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03.01运营事业总部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一、二、八

2019-04-14 22:43

运营事业总部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一、二、八号线)

GDY/QW-GL-SC-03.01

目 录

1 前言 .......................................................................... 2 2 范围 .......................................................................... 2 3 引用标准 ...................................................................... 2 4 总则 .......................................................................... 3 5 定义 .......................................................................... 3 6 施工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 ........................................................ 3 7 施工计划管理 .................................................................. 5 8 施工许可管理 ................................................................. 11 9 施工安全管理 ................................................................. 12 10 施工时间的安排 .............................................................. 15 11 施工组织管理 ................................................................ 17 12 正线、辅助线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需封锁区间抢修的规定 ...................... 22 13 列车调试、试验要求 .......................................................... 23 14 施工管理指标 ................................................................ 23 15 执行记录 .................................................................... 24 16 附录 ........................................................................ 24

1

1 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一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唐元兵、梁启明、杨立强、卢锦生、凌文坚、郭勇、甘志伟 本标准版本号为第2版,第0次修改。 本标准2015年6月30日发布。

本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原第1版、第0次修订版本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一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一中心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一中心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2 范围

本标准描述了维修施工计划的管理办法、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车开行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地铁一、二、八号线行车设备、服务设施(办公室、生活用房设施维修、装修施工等,不涉及到接水、接电、不影响消防设施、不影响墙体结构时除外)的养护、检查、维修施工及工程车、调试车开行计划的管理。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1 GDY/QW-GL-AQ 《运营事业总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 GDY/QW-GL-AQ-03 《运营事业总部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则》 3.3 GDY/QW-GL-AQ-09 《运营事业总部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4 GDY/QW-GL-AQ-08 《运营事业总部作业通用安全实施细则》

3.5 GDY/QW-GL-AQ-15 《运营事业总部设备安装、硬软件更换及调试、试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6 GDY/QW-GL-XF-04.03 《运营事业总部施工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3.7 GDY/QW-GL-SB 《运营事业总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3.8 GDY/QW-AZ-AQ-06 《运营事业总部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9 GDY/QW-GL-YJ 《运营事业总部应急管理制度》

3.10 GDY/QW-GL-JS-04 《运营事业总部技术改造与国产化管理实施细则》 3.11 GDY/QW-GL-JS-03 《新产品、新技术上线试(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3.12 GDY/QW-GL-SC-04 《线网运营施工管理规定》

3.13 GDY/QW-JG-XC-01.01 《行车组织规则(一、二、八号线)》

3.14 GDY1/QW-GL-JS-04 《运营一中心技术改造与国产化管理实施细则》

3.15 GDY1/QW-GL-JS-03 《运营一中心新产品、新技术上线试(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3.16 GDY1/QW-GL-JS-20 《运营一中心设备安装、硬软件更换及调试、试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17 GDY/QW-GZ-DI-02.01 《广州地铁电力调度手册》(一号线) 3.18 GDY/QW-GZ-DI-02.06 《广州地铁电力调度手册》(二号线) 3.19 GDY/QW-GZ-DI-02.07 《广州地铁电力调度手册》(八号线)

2

3.20 GDY/QW-GZ-CH-03.01 《西朗车厂运作手册》 3.21 GDY/QW-GZ-CH-03.02 《赤沙车厂运作手册》

3.22 GDY/QW-GZ-CH-03.07 《嘉禾、大洲车厂运作手册》 4 总则

4.1运营事业总部一、二、八号线所辖区域施工管理工作,以确保运营设备设施维护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能及时、安全、有序、高效地开展,实现运营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保证地铁运营安全、顺畅为目标。

4.2 在运营事业总部一、二、八号线管辖范围内开展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自身素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4.3施工协调采取对口协调、自下而上、逐级上升的原则。跨部门(含跨中心的)的施工问题先由部门间进行沟通,经部门层面协调未能达成一致的,则提交中心层面进行协调,经中心层面协调未能达成一致的,则提交运营事业总部层面进行协调。

4.4对于有争议的问题,总部、中心一旦布置或下达指令,各单位必须遵循先执行、后理顺的原则。

4.5在一、二、八号线管辖区域内开展施工作业,各车站、车厂、OCC及作业单位等必须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执行。 5 定义

5.1详见GDY/QW-GL-SC-04《线网运营施工管理规定》的附录A。

6 施工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

6.1运营一中心施工管理采用两级管控体系的模式。

6.1.1生产调度一部作为运营一中心施工管理一级管控部门,负责运营一中心施工组织管理的整体统筹和协调,负责检查督促施工管理业务的开展,并负责运营一中心施工管理的评估与考核。 6.1.2各生产部门是运营一中心施工管理二级管控部门,负责本部门施工管理体系的建立,负责本部门具体施工管理业务的计划、组织、执行、协调、评估与考核。 6.1.3各层级主要职责 6.1.3.1生产调度一部

a) 负责建立和健全运营一中心施工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

b) 负责所辖区域施工计划的协调、统筹管理,对施工计划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发布和组织实施,并跟踪、检查施工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无法协调安排的跨中心施工计划,提交线网管控中心协调;定期对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报线网管控中心。

c) 负责所辖区域外单位进场手续的办理和审核,签发《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安排相关单位主办以及配合,在安全技术部授权下与外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无法协调办理的跨中心施工许可业务,提交线网管控中心协调。

d) 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各部门的施工组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

3

踪相关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对施工组织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报线网管控中心。

e) 对本中心所辖区域施工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开展施工组织优化,制定优化措施,提高施工效率;定期将施工组织情况的分析总结和施工组织优化情况提报线网管控中心。

f) 负责本中心总体施工组织分析及专题研究。

g) 负责本中心施工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跟踪和反馈系统运行情况;负责本中心及外单位、委外维修单位施工负责人密码的修改及管理;收集和提报本中心施工管理系统的业务需求和变更情况。

h) 负责现场作业组织审批、停电和挂地线组织、协调。 6.1.3.2车站服务一、二部

a) 负责建立和健全本部门施工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

b) 对内部和外单位施工计划需求进行汇总,根据施工需求向生产调度一部提报施工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施工计划完成情况。

c) 对与本部门相关且已签发许可单的外单位施工项目,负责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做好现场配合、监督的工作,确保外单位的正常施工。

d) 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下属单位的施工组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相关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相关情况报生产调度一部。

e) 负责本部门总体施工组织分析及专题研究。

f) 负责按照施工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及配合工作。

g) 负责现场车站、车厂所辖所有作业组织审批、防护、协调、监督等管理。 6.1.3.3行车设备维保一部、通号维保一部、车辆维保一部

a) 负责建立和健全本部门施工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

b) 对内部和外单位施工计划需求进行汇总,根据施工需求向生产调度一部提报施工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施工计划完成情况。

c) 对与本部门相关且已签发许可单的外单位施工项目,负责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做好现场配合、监督的工作,确保外单位的正常施工。

d) 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下属分部的施工组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相关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相关情况报生产调度一部。

e) 负责本部门总体施工组织分析及专题研究。

f) 负责按照施工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以及配合工作。 6.1.3.4安全技术部

a) 负责从安全管理方面对运营一中心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监管。 b) 负责外单位施工进场手续中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 c) 负责外单位施工进场手续中安全协议签订管理。 6.1.3.5综合管理部

负责本中心内部和外单位施工负责人培训组织和发证管理。 6.2为加强对维修、施工作业的管理,成立施工计划协调管理小组: 6.2.1运营一中心施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运营一中心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中心内各部门分管经理。

6.2.2运营一中心施工计划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生产调度一部分管经理

副组长:生产调度一部、车站服务一部、车站服务二部、行车设备维保一部、车辆维保一

部、通号维保一部、安全技术部、经营管理部分管主任。

成员:生产调度一部、车站服务一部、车站服务二部、行车设备维保一部、车辆维保一部、

通号维保一部、安全技术部、经营管理部与施工组织相关人员。

4

6.2.3职责及分工

6.2.3.1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6.2.3.1.1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对施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改进。

6.2.3.1.2组长:领导计划协调小组;协调公司与外单位于计划审批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协调公司内各中心、总部间于计划审批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审核需于《施工行车通告》、《施工行车通告补充说明》中颁发的有关章程,签发《施工行车通告》、《施工行车通告补充说明》。 6.2.3.1.3成员:指导计划的协调、编排、管理工作;协调于计划审批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组的工作。 6.2.3.2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6.2.3.2.1组长、副组长:轮流参加每月/周施工计划协调会、协调施工计划协调会存在的问题;组长需审核《施工行车通告》及《施工行车通告补充说明》。

6.2.3.2.2成员:分工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按期组织计划审批会议;协调各单位的作业计划;处理作业计划变更事宜;跟进作业计划实施情况;编制、发布《施工行车通告》、《施工行车通告补充说明》。

6.2.4运作流程,见附录A。

6.2.5运营一中心施工协调分析会的议程及要求

6.2.5.1生产调度一部原则上每月23日(含23日)组织召开。 6.2.5.2会议议程如下:

a)各部门汇报上月施工协调分析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 b)各部门针对前期的施工组织情况进行点评; c)协调下月的施工计划。 6.2.5.3点评资料要求如下:

a)内容包括:上月各部门施工计划的实施情况;上月施工组织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中心协调的事项;下月涉及其他中心配合的作业。

b)各部门将点评资料于每月20日前发生产调度一部。

6.2.5.4涉及其他中心的施工问题,由生产调度一部根据需要通知其他相关中心、外单位参加会议。

7 施工计划管理

7.1计划分类,详见GDY/QW-GL-SC-04《线网运营施工管理规定》的7.1。 7.2计划申报

7.2.1车辆维保一部应于每月8日前将下月工程车、轨道车、平板车的扣修计划发各单位。 7.2.2施工单位、部门提报月计划时,应于工作开始前一个月12日前(含12日)将核心计划(含开车计划)提交生产调度一部,生产调度一部收到各单位核心计划(含开车计划)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协调确定并下达。各施工单位、部门根据核心计划(含开车计划)情况填写非核心计划,将填写好的《月/周施工计划申报单》GDYY/J-TY-010于工作开始的前一个月18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含18日),向生产调度一部提交。《月/周施工计划申报单》GDYY/J-TY-010中应包括作业日期、作业部门、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内容、供电安排、申报人、防护措施、备注(列车编组、A类作业需注明请点车站、配合部门及详细配合要求、联系电话等)。

7.2.3施工单位、部门需提报周计划时,应于工作开始的前一周星期二16:00以前,向生产调度一部提交《月/周施工计划申报单》GDYY/J-TY-010,《月/周施工计划申报单》GDYY/J-TY-010包括日期、作业部门、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区域、供电安排、申报人、防护措施、备注(列

5


SC03.01运营事业总部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一、二、八.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运动的能量代谢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