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核实施细则 - 图文(2)

2019-04-16 23:37

8、 应急预案

应成立预急小组,并制定针对突发伤亡事故、火灾、台风、暴雨等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现场紧急救护措施。

9、 全设施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及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可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录、安全用品验收和不合格品控制管理措施。 10、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管理

可包括:合格分包方名录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11、安全技术交底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应制定对分包单位经常安全总交底、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管理措施。

应制定职工劳动保护教育、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和措施。 应编制特殊作业人员名册,并附特殊工种作业证复印件。 12、施工质量检查、检验计划及审批工作管理

可包括:安全检察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施工临时用电验收、接地电阻验收、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电工巡视维修工作、施工机具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脚手架拆除申请和事故隐患处理等内容。 13、施工平面、立面和系统布置图

应绘制必要的施工作业图纸。 14、其他规范、规定要求的施组内容

五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内容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除满足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内容以外,根据工程施工和管理特点。尚应具有下列针对性的方案内容: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方案应当包括支护机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并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编制深度的要求。

方案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等内容。 2、 土方开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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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方案应建立安全可靠合理的对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基坑支护结构必须经过详细计算,参数选值合理,计算法符合现行规范。

设计工况必须符合施工工况,支撑体系要采用空间结构体系模式进行计算,基坑支护结构进行强度、稳定性验算外,必须进行变形控制验算。

应根据“先撑后挖,分层挖土,严禁超挖”的原则明确基坑开挖流程及顺序。

有基坑防渗漏结点质量控制措施和降水工程施工要求和控制措施。 有工程监测方案,明确各个监控对象的控制现值和根据监测数据开展信息化施工的管理要求。 3、 模板工程

模板体系设计主要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计算、构造措施、材料类别及规格的选择,使模板支撑系统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模板体系设计不仅要有计算书,而且要对细部构造绘制大样图,如对支撑材料的选用及规格尺寸、接头方法、纵横水平拉杆的间距、剪刀撑设置的要求等均应在模板设计中详细注明。

模板施工技术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的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 4、 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机械的拆装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标明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产家的使用说明等技术内容。

大型施工机械(吊机、人或电梯)应具备专项安装、拆除方案,对基础设计和安全使用要求有具体内容。

明确现场指挥和司机、钳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管理体系。

制定起重机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过程中的检测的管理规定。 5、 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主要内容 1) 扣件钢管脚手架

扣件钢管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计算时应明确荷载分类、荷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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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荷载效应组合,技术的主要内容包括:纵向、横向水平管计算、立杆、连墙件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2) 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必须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详细的搭设要求,绘制节点详图。 3) 落地式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卸料平台搭设的高度、承载面积,拉结点设置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中每平方米承载吨位应有详细的计算数据。

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应绘制施工图,其中必须包括附墙件设置和立杆接点要叉开设置要求。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米,如果超出还应进行稳定验算。 4) 悬挑式钢平台

悬挑式钢平台应编制计算书及相应施工图纸。

有防止平台结构左右晃动的构造措施和搁支点与上部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的构造要求。 5) 吊兰脚手架

吊兰体系应编制计算书及相应施工图纸方案,设计符合规范《高处作业吊篮》JG/T50320-93中规定。

郑州市建委规定限制使用吊兰脚手架,特殊情况经建设行政安全主管监督部门批准后,有条件的使用。 6、 临时用电、用水

方案应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室、分配电箱和施工和生活用水系统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方案进行用电和用水量负荷计算。

方案应明确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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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应绘制电气和供水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方案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六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制性标准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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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类别 审核范围 审核依据 强制性条文第4.1.3 GBJ141-90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开挖支护与降水 强制性条文第4.1.6 强制性条文第4.2.3 GBJ141-90 GB50268-97 深度超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强制性条文第4.2.4 强制性条文第3.3.10 强制性条文第3.3.12 强制性条文第7.1.3 GB50202-2002 强制性条文第15.1.2 强制性条文第2.0.15 强制性条文第7.1.4 桩基工程 JGJ33-2001 强制性条文第7.1.8 强制性条文第7.3.11 强制性条文第7.5.18 审核类别 审核范围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

审核要点 排水及边坡施工要求: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严禁停止排水。 明排水应保证基坑边坡稳定。 小于5米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4·2·3表中规定。 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 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计算确定。 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支撑构件弯曲、松动、移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 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土方开挖对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 的逆作法施工。 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现场采取安全措施。 打桩作业内应无高压线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米以外监视。 严禁掉桩掉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桩保险钢丝绳。 静压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米以外。起重机的臂下严禁站人。 土方开挖工程 审核依据 JGJ130-2001 强制性条文第3.1.3 审核要点 钢管上严禁打孔。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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