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固废处置
项目区生活垃圾从收集到清运、处置都应该实现无害化。为减少生活垃圾对项目区的污染,在项目区内应实施垃圾袋装化,并设置分类收集桶,有利回收垃圾中的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废金属、纸屑、塑料等固体废弃物,并减少垃圾的数量,不可利用的废物委托环卫站及时清运,送垃圾处理场处理。
中水站剩余污泥尽量小区绿化回用,多于部分同化粪池清掏废物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用吸粪车送入昆明市粪便处置厂处理。
隔油池清掏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5、“禁煤”
项目区域处在昆明市禁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营运期都必须禁止用煤,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6、“禁磷”和“禁白”
为保护环境,物业管理部门应向住户宣传,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涤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饮器具和塑料袋。
7、商业的管理
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8 号和昆明市第46号令关于娱乐场所及餐饮的相关规定:
(1)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2)餐饮不得设置于居民住宅楼内等。
(3)项目有两栋独立商业楼设有配套设施餐饮部分,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营运。
(3)在居民小区内新办餐饮业项目,建设单位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居民小区管理部门的意见。
商铺租售后,需营业前,应到环保部门另行申报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五、 公众参与结果
经项目建设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及进行问卷调查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2)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分析结果表明:38%的受调查群众赞成项目的建设,33%的认为无所谓,25%的不赞成,但理由未填;所调查的单位3家赞成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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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1家不赞成,理由是该项目位置是社区四组的统建房位置,党员、干部、群众对该项目意见十分强烈,主要是关心搬迁安置的补偿问题合理性;
(3)针对公众反应的环境问题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公司应做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污染治理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以解决公众的顾虑。
六、 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昆明市总体规及相关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可满足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属非生产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无集中的空气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少;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绿化水景及道路广场,其余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内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只要严格按照金海园(盘龙江入湖口整治工作度假区段农民搬迁安置房)的规划建设,并实施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的建设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 相关附表、附图 (一) 附表
附表1 环保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 清污分流管道工程 化粪池 中水回用设施(配套管网) 垃圾处理设施 绿化景观工程 餐饮隔油设施 合计 投资(万元) 120 70 320 15 810 10 1345 附表2 环境监理计划一览表
附表2-1 施工期:
监理阶段 场地平整阶段 基础、打桩阶段
监理内容 场地平整尽量不要安排在雨季进行;产生的土石方尽量用于回填,减少弃土量;不可利用的弃土石方必须倾倒于指定地点堆放;产生的施工废水需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禁止夜间打桩,防止噪声扰民。 19
地面建筑结构阶段 室内外装修阶段 水土保持及 绿化阶段 施工时须按昆明市有关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要有固定堆场,防止噪声和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固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地,减少噪声和装修垃圾造成的污染。 应做好绿化工程监理,保证施工期和平整阶段填方土石方不发生水土流失,扬尘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恢复。 附表2-2 营运期
环境问题 中水处理系统的维护 废水排放 商业餐饮油烟等 采取行动及管理要点 加强中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中水回用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区别于供水管道。 设置一个排放口,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 达到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监督机构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附表3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序号 工程内容 备注 清污分流管道 化粪池1000m3 1 污水处理设施 配套餐饮的三级隔油池 中水处理站及管网或者与昆明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签订的中水回用协议 2 3 垃圾处理设施 地下车库 各幢楼前、各商业楼内及楼内办公活动场所设置垃圾收集桶 排放口5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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