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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名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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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一、 施工顺序
(1)桩基:基础换土处理→人员材料设备进场→放线定位→桩位复核→打试桩确定打桩工艺→打桩施工→成桩复检绘制桩基竣工图→桩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桩基验收合格→转入基础阶段施工。
(2)基础:放样定位—挖土方→轴线标高复核→混凝土垫层→弹线复核→带基扎筋→带基支模→带基浇混凝土→拆模保养→弹线复核→砖基础砌筑→基础梁支模→基础梁扎筋→基础梁浇混凝土→基础复核验收→土方分层回填夯实→转入主体工程施工
(3)主体:弹线复核→构造柱筋→砖墙砌筑→构造柱模→构造柱混凝土→拆模养护→梁模板、板模板→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捣、养护→转入下一层主体施工。
(4)装饰:护角灰饼→天棚→墙面→楼地面→涂料→门窗安装→油漆。 二.土方工程
1.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2.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荷载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4.土方开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超挖”的原则。
5.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和降水设施。
6.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愎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基坑(槽)、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
8.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GB50202—2002)表7.1.7基坑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