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的结构。
c、与含有酸、碱或硫酸等侵蚀性介质相接触的结构。 d、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环境的结构。 e、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配筋的结构。 f、给排水构筑物、薄壁结构。 g、含有活性骨料的混凝土结构。 h、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③ 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早强剂如硫酸盐早强减水剂,不得用于下列结构:
a、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钢筋或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b、含有活性骨料的混凝土结构。
④ 硫酸纳溶液宜随配随用,其浓度不得大于20%,使用前如有沉淀应加热溶解后使用。以粉剂掺入的外加剂如有受潮结块,应通过0.63mm的筛后方可使用。
⑤ 常用早强剂的掺量见GB50119第6.2.1条中表6.2.1。
⑥ 常用的复合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组分及剂量见GB50119附录四。 5.3防冻剂:
? 在日最低气温为-10℃、-15℃、-20℃时,采用覆盖保温措施时,可分别采用规定温度为-5℃、-10℃、-15℃的防冻剂。
? 氯化钙与引气剂等复合使用时,应先加入引气剂等,经搅拌后再加入氯化钙溶液;钙盐与硫酸盐复合使用时,应先加入钙盐溶液,经搅拌后再加入硫酸盐溶液。以粉剂直接加入的防冻剂,如有受潮结块应碾碎通过0.63mm筛后方可使用。
? 氯盐防冻剂可用于混凝土工程,掺量应符合GB50119第7.1.9条表7.1.9中的规定。
? 氯盐阻锈类防冻剂,可用于钢筋混凝土工程,应符合GB50119第7.1.9条表7.1.9中规定。
? 无氯盐防冻剂,可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但硝酸盐、亚硝酸
盐类外加剂不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以及与镀锌钢材与铁件相接触部位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 防冻剂中防冻组分与掺量应符合GB50119第7.1.9条表7.1.9中的规定。 5.4 综述
? 外加剂使用方法的不同,其效果也不同,所以不仅掺量要准确,且还应选择正确的掺法。掺外加剂混凝土的性能应按期检测。
在水溶液掺法(即将外加剂先用水配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掺入混凝土中)中注意水溶液不应有沉淀现象。
在干掺法(一般是以外加剂为基料,以粉煤灰、石粉等为载体经烘干配料、研磨、计量等产品)中必须注意有足够的细度,粒粗效果就差些。
? 外加剂使用过程中,必须调拌均匀,并定期进行检查。 ? 掺入外加剂的混凝土必须加强养护,尤其早期更重要。
? 所掺外加剂,对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水泥有适应性问题,因此必须经过试验,方能使用。
6、 混凝土掺合材料质量检验 6.1 合格的技术条件和标准
? 核查掺合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验看其名称、组分、各种物性指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 核查使用前进行的材质鉴定的最佳掺入量的试验报告单。
? 掺合材料材质标准及合格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的规定。
6.2 各等级粉煤灰适用范围
? Ⅰ级粉煤灰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 ? Ⅱ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无筋混凝土。 ? Ⅲ级粉煤灰主要用于无筋混凝土。
? 设计强度等级C30以上的无筋粉煤灰混凝土宜用Ⅰ、Ⅱ级粉煤灰。 ? 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设计强度等级C30以上的无筋混凝土的粉煤灰等级,经试验论证后,方可用比此规定低一级粉煤灰。
6.3 取样试验方法
120t或不足120t为一批,每批应取试样10~15kg,测试细度、烧失量,对同一供应单位每月测一次需水量比,每季度应测一次三氧化硫含量。每次质检均应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时应重新从同一批中加强取样复检,仍达不到要求时,该批应为不合格或降级处理。
7、钢筋及钢丝质量检验 7.1 合格条件
? 每批钢筋(一般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均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化(试)验报告单。其各项指标、数据、批量、说明、签证盖章,应齐全准确。
?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 工地(厂)的试验室应按有关规定,对运进的钢筋进行检验,提出“钢筋试(化)验报告单”作为使用钢筋的依据。检验结果与原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不符时,应重新取样复验再判定。
?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等情况。
? 经检验合格的钢筋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时,应重作化学成分分析,予以鉴定。如果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
? 对钢筋的质量有疑问,应根据实际情况抽取试样进行鉴定。即便合格也不宜用在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 使用进口钢筋,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有焊接前的化学分析和可焊性报告,并应符合我国现行钢筋等级标准。
? 钢丝:承包商对其外观应作逐盘检查。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缝、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油迹等;钢丝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麻坑,但允许有浮锈;回火钢丝允许有回火颜色。
? 机械性能的抽样检验,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丝中取总盘数的5%(不小于6盘)送检。在选定的盘两端,各取一套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含伸长率)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项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则该盘钢丝判为不合格,应从未检验过的钢丝盘中取两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如仍有一项试验
结果不合格,则应逐盘检验,剔除其中不合格盘。每批钢丝应由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的钢丝组成,并不得大于3t。
? 钢绞线:承包商应对每盘进行外观检查,钢绞线内不应有折段、横裂和相互交叉的钢丝。机械性能的检验应以每3 t为一批,从每批中任意取总盘数的5%(不小于6盘)送检,在选取该盘的一端截取一根试样,进行拉力试验,不合格的盘不予验收。
7.2 技术要求与标准
? 无论热轧、冷拉(拨),光圆还是带肋的钢筋均执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204)、《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5223)等的规定标准。
? 地铁工程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应按《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有关钢筋工程的规定标准执行。
? 取样方法:
① 每批热扎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见GB1499第6.1条表7的规定。
② 其他钢筋(钢丝)机械性能试样的批量划分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碳素钢丝:以同钢号、同规格、同交货条件的钢丝为一批,从每批中选取10%盘数(不小于15盘)的钢丝,从每盘钢丝的两端各截取一套试样进行抗拉强度、弯曲和伸长率的试验。屈服点检验按2%盘选取,但不得小于3盘。
b. 冷拉钢筋:从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每20t组成一批量。每批冷拉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计算冷拉钢筋的屈服点和抗拉强度值,应采用冷拉前的截面面积)。
c. 冷拔低碳钢丝:
甲级钢丝的机械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的反复曲试验。
乙级钢丝的机械性能可分别抽样检验,以同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 选三盘,每盘各截取两根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
? 试样长度应根据试验要求或规定进行截取,试验无要求时,按照表2—1
规定
表2-1
试样名称 拉力短试样 拉力长试样 冷弯试样 试样长度L(mm) 截面要求 1、严格防止因冷加工或受热而改变性能; 2、端头平面与长度方向夹角90° ±2°。 严格防止因冷加工或受热而改性能 5d+200 10d+200 5d+150 注:d为钢筋的公称直径,试样长度可根据试验机上、下夹头间的最小距离和夹头的长度进行调整。
? 化学成分分析取样要求如下:
① 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的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将表面氧化铁皮清除掉。
② 试样可利用力学试验的余料钻取。如单项作化学分析,要取L=20cm的试样。
7.3 核查方法
? 核查分批进场的钢筋是否有分批的合格证和相应的 试验报告单,钢筋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并与隐蔽验收、构件用料、钢筋提料计划(或材料汇总表)、施工日志对口一致。
? 出厂合格证为抄件时,应核查生产厂家、供应批量,以及抄件人、抄件单位是否签字盖章,并注明原件编号及存放处。对各项技术指标数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应重点核查。
国产钢筋机械性能试验,应核查其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等四大 ? 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应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作试验,重作试样全部达标,则可判为符合本项要求。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 对进口钢筋,应核查是否严格遵守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严禁未经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