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保健食品标志;
(7) 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3422-93《特殊营养食品标签》规定,获得批准的特殊营养食品,食品标签也不得标注以下内容: (1) 对某种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
(2) “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它
类似用语;
(3) “祖传秘方、滋补食品、健美食品、宫迁食品”或其它类似用语; (4) 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及名称暗示疗效、保
健或其它类似作用。
(三)药品类
送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进口产品可适当延长为1/2),日期超过保质期的2/3,应撤柜不允许再销售。 1、 引用标准:《药品管理法》 2、 中文标签或说明书标识要求: (1) 品名、规格; (2) 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3) 批准文号(中药馀品除外)、产品批号; (4) 主要成分; (5) 适应症;
(6) 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7) 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必须注明有效期;
(8) 除中药材、中药饮品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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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进口药品须有相应中文说明及标识,还须注明原产国及国内经销商名
称和地址。
七、日用百货类商品的验收标准
送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进口产品可适当延长为1/2),日期超过保质期的2/3,应撤柜不允许再销售。特殊情况由门店营运部长审批。 (一) 合成洗涤剂
合成洗涤剂是指由表面活性剂或其他助剂用化学方法配置而成的,具有去污、清洁作用的产品。 1、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要可采用塑料袋、玻璃瓶、硬塑料桶等。塑料袋封口应牢固整齐;瓶、盒盖应与主体配合紧密、不漏。印刷标志应清晰美观,无脱色。 2、标识要求 (1)产品名称
(2)产品类型(适于洗衣粉、洗衣膏、浴液); (3)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4)产品标准编号; (5)净含量;
(6)产品主要成分(适于洗衣粉)、表面活性剂、助洗剂酶的种类和适于手洗和机洗。 (7)使用说明;
(8)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
(9)产品用途(适于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二)卫生用品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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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识检查
(1)包装上应注明: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重量(卫生纸)、数量(卫生巾)规格、生产日期,产品标准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检验合格证明。 (2)凡属E级卫生纸应有“厕用”明显标志。 2、外观检查
(1)卫生纸张绉纹应均匀、细腻。纸面不允许有明显尘埃、死褶、残缺破损、砂子、压溃、硬质块、生草盘等纸病,不许有掉毛、掉粉、掉色现象。 (2)卫生巾、垫应洁净且均匀一致,防渗底层完好,无破损、硬质块等,手感柔软,结构合理;两侧封口应牢固;背胶粘合强度应符合要求。 (三)家居日杂用品 1、标识检查
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使用说明和维修保养说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产品规格、等级成分等;产品标准编号,检验合格证明。 2、外观检查
做工是否精细,表面是否光滑洁净;产品尺寸及构造是否合理;产品是否结实耐用,安全可靠。 八、化妆品类商品的验收标准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起到清洁、保养、美容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分为:护肤类、发用类、美容类、特殊功能四类。
检查依据:QB/T1685-93《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GB5296.3-1995《化妆品通用标签》。
送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进口产品可适当延长为1/2,日期超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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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期的2/3的,应撤柜不允许再销售,特殊情况由门店营运部长审批。) (一)包装要求
包装包括直接盛装化妆品的瓶、袋、软管、盒、喷雾罐、锭管及外面的花盒。
1、花盒:花盒应与中盒包装配套紧密、洁净、端正、平滑,无折皱、缺边、缺角现象;粘合部分粘合牢固,无粘贴痕迹、开裂及相互粘连现象,色泽均匀;产品无错装、漏装、倒装现象。
2、瓶子包装:瓶身应光滑完整,无明显疤痕,条纹、气泡、冷爆、破碎等。瓶盖内外应光滑清洁,不能有凹凸、毛边、碎裂,色泽应均匀光洁,有衬垫,螺纹光滑完整,与瓶品配合紧密、不漏液。
3、软管装:软管装的封尾应牢固。纸袋、塑料袋、复合袋包装的封口要牢固。盒包装的盒形应端正、洁净。 (二)标签要求及应当标注的内容
1、标签要求:应有粘贴、印刷在销售包装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标签或说明材料。卷标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以下形式直接印刷或粘贴在产品容器上的卷标:小包装上的标签:小包装内放置的说明性材料。 2、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 (1)产品名称
产品建议名称反映化妆品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的产品名称。使用新创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国有标准对化妆品分类规定的名称,以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产品名称应标注在主视面。 (2)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应标明包装、分装者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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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
地址名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内装物量
应标明容器中产品的净含量或净容量。 (4)日期标注
必须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日期标注应标注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除生产批号)上。
(5)应标明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标准编号。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 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6)必要时应标注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 (7)必要时应标注满足安全性的储存条件。
(8)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内容裸体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类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
(9)应注明某些特定原料所须注明的内容。 3、外观检查
(1)内容物外观的鉴别 ①香气纯正,无异味;
②膏体均匀,细腻,有一定流动性。 ③无分层沉淀、变稀、油水分离现象。 不合格商品的外观特征是: ①商品有发胀、发霉、发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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