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82-2014年党中央颁布的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
时间 中央一号文件 内容 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强调,要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并明确提出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 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 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2014年1月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2013年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2年2月 2011年1月 2010年1月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09年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8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7年1月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将迈出有力的一步。 2006年2月 2005年1月 坚持 “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稳定、完善和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化各项支农政策。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 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 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2004年1月 1986年1月 1985年1月 1984年1月 1983年1月 1982年1月 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第一个关于 “三农”问题的 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同时还说明它 “不同于合“一号文件” 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2.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一系列积极变化,向现代农业迈进的步伐显著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种养大户数量增加迅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发展,农业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不断增强。种种现象表明,我国已经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时期。农业经营方式的变化为职业农民的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顺应形势,加速推进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可以产生事半功倍的成效。
近年来,在加速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1,这一数据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成效。但同时,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我国务农农民,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数量急剧减少,据统计,2011年我国农民工数量己达2.53亿人,而且每年还在以很高的速度增加,留在农村务农的劳动力结构被形象地描述为“386199部队”,即妇女、儿童、老人。务农农民的文化、技能、经营管理、身心等综合素质偏低,且不同地区间差异很大,导致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难以利用、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各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很不平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当前农民的现状使我们必须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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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随,等.中国乡村发展研究报告——农村空心化及其整治策略[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50.
将来靠谁种地、靠谁推动农业发展、粮食安全何以保障等现实问题。“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提出正是中央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而提出的对策之一。
3.职业教育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农民培育中大有作为
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能力的人们的总称。研究表明,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的经济增长由16%到20%的份额是来源于劳动力流动和劳动力重新配置所带来的生产率提高。但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结构高速转变的时期,农村人力资源总量减少的趋势日益明显。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的调查,从年龄构成看,30周岁以下的在外出就业劳动力中占50%,而在非外出劳动力中只占不到20%,在以从事农业为主的劳动力中已经降到15%以下。从文化结构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外出就业劳动力中占13%左右,在非外出劳动力中占8%左右,而在以从事农业为主的劳动力只占5%。农村劳动力存量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不利于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对农业和农村发展将形成严重制约。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将同时面对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依然较大,但是劳动力年龄和素质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存量的整体素质趋于降低,农业和农村发展缺少相应劳动力资源作支撑的问题将逐步显现。在这个意义上,从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出发,今后一个时期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必须着眼于培养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源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可以“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升;可以有效缓解当前的人力资源日益短缺的问题,促进农业农村平稳发展;可以为政府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点,从而探索出一条新时期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加快建立一支规模大、用得上、养得起的职业农民队伍,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农业农村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概念,目前学界对其理论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如“新型职业农民”内涵如何界定?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怎样的素质结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体系建构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建构?等等,对这些基础性理论问题的研究还缺乏基本的理论共识和研究范式。本研究将综合运用教育政策学、职业教育学、制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和多种方法,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问题,试图较好地理解和诠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多重互动关系和内在联系,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民培育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基础,为破解我国“三农”问题提供可参考的视角和理论支撑,
具有较强的理论探索和创新意义。
2.现实意义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关系到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关系到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也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的如期实现,历史意义重大。就本论文而言,以江苏为案例,开展实证研究,其研究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江苏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程度相对较高。对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进行先行研究,其经验教训对正处于社会经济重要转型期的我国其他地区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改革,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2.通过本研究,可以提出一些有利于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较好地解决农民培训中的新问题?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视角,应建构怎样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育培训体系?等等,都是职业教育与培训中亟待解答的实践问题。研究既能为回答这些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资源,也能为地方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提供相应的研究依据和参考。
二、核心概念及范围界定 (一)核心概念界定
1.农村职业教育:是指在城市以外的县、乡地域内进行的,以农村社区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以促进农村人口职业素质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和生活质量提高,以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与发展为宗旨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2.新型城镇化:是指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新战略。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基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视角,新型城镇化的精神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化民”为首;提升内涵,注重质量;“四化同步”,着力农业;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群集发展。
3.农民:在本论文中是指在农村地域内以从事第一产业类生产经营与管理为主的农村劳动力。它包括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经营以及农村管理的各类人员,这其中,既包括留守在农村的原本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又包括返乡务农的转移劳动者,以及从城市逆流到农村从事第一产业类经营的劳动者,不包括户籍在农村但并长期在城市务工的转移农民工。
4.职业农民:指在农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科技文化素质、掌握专业农业生产
技能、具备现代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从事一定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工作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专业人员。
(二)研究范围界定
在本论文研究中,主要以江苏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为研究对象,以苏南、苏中、苏北作为区域聚类分析的典型样本。职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包括职业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等实施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社会机构进行的职业教育培训不作为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对象。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职业农民的培养培训研究起步较早,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美、英、法、德等,自18世纪便开始关注职业农民培训的问题。目前,这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职业农民教育与培训体系,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国外关于职业农民的教育和培训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关于农民培育的立法研究
国外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重视通过立法来推动农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如美国政府于1862年制定并通过《莫雷尔法案》,规定成立56个州立农学院。以1914年的《史密斯—利费农业推广法》、1917年的《史密斯—休斯法案》、1962年的《人力开发和培训法》和1964年的《经济机会法》为依据,美国建立了一个相当完整而庞大的农民教育体系。通过实行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培养职业农民,开发农村人力资源2;英国政府在1982年颁布了《农业培训法》,1987年又对该法进行修改和补充,较早地以立法的形式重视农民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农业培训法》中提出政府设立就业部的培训局专门负责宏观管理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定农业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及成人就业、青年培训计划等。与此同时设立“国家培训奖”,用于奖励在技术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激发培训机构和农民参与培训的热情;韩国颁布法律《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规定对农渔民后继者提供援助资金,提供精神教育和技术教育,该法案为培养农业后继者和专业农户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3。
此外,还有德国的《职业教育法》(1969年)和《培训条件总纲》(1969年)、韩国的《农渔民发展特别措施法》(1990年)等,通过职业农民教育与培训的立法研究,推动了这些国家职业农民教育与培训的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2.关于职业农民培育的理论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运用经济学中的“人力资本”理论研究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经济发展、农民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模式变革之间的关系。人力资本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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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康,张军.国外职业农民培育的启迪[J].北京农业,2011(1):43-44.
李红.日本农民职业化教育对策分析及启示[J].中国农业教育,200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