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接焊缝试件弯曲试样的形式和尺寸见图8;堆焊侧弯试样尺寸参照图8(C),试样宽度至少应包括堆焊居全部、熔合线和基层热影响区。
(三)试样上的余高及焊缝背面的多余部分应用机械方法去除。面弯和背弯试样的拉伸面应平齐,且保留焊缝两侧中至少一侧的母材原始表面。
(四)对接焊缝试件的试样弯曲到表15规定的角度后,其拉伸面不得有任一单条长度长于3mm的裂纹或缺陷,试样的棱角开裂不计,但确因焊接缺陷引起试样棱角开裂的长度应进行评定;堆焊试件弯曲试样拉伸面的堆焊层不得有任一单
条长度大于1.5mm的裂纹和缺陷,在熔合线上不得有任一单条长度大于3mm的裂纹或缺陷。
试件的两个弯曲试样实验结果均合格时弯曲实验为合格。两个试样均不合格时,不允许复验,弯曲试验为不合格;若其中一个试样不合格,允许从原试件上另取一个试样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弯曲试验为合格。
第三十二条 管板角接头试件应按图9规定的位置截取金相试样,采用目视或5倍放大镜进行宏观检验。每个试样检验面经宏观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没有裂纹和未熔合; (二)焊缝根都应焊透;
(三)气孔或夹渣的最大尺寸不得超过1.5mm;当气孔或夹渣大于0.5mm,不大于1.5mm时,其数量不得多于1个;当只有小于或等于0.5mm的气孔或夹渣
时,其数量不得多于3个。
第三十三条 对每个螺柱焊试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进行检验时,每个螺柱的焊缝和热影响区在锤击或弯曲实验后,没有开裂为合格; (一)锤击螺柱上端部,使1/4螺校长度贴在试件板上;
(二)如图10所示,用套管使螺柱弯曲不小于150,然后恢复原位。
第三十四条 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每个补考项目的试件数量按表6的规定;试件检验项目、检查数量和试样数量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