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4、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逐条确认各条款及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时间:
附件列表:
附件一: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房屋平面图
附件三: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附件四:装饰装修管理须知 附件三:
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甲方:
10
年 月 日
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租赁的商业用房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特签订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确定租赁关系后,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租赁范围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入驻前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乙方则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尤其是使用外来人员应了解其来历,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必要的手续,增强防范意识。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召集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等会议及活动,对工作不力,屡教不改或严重违章的乙方,甲方将予以清退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在甲方所属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由甲方负责安置,乙方应加以爱护;乙方租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则由乙方添置或加以保养。严禁破坏租赁物业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一切消防设施及设备,破坏、挪用、盗窃者,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乙方必须严格用火、用电、用气、食品卫生等管理,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1、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严禁“三合一”(生产、宿舍、厨房)的现象出现,严禁在租赁物业内从事炊事活动(餐饮业租户除外)、禁烟区吸烟;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严禁将明火带进无烟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明火管理,动用明火应遵循国家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并落实保护措施后,方可操作;严禁使用高功率灯具、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暖气等电器设备。
3、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或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合格防火材料。
11
4、乙方应落实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后或节假日内,关闭门窗,切断煤气,断开总电闸、水闸等。
5、装修施工过程中,在正常营业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内部不允许使用大功率工具(如电锯、电刨等),实行限时使用。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原料采购索证等制度,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如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实行“沿街商铺门责管理”,即不得擅自占道堆放物品、占道设摊、停放车辆;墙体、门窗、设施等处不准乱张贴,及时清除乱涂写、乱刻画;门前路面无垃圾、无污染、不得乱晾晒。
七、乙方必须对出入租赁区域的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保卫,提高防火、治安保卫的安全意识。工作人员“花名册”(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给出租方或其管理公司备案,发生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八、甲方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九、在乙方租赁区域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等事故,造成乙方所属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善后事宜。若甲方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有权全部向乙方追偿。
十、乙方必须对财务室安装防盗装置,银箱部位要配备报警装置,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生案情应及时报警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本责任书和附件是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时效与甲方和乙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期相同,违反以上条款的视作违约,乙方未及时纠正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附件四:
装饰装修管理须知
为了规范承租区域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出租方、承租商户的合法权益,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经出租方、承租商户友好协商制定本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13
一、承租商户应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做到操作规范,防范严密,确保生产安全,承租商户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事故,均由承租商户承担责任。
二、严禁无证(文)施工,装饰设计必须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图纸,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出租方工程部核对签字同意后由入驻商户送消防部门审核,消防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饰施工;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搭建的任何违章建筑或因乙方装修改建等原因,破坏了原有房屋的结构等,造成安全隐患或造成房屋及其结构性损坏(结构开裂、渗漏等),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商户无条件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
三、装修入驻要求:
(1)商铺的店招等由出租方统一制作,承租方承担制作费用。如承租方自行制作则必须符合出租方规定的统一样式和尺寸,并出具详图,经出租方审验合格方可施工(出租方提供店招尺寸图纸)。
(2)一层商铺商户不允许加层搭建,如使用需求要加层搭建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由专业设计单位出具图纸,采用钢结构,且不得影响整体建筑结构,经出租方核对通过方可施工。
(3)承租商户安装空调,外机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滴水管必须放入预设管口。 (4)装修所用水、电由承租商户到出租方办理申请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用部位的水、电,否则除补交水电费外,承租商户须承担相当于水电费的5倍罚款。承租商户所有的水、电表具由出租方统一安装,表具的产权属于出租方。
(5)茂晶商厦承租商户使用网线、电话线的,为避免乱拉明线,须从出租方的机房放线入户。
(6)室内消防箱位置不得移动、不得遮盖,以确保应急使用。消防喷淋头、烟感器等消防设施如必须移动位置或高度调整,必须由具备消防工程资质的专业公司施工,也可委托出租方推荐的专业人员施工,价格双方自议。
(7)所承租的商铺内的下水设施(马桶和盥洗盆出水口、地漏、空调出水口)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移位,但原出口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并在图纸上标明,不得废弃堵塞。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