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井下现场检查表(4)

2019-04-14 12:47

序号 7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定期冲洗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掘工作面随产尘工序及时清扫冲洗,其他巷道每旬清扫冲洗一次。有定期冲刷巷道的制度,现场核查 并要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管线无积尘 防尘制度健全,必须有逐年、逐季、逐月、降尘规化,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各种记录、图纸、台账齐全,记录准确 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设置主要隔爆棚。水棚的排间距应为1.2m~3.0m,棚区长不少30m。 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位置应设在距工作面60~200m范围内设置辅助隔爆棚,棚区长不少于20m。 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m,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为(60± 5)度,钩尖长度为25mm。 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巷道需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 m 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查阅资料 检查记录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8 9 现场核查 10 现场核查 11 现场核查 矿井必须开展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工作。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12 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测定点设置和测定方法应按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检查记录 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晋煤安发〔2012〕715号;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42号、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备注: 检查人员: 煤矿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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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现场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煤矿企业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运行。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具有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断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功能以及防雷保护1 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备用电源必须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煤炭企业必须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队伍负责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其安装、使用、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业务管理原则上规定由通风部门负责。 2 矿井应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 现场核查 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装有防火墙且具有双机热备切换功能,中心站必须双回路供电,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和接地保护,监控设备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中心站分站的传感器选型、安装位置及数量符合AQ1027—2007相关规定,甲烷传感器的断电、3 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符合规定,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监控系统应与反映电气设备连线腔(盒)盖板开合状态的传感器连接,按时打印报表监控中心站应24h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系统必须具备网络功能,适时将监测数据上传集团公司监测信息中心,当电网停电后,电源箱后备电源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h 监控设备各类传感器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有设备仪4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检查记录 查阅资料 检查方法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表台帐、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日(月、季)报表,检查记录 瓦斯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 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回风长度超过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查阅资料 5 掘进工作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采用双巷掘作业方式时,还必须在双巷回风混合段风流中增设甲烷传感器。 17

序号 检查内容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房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在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行车的位置。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悬挂在检查方法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6 巷道无风筒帮一侧。各类传感器的安装数量、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和管理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要求。 现场核查 7 区队长、班组长、技术人员、电钳工、放炮员、瓦斯员、监控人员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携带式瓦斯检测仪器 井下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等)属采掘区域的应由现场核查 8 所在采掘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采掘作业点设置的甲烷传感器的移挪,只能由采掘队当班班组长进行。 井下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对照结果及时报告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误差大于允现场核查 9 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之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检查记录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晋煤安发〔2012〕715号;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42号、AQ1020-2006 备注: 检查人员: 煤矿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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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现场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煤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二)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三)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 (五)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六)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七)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八)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九)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十)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煤炭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中用于“一通三2 防”方面的费用不应低于提取总额的50%。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安排和使用,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基本投入。 3 4 5 矿井有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其机构设置符合公司和《规程》规定,配备通风副总工程师 要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查记录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查方法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9

序号 6 检查内容 矿井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瓦斯抽采,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已装备的安全设备正常发挥效益 有“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五图: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 检查方法 查阅资料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7 五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仪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 五记录: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区(科)值班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 四台帐:瓦斯调度台帐,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煤层注水台帐,瓦斯抽放台帐 查阅资料 8 9 10 11 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通风区、队要有一套符合公司规定的完整的管理制度。各工种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 瓦检员、放炮员、监测工、调度员、测风员、抽放泵司机等都要制定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都要考核,有记录可查。并做到持证上岗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查记录 查阅资料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晋煤安发〔2012〕715号;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42号 备注:

检查人员: 煤矿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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