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制度(2)

2019-04-16 17:19

教 师 绩 效 考 评 制 度

一、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国守法,关爱学生,爱岗

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工作能力:教师要不断增强自身素养,实现专业成长,教学素养扎实,“三字一话”过关,能独立备课,能有效参与教研,能有效驾驭课堂,能够较好的做到培优辅差,能独立制定所教学科学段试题,有较强的新课程理念。

三、出勤:严格执行《菏泽市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认真执行学校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堂,高效出勤。

四、业绩:镇中心学校每学期对每位教师的教案(规范化、课时数、是否符合进度)、作业(全批全改,批改及时、规范,有激励语,有纠错,布置适量,难度有层次性。)、听评课记录(每周不少于两次,有记录,不间断)、业务比赛、获奖(个级别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质课、教学论文、才艺展示、辅导教师等荣誉)等情况进项综合考评。

五、廉洁从教:不得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推荐盗版资料,不得有偿补课或者有偿家教。

图 书 室 规 则

一、图书室的性质和基本任务

1. 小学图书室是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2.小学图书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二、图书室室的建设

1.图书室建设标准应不低于《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规定。

2.图书室应配备书架、报刊架、书柜、办公桌椅、安全设备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有计划地配置计算机(网络设备)等设备。

3. 图书室要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图书室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图书室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2.图书室应建立台账

3. 图书室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室要重视和加强图书室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

4.图书室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四、图书室的环境和安全

1. 图书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盗、防虫等条件。 2. 图书室内严禁用火。

3. 图书室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阅 览 室 规 则

一、阅览室均实行半开架阅览,凡本校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均可在本班教师带领

下直接选取自己需要的书刊,在室内阅览。

二、每次选取书刊时,必须正确使用代书板,以便书刊准确归位。

三、选取书刊时,每人每次只准选取一册,不准多占书刊。阅后放回原位,不准乱放。

四、读者对报刊应加以爱护,如发生以下损坏现象,则按罚款处理。 1、阅报夹上的报纸,不得擅自取下,不得剪裁,违者罚款。 2、请勿勾画、圈点、批注、污损。请勿将书刊携出室外。违者罚款。

3、读者选取书刊时,须自己检查书刊内有无裁剪、撕页、污损、勾划等问题,如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检查注记,否则由本人赔偿。

4、爱护室内设施,保持良好学习环境,严禁破坏桌椅,违者按公物原价加倍赔偿。不准在桌面上写画,座椅轻拉轻放,不准用任何物件占用座位,要进行批评教育。 五、严禁用衣物裹带书籍出馆,违者罚款。 六、在阅览室内,随地吐痰和乱扔赃物等。

七、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

八、发现异常现象,请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并通知家长,协同教育惩戒。

图 书 管 理 员 职 责

一、图书管理员要加强学习图书室建设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图书室新购图书要在一周内及时登记、编号、盖章、分类、上架,数量过大的,时间不准超过一个月。要做到存书与帐目相符,帐目清晰,并将复印件交总务主任存档。

三、按照图书、杂志的借阅规定做好图书、报刊、杂志等的借阅登记工作,及时收回师生借阅的图书、杂志及教师用书、挂图等教学资料。班级所用图书要在开学一周内发到各班,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内收回,并做好借还登记、图书损毁、丢失的统计及赔偿等工作,并及时把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教导处。

四、每年对图书报刊进行一次清点,报刊杂志装订成册。保护好图书,对破损图书及时修整裱糊,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五、做好图书室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做好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防尘工作,确保图书资料保管齐全、安全无损。

六、随时听从学校安排,做好临时性的应急工作。

仪 器 领 用 借 还 制 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只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员以便管理员准备。

3、管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有教师再一次试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杀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但、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8、故意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并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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