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疆域政区的演变(3)

2019-04-16 19:48

东汉的十三州,仍各设刺史一人,但岁终刺史本人不必到京城奏事,而是派属下替代;而且有了固定的治所。 东汉十三州刺史治所表 司隶:雒阳(洛阳) 幽州:蓟 (北京西南) 凉州:陇 (甘肃张家川西) 兖州:昌邑(山东金乡西) 荆州:汉寿(湖南常德东北) 益州:雒 (四川广汉) 冀州:高邑(河北高邑东) 并州:晋阳(太原市西南) 徐州:郯 (山东郯城) 青州:临淄(山东临淄东) 扬州:历阳(安徽和县) 豫州:谯 (安徽毫州)

交州:龙编(越南河内东北,参《中国历史地图集》;《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汉官仪》谓:广信于是刺史从原来的仅为监察之职,无固定治所转变为有固定治所,其权力加重,逐渐掌握一个区域的军政大权。

东汉末年,政治衰微,王室多故,益州刘焉建议各州选清名重臣,以为牧伯,镇安方夏。灵帝中平五年,正式确定“州”为中央与郡、国之间的一级行政政权,正式把“刺史”改作“州牧”。“刺”与“牧”虽一字之差,而实质却发生极大变化。

东汉时期,有些州的辖区扩大,如:并州、冀州刺史的辖境明显扩大了,这对东汉末年开始的军阀混战形势影响很大,谁控制了并、冀,谁就有可能“挟天子以令诸侯”。 譬如:董卓就是从并州刺史任内,奉调进京,拥兵百万,终攘成大乱。袁绍一度成为北方的盟主,也是由于他逐渐控制了冀、青、并三州。袁、曹之争亦在夺冀州,曹操取得冀州牧,则具备了统一北方的基地。因此,“州”在东汉末已不再是自然地理单元的单位了,而是演变成政治地理单元的内涵。这时的州已经不再是监察区了。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期

三国时期继承了东汉末年的州—-郡—-县三级体制。大致说来,曹魏大约控制了东汉十三州中之北方九个州(自析为十二州);孙吴得扬、荆、交三州,以后又分交州为交、广二州,拥有长江中下游和岭南诸地;蜀汉仅得益州,辖境最小,虽折出梁州(汉中盆地及甘南)和交州(仅云、贵二省一部分),仍只有过去的一州之地。三国时期开始,由于州的数目不断增加,辖境逐渐缩小,地位已不比东汉。正如《三国志·魏志·蒋济传》所云:“今虽有十二州,至於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 三国时期还出现了两种特殊的制度:

①“遥领”,即指不在自己所属的版图内,而在本国所设立的地方官。如:益州本属于蜀汉,曹魏却也设一益州刺史,由降魏的蜀人黄权充任,实际并不到四川去做官。蜀汉也有张翼,领冀州刺史;吴国有青州牧朱桓,实际上这些刺史并无实土可辖,故称为遥领。 ②“虚封”,是指在自己版图内所设立的没有实土的王、侯位。如:曹操封其子曹彪为吴王,后改为楚王;孙吴封孙和为南阳王;蜀汉刘永被封为鲁王,皆非本国实际占有其地。再如:诸葛亮封为“武乡侯”,为什么?是否蜀汉有“武乡”?据查证,才知道,汉琅琊郡有武乡,孔明祖籍琅琊,故封此侯。有人以为在汉中,那是由于诸葛亮祠墓在那里而后起的名字。张飞受封西乡侯,也是由于张翼德是河北涿郡人,涿郡汉代有西乡县,故封此爵称,实际这些封侯都不可能真到那里去食邑,只是一个封原籍的习惯而已,要注意这类情况,不要误为实有其地。

三国时期盛行屯田,各国均设有典农都尉或屯田校尉等农官,管理屯田农军民,其辖境和地位相当于县。干预了这一时期的行政体系,是兵、民分籍制度的表现。屯田的地域:肥沃易垦,可兴修水利,流民集中。如:淮河中游、黄河下游、长江下游常州、丹阳一带。 西晋时期

西晋武帝,“罢农官为郡县”(《晋书·武帝纪》)划为统一的地方行政建制。西晋由于是在魏、蜀、吴三个政权的基础上统一的,其疆域基本上与两汉、三国相近,在行政区划上承继了三国时已有的州、郡,但是同时又新设置了:梁州,灭蜀时,分益州北部今陕南、川东而置;宁州,分益州西南部今云南而置;秦州,分雍、凉、梁三州部分地区,今甘肃陇东置;平州,分幽州东部今辽宁、朝鲜半岛北部置。分荆、扬二州今江西、福建地置江州;分荆、广二州今湖南东部和广东北部置湘州,把首都地区的司隶校尉改作“司州”,这样西晋末年就成了21州,州以下是郡、县,西北边疆设“西域长史府”。西晋

时期,州的特点是:州的辖境在淮河以北的各州变化不大;变化最多的是长江以南和西南边疆,反映那些地区的经济开发、人口有增,社会有发展,中国对那些地区实行的有效控制加强了。 东晋、南朝时期

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州的设置越来越滥,数目之多,地位之低已与郡相仿佛,基本失去了最初的那种作为一大块政治区域的重要性,在空间上的表现也愈来愈混乱复杂。 南朝的情况:由于中原的变乱,北方士族大批南迁,他们以为终有一日会返回北方,侨居江南只是权宜之计,加上门第风气盛行,士族多以郡望决定身份高低,保持旧籍作为区别的标志。因此在侨居地出现了“故土虽迁,仍存旧名”的侨置现象,“侨置州郡”制度在州—--郡—--县三级中都有侨实相错的表现。学习这段历史要学会区别如下三类关系: ①实州侨郡 例:荆州属实州,东晋元帝侨置新兴郡,而此新兴郡原在今山西省沂县,新兴郡在荆州并无实土。

②侨州实郡 例:徐州原辖山东东南部及江苏北部,晋室南渡以后,在原属扬州的广陵郡(治扬州市北部)上侨建徐州,此州实无辖地。

③侨州侨郡 例:豫州汝南郡,豫州原在淮河北岸,辖皖北豫东,治陈县(淮阳),汝南郡亦在淮河北岸的颍水流域,治所在上蔡(今县),南渡以后豫州侨置在江淮之间,仍辖汝南郡,实际没有实土所管辖,都是侨置。

侨置问题主要受人口迁移的影响:行政区划的变迁反映了人口的变迁;行政区划的移动反映了人口的移动,这个问题是可以做动态分析的。两晋之际的人口流动是整个中国历史上人口迁移规模最大的一个时期,总共四次:共计90万,占全国人口540万之六分之一。北方移民南下的浪潮持续了一百多年。大体上是由黄河下游和淮北地区移向长江中下游;黄河中游地区的人民则移往陕南,继而深入西南川、滇、黔。也有部分山东移民至韩半岛。因此这次地区州郡县增置现象最普遍。例如:扬州会稽由汉代一郡扩大为东晋的七郡;荆州长沙郡增为四郡,岭南交广地区则由西汉的七郡55县扩大为十七郡121县。?侨置州郡也在上述地区最普遍,它是处置移民洪流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的相应对策,秦汉已经形成的行政区划格局被打乱了。直到南朝刘宋实行“土断”,废止侨寄法,?把户口编入所在郡县户籍、征税徭,即把行政和地域空间切实结合划一,上述混乱现象才渐渐消除。但是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州、郡愈来愈滥,愈来愈多,这就为隋统一以后省并州郡,州郡实际变成同级行政区,创造了条件。

北朝行政区划问题

北朝行政区划问题与南朝类似。也有侨州郡县和有名无实的虚州情况,北朝时期“州”的数目也是增加的惊人。特殊情况是“镇”的出现。北魏在边要形胜之地建立镇戍,而州郡之置反而不重要了。例:北魏在北边陆续设置13个镇,发生过六镇起义。这些镇的分布实际反映当时农牧业的交界线。北魏的这些镇将渐渐开始兼理民务,就如同是一州之刺史,所以“镇”在后期也就具有行政区划的性质,与州相当。 小结

总之,“州”作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出现是有原因可循的,也是合乎行政区制度发展规律的。有一个由虚向实逐步过渡的过程。虽然,“州”只是两汉中后期才固定下来,但随之它也就愈加滥乱了,因此到了分裂时代过去,又一个统一王朝出现的时期(隋唐),它已经到了必须彻底收拾而被新的一级行政区取代的时候了。我们应该了解“州”的虚、实代表哪种意义,为什么会从虚转变为实。这是中国历史上皇权与地方权力矛盾的结果。 秦、西汉和东汉前期地方行政制度实行郡辖县二级制,东汉后期以后,历西晋、东晋十六国、南北朝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在西北边疆地区,设立过特别行政单位:西域都护府、西域长史府,地域很大,而官阶小,相当于郡,往往由邻近的郡守辖制。例如:西晋时,西域长史归敦煌郡太守统辖,由此可知敦煌在历史上的地位。

虚封、遥领、侨置现象的出现和解决的过程是州郡滥多与移民的问题。

第三节 唐、宋时代道制与路制区划

一、唐代的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反映意义及其演变

隋文帝统一中国,结束了二百七十年的分裂局面。鉴于原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已经过於分散、杂乱、重叠,不利于中央王朝的统一管理,遂于开皇三年“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废诸郡而独以州、县二级制区划制度,州的职掌与郡守相同,无刺举之任,形同秦汉,全国共190个郡,1255个县。 唐代前期——贞观十道代表的地理空间

唐太宗贞观初年虽经裁并,仍有三百多个。这么多州都直属中央政府管理,显然不便,于是李世民将全国疆域按山川形势之便划分了十个道,神龙二年(706)置巡察使或存抚

使,景云二年(711)又置按察使巡视各道州县,临时派遣,不常设。 贞观十道的划分是:

开内道:东距河,西抵陇坂,南据终南,北边沙漠。(河,即黄河;陇坂,指六盘山;终南,即秦岭)

河南道:东尽海,西距函谷,南滨淮,北薄於河。(函谷,指今河南灵宝境内的故函谷关;)

河东道:东距常山,西距河,南抵首阳、太行,北边匈奴故塞。(常山,本名桓山,今河北唐县境内,此处经指太行山;首阳即雷首山,今山西永济县境内;匈奴故塞指今山西省北部)

河北道,东并海,南迫于河,西距太行、常山,北通榆关、蓟门。(榆关,在今河北抚宁县境,蓟门指北京八达岭)

陇右道:东接秦州,西输流沙,南连蜀及吐番,北界沙漠。(秦州,即今甘肃天水市;流沙指河西走廊西端,与新疆交界处)

山南道:东接荆、楚,西抵陇、蜀,南控大江,北距商、华二山。(荆、楚指今湖北省长江以北地区;陇,指六盘山;商山,在商州东南、秦岭东南余脉;华,即华山) 淮南道:东临海,西抵汉,南据江,北距淮。(汉,指汉水) 江南道:东临海,西抵蜀,南极岭,北带江。(岭,指五岭)

岭南道:东南际海,西极群蛮,北据五岭。(群蛮,经指今湖南、贵州交界处的少数民族区)

剑南道:东连牂牁,西界吐番,南接群蛮,北通剑阁。(牂牁,指今贵州东部,剑阁,指四川剑阁县剑门关)

贞观元年,设立的十道并无固定长官和治所,类似西汉武帝时开设的“十三部刺史”制度,道之划分也只是为了临时派巡访使巡行时各自有个范围。所以道的划分多以自然山河为界标。贞观十道实际上只代表地域而非行政区。所以,唐前期的行政区划仍是(府)州一县二级制。州刺史直接向中央尚书省负责。“十道”的划分对我国历史上划分区域的观念影响很大。“贞观十道”出现之前,人们往往托古于禹贡“九州”之说,无论地理书籍或是人们习惯上的天下分野。自此以后,凡大区域之划分则多比拟于“十道”。 盛唐时期——开元十五道代表的检察区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时,感到“十道”统辖区域太宽,治理上带来不便,而且南方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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