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SBR排水时若出现仪表空气中断,继续完成排水操作后,直接关闭P123出水手动阀。
7.2.5 SBR进气时若出现仪表空气中断,打开该池进气旁路阀直到该池进气完毕。
7.2.6 T110/T111运行过程中若出现仪表空气中断,停运过滤开P129旁路阀。
7.2.7 T110/T111反洗过程中若出现仪表空气中断,停止反洗,停运反洗泵。 7.2.8 若出现仪表空气中断,吹气式液位计无指示,加强现场检测做好液位平衡避免池子溢流,罐冒顶现象发生。
7.2.9 仪表空气恢复后要求岗位人员再次确认各气动阀门状态,立即将上述非正常操作恢复,同时报车间值班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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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供水中断事故预案
1.1 生产用水紧缺带来的隐患:直接影响到气化厂的运行负荷,严重时生产系统需大幅度甩负荷,导致供应城市煤气量不足,部分城市煤气用户的用气量受到限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1.2总调接外供水中断报警电话,迅速问清中断持续时间、原因;若外供水在两小时以内能够恢复,则维持正常生产运行;若外供水超过两小时后才能够恢复,立即通知供应部(电话:5625052)协调外供水量,同时汇报厂部值班人员、生产部领导(13903985231),负责生产的厂领导(电话:13839805906),煤气化公司调度(电话:037167985060)并按外供水中断预案执行。
1.3通知给排水车间进行以下操作:
1.3.1 控制循环水浓缩倍数在3.5以上,并加大杀菌量,减少补水量,节约用水。
1.3.2在保证上水温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风机的运行台数,减少蒸发损失的水量,杜绝单纯依靠大排大补降低循环水温度的方法。
1.3.3 减少521#脉冲池和虹吸滤池排泥和反洗次数,降低排泥损失水量。 1.3.4保持 522#蓄水罐的液位在2.5米以上,循环水停止排水,相应减少循环水补充水量。
1.4 若供水中断时间内,522#蓄水罐的液位不能维持气化厂现有负荷生产,则减少发电机负荷,减少循环水补充水。
1.5 请示煤气化公司总调(电话:037167985060),工艺系统降至最低负荷,减少工艺生产用水量,但保证长线用气量。
1.6若供水中断时间内,522#蓄水罐的液位不能维持气化厂最低负荷生产,请示煤气化公司总调(电话:037167985060),减少城市煤气供应量,维持气化厂工艺生产运行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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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简要程序(调度)
1. 火灾或爆炸事故:
1.1 总调接报警电话,问清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爆炸(燃烧) 物的种类、情况严重性、人员伤亡情况;
1.2 通知消防队(8119)出警,煤气、液氨、二甲醚出动水罐车,甲醇、油类等出动泡沫车;
1.3 通知安环部、生产部及事故单位主任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
1.4 根据事故程度,通知保卫封锁通往事故现场各条道路及厂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
1.5 若有人受伤,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转送医院; 1.6根据事故程度汇报厂领导及上级调度。 2. 煤气(二甲醚、液氨、液氯)泄露事故:
2.1 总调接报警电话,问清事故时间、地点、原因、泄露物的种类、情况严重性、人员中毒情况;
2.2通知泄露点下风向的单位注意预防中毒,闲杂人员疏散并停止一切动火作业;
2.3 通知消防队(8119)出警出动水罐车在现场上风向监控;通知气防站(8132)现场监控;
2.4根据事故程度,通知保卫封锁通往事故现场及下风向的各条道路及厂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
2.5通知安环部、生产部及事故单位主任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 2.6 若有人中毒,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转送医院; 2.7根据事故程度汇报厂领导及上级调度。 3.甲醇、油类泄露事故:
3.1 总调接报警电话,问清事故时间、地点、原因、泄露物的种类、情况严重性、人员中毒情况;
3.2通知事故单位注意泄露物的流向,不得流入雨水管网;现场闲杂人员疏散并停止一切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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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若泄漏物流入污水管网,通知526#生活污水切进事故池;
3.4 通知消防队(8119)出警,出动泡沫罐车在现场上风向监控;通知气防站(8132)现场监控,预防中毒;
3.5根据事故程度,通知保卫封锁通往事故现场各条道路及厂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
3.6通知安环部、生产部及事故单位主任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 3.7 若有人中毒,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转送医院; 3.8根据事故程度汇报厂领导及上级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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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护
1目的
当突然发生意外事故,使受伤职工掌握必要的医学常识及处理措施,尽量减轻或避免意外带来的各种伤害。 2范围
适用于本厂范围内山洪、雷电击等自然灾害及意外火灾、爆炸、触电等现场应急救护。 3职责
本厂厂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护全面指挥。 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及突发事件救护的协调和组织。 责任部门/车间领导负责现场应急救护的实施。 4现场应急救护 4.1应急要求
4.1.1当事故发生,当事人应尽快拨打3/8119/5120电话和本单位领导电话。 4.1.2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态发展或蔓延,同时拨打总调度室电话。 4.1.3值班中心立即拨打电话告知厂长和管理者代表。 4.1.4责任单位领导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营救。
4.1.5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在本厂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救援,必须与消防人员及其它救援人员密切合作。
4.1.6现场营救、救援准则及方法:自救互救。 4.2应急处理
4.2.1事故发生后,营救出的伤员应进行自我检测:一看,看一看身体各部位有无出血,伤口和畸形。二感觉,活动一下肢体是否可正常活动。 4.2.2伤情互检
4.2.2.1伤员或救护人员应尽快进行伤情互检。
4.2.2.2用“喂,您怎么样了?”询问伤员,观察伤员意识是否清楚。 4.2.2.3测量脉搏是否正常,大于120次/分是重症表现。 4.2.2.4观察呼吸次数及困难程度。
4.2.2.5摸或触及皮肤,判断其体温(腋窝)是否正常。
4.2.2.6看瞳孔是否等大等圆,对光反射灵敏性,不等大或放大显示已处危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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