦斯管理
1、揭煤工作面必须按专头专人安排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掘进工作面、回风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及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2、由机运科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检测安设的瓦斯监测断电装置是否完好,由通风队负责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探头的瓦斯浓度报警点、断电点皆为0.8%,复电浓度临界值为0.5%。断电范围为1418回风石门及回风流区域所有电气设备。
三、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与管理措施
第 12 页 共 36 页
1、传感器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报警值序号 安 装 地 点 (%) T1 迎头向后5m 距全负压风流交汇点 T2 10~15m处 设备的电源 回风流与其他巷道风T3 流第一交汇处 ≥0.8 ≥0.8 <0.8 ≥0.8 ≥0.8 <0.8 域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0.8 (%) ≥0.8 (%) <0.8 1418回风石门及其回风区断电值复电值断 电 范 围 为监测局部通风机的开停状态,在局部通风机的开关负荷侧(即启动电缆上)设置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详见附图:1418回风石门监测监控设计图 2、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详见上表。 3、揭煤前,必须进行瓦斯闭锁试验,确保瓦斯闭锁灵敏可靠,相关人员必须将瓦斯闭锁试验记录填写清楚,存档备查。至少每7天对监测探头用标气进行调校,每7天进行一次断电试验。
四、施钻安全措施
1、施钻当班必须先检查撤离线路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由当班班长负责,防突员监督。若其中一项不符合规定,当班禁止施工。
2、钻孔施工时,人数不得超过3人(其中钻工2人,防突员1人)。 3、施钻当班负责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将其吊挂在钻机上方的回风侧,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请示处理。
4、施钻期间由当班负责人在1418回风石门进风巷及回风巷通道口悬挂警标并设活动栅栏,施工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检查人员进入该区域须经打钻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5、施钻当班回风巷道中严禁安排其它工作。
第 13 页 共 36 页
五、机电设备管理措施
1、揭煤前由机运科安排专职人员对1418回风石门及回风区域的所有电器设备进行全面防爆检查。
2、揭煤期间,机运科电工必须定期对1418回风石门所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向矿调度室汇报检查结果,并做好记录。
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严禁任意停、送局部通风机电源,特殊情况需停局部通风机电源时,必须先编制停电申请和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停送电。
4、放炮时停电范围:除主风机以外1418回风石门及回风区域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
六、岩柱控制措施
1、从5m法距位置起,施工队组各循环必须坚持“边探边掘”的原则,施工队组每循环实施钎探,钎探采用5m钻杆,布置在工作面顶部正中和巷道顶部两侧,共计3个探孔,探孔施工参数由技术科地质组给定,施工队组严格控制掘进进度,防止巷道提前揭煤或误揭煤层。
2、岩柱掘进前由技术科制作“地质钻孔动态跟踪牌板”挂于调度室,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填好当班进尺、累计进尺和剩余岩柱尺寸。
3、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督促施工人员按给定的设计参数要求进行施工探眼,不施工探眼严禁掘进。
4、施工过程中加强敲帮问顶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和黄泥进行封堵,掘进工作面放炮遗留残孔及抽放钻孔必须用黄泥封堵孔口,深度必须要填满残孔或超过炮眼深度。
5、严格控制眼深和装药量,严禁超掘,保证法距2m岩柱。
第 14 页 共 36 页
七、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1、由通风队按规定安设放炮喷雾,放炮时必须使用。
2、在掘进过程中采取边探边掘,每次放炮循环保持不少于3m探眼超前距。若工作面出现明显的地质构造,当班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请示处理。
3、揭煤期间必须严格按总工程师审批允许进尺组织施工,严禁超掘。 4、施工炮眼钻孔之前,现场技术人员应在巷道迎头标明炮眼的准确位置、孔号。
5、严格按探孔设计组织施工探眼,并将探孔情况及孔深向调度室汇报。 6、从距23#上煤层法距5m开始,每1个循环巷道支护必须及时跟到迎头,且背帮、接顶严实可靠,严禁空顶作业(如果过完煤门后遇到坚硬的煤层顶板岩石,不能马上打眼放炮,防止因底板岩石震动后与顶板岩石相接的煤体突然滑落,引起突出。这时应该先对煤门段预先进行永久支护,对未能支护的煤体也要加强临时支护。然后再进行顶板岩石内的爆破)。
7、当石门揭开突出煤层后,刷帮时应用手镐作业,严禁采用风动工具。 8、当石门揭开突出煤层后,采用人工出渣,严禁使用耙装机出渣。 9、在掘进或钻孔施工过程中,若有喷孔、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响煤炮、煤粉或煤壁发冷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沿避灾路线路撤至防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并向矿调度室、矿总工程师汇报,制定相关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八、加强支护措施
(1)揭煤期间采用U29型棚规格加强支护:下宽(净)4.0m,净高3.3m,梁腿搭接400mm,每搭接处安装两个29U卡揽,其偏差不得超过±20mm,卡揽距搭接头保留20mm间距,两侧的上部卡揽用连扳连接两棚,螺母必须上紧,验收时用扳手检验,搭接处弧形带近乎平行。
第 15 页 共 3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