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试件适用范围
1.手工焊焊工采用对接焊缝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焊缝金属厚度范围见表7。T为每名焊工、每中焊接方法在试件上的对接焊缝金属
厚度(余高不计),当某焊工用一种焊接方法考试且试件截面全焊透时,t与试件母材厚度T相等。
2.手工焊焊工采用管材对接焊缝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管材对接焊缝件外径范围见表8;适用于焊缝金属厚度范围见表7。
3.手工焊焊工采用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管板角接头焊件范围见表9,当某焊工用一种焊接方法考试且试件截面全焊透时,t与试件板材厚度S0相等。
4.焊机操作工采用对接焊缝试件或管板角接头试件考试时,母材厚度T或S0自定,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焊缝金属厚度不限。
5.焊机操作工采用管材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考试时,管外径自定,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管材对接焊件外径和管板角接头焊件管外径的最小值为试件外径,最大值不限。
6.气焊焊工焊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母材厚度及焊缝金属厚度不大于试件母材和焊缝金属厚度。
7.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不带衬垫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分别适用于带衬垫对接焊缝焊件和管板角接头焊件;反之不适用。
8.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
技能考试合格后,除规定需要重新考试时,适用于焊件角焊缝,且母材厚度和外径不限。
9.焊机操作工采用螺柱焊试件,经仰焊位置考试合格后,适用于任何位置的螺柱焊焊件;其他位置考试合格后,只适用相应位置的焊件,见图3
10.耐蚀堆焊试件
各种焊接方法的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规定也适用于耐蚀堆焊。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堆焊试件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的堆焊层厚不限,适用焊件母材厚度范围见表10用焊接不锈钢复合钢的复层之间焊缝及过渡焊缝的焊工,应取得耐蚀堆焊资格
11.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采用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焊件的焊接位置见表11。
第十九条 手工焊焊工向下立焊试件考试合格后,不能免考向上立焊;反之也不可。
第二十条 摩擦焊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试件,其形式应与任一通过焊接工艺评定的试件或焊件相同。
第二十一条 螺柱焊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应采用机械化焊接(手工引弧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件坡口形式及尺寸应按焊接工艺规程制备,或由焊工考委会按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