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撤退时,也可在独头工作面暂避。
(2)井下发生火灾时,在利用就近灭火设施竭力灭火的同时,应立即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迅速撤离灾区,若火势迅猛且波及面大,则应立即自救,其方法为迎着新鲜风流绕过火区。若巷道已被烟雾弥漫,则应先冷静而迅速地辨别出火源位置,认准风流方向。然后迎风走出,撤离时必须戴上自救器。
(3)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时,观察好冒顶区的顶板和边帮情况后,全力营救被岩石或物料埋住的人员,同时加强冒顶区的支护,防止顶板或边帮继续塌落。救人时,要尽量避免用镐刨,若被埋人身上有大块岩石,要采用多人搬开或用撬棍拨开的方法。如果被埋人有外伤,要让伤者躺下,脱掉或剪开受伤部位的衣服和鞋袜,緾上绷带,临时止血。对伤口不要水洗或手触。如果被埋人推动知觉,或者已停止呼吸,要先把嘴和鼻孔中的积物取出,把腰带和衣服全部解开,将躺倒放平,然后进行人工呼吸。
2、急救方法
(1)人工呼吸:凡是触电、水淹、缺氧、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中毒,都可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常用的有三种:口对口呼吸法;俯卧压背法;仰卧压胸法。施行人工呼吸前首先将患者抬到较温暖的、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解开衣扣,脱掉鞋袜,取出口、鼻中的堵塞物,检查内外伤的情况后,再确定人工呼吸的方法。
(2)心脏按摩法:心脏按摩法与口对口呼吸法配合,对抢救人身触电者效果很好,首先将触电者置仰卧位置,然后再施行心脏按摩。
(3)止血:任何外伤都有出血的可能,人体的血量约5000—6000毫升,急性出血超过800—1000毫升时,访问演出有生命危险。因此,事故现场应及时对伤员有效地止血。常用的止血方法有以下几种:
A、压迫止血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的临时止血。
B、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四肢大血管的止血。
C、加压包扎止血法,多用于小臂和小腿的止血,利用肘关节或膝关节的弯曲压迫而达到止血目的。
(4)包扎,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包扎起来。及时正确的包扎可以直到起到止血、保持伤口清洁、避免细菌感染、减少伤员痛苦的作用。
(5)骨折临时固定,骨折临时固定的原则是先止血并包扎伤口,然后再做骨折固定,对明显外伤畸形的伤肢,只做大体上纠正,固定时要注意防止伤口感染和断骨刺伤血管、神经,加重伤势。
(6)伤员的搬运,伤员在经过不、止血、包扎和骨折临时固定后,要迅速送往医院。搬运伤员方法要得当,矿山井下途中环境差,更要注意。伤势不重可根据情况采用肩背、抱、扶的方法,伤情较重或骨折等,一定要用担架搬运。运送伤员时动作要稳、迅速,步伐一致,严禁摇晃,避免震荡。对休克伤员要头低脚高。
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第一条: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
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矿山所属部门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第二条: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第四条: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12种台帐格式附后,各生产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采用A4纸)。
第五条: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第六条:矿山质安部对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对提高工效,降低成本,技术改造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2、对避免重大责任事故,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3、对维护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在工作中,给予重奖。 4、合理化建议者,被采纳后证明有效益者,视其效益给予奖励。 5、长期坚持原则的管理人员,工作长期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6、对无违章记录,未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重奖,即月安全奖50元;年安全效益奖2000元。
二、惩罚制度
1、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承担责任,给予批评、教育,500元以下罚款至承担相应责任。
2、违反矿山劳动纪律者,给予批评、教育、200元以下罚款。 3、违章、冒险蛮干及不服从统一指挥者,给予500元以下罚款,且待岗学习相关安全知识,有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后,再上岗;造成事故者,承担相应责任。
4、酒后上班、打架闹事,按造成的后果程序给予20元至200元的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5、损坏公物的,责令赔偿,并予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 6、盗窃公物的,责令退还,给予除名至移交辖区公安机关处理。 7、泄露秘密,对本厂利益造成损失的,给予20元至200元的罚款。
8、不服从安排,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及重大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矿山防火管理制度
一、地面防火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防火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对建筑物、木材场、材料场、炸药库油类仓库等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二、各厂房和建筑物之间应建立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料。
三、必须结合生活供水管设计地面消防水管系统,同时必须结合湿式作业供水管道,设计井下消防水管系统,水池容积和管道规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