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状况(2)

2019-04-21 15:06

件优良、农村信用社敢放贷的农户在贷款需求上呈现二极分化。即一部分家庭主要劳动力在外建筑等务工的,大部分农业生产作业由老人、妇女承担,户均耕地少,农畜饲养量小,即使种一些大棚、养一些家畜禽等临时周转困难,因信誉好,一般通过农户间及亲朋间互借也很方便,这部分农户的贷款需求量十分低下;另一部分种养规模较大,有经营项目的种养大户、营运大户等,需求资金量大,周转周期长,由于受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所限而不能满足资金需求。

2.联保小组与农户认识水平相脱节。内蒙古某些地方联户担保小组成员要求由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组成,而现阶段农户的认识水平受社会信用观念、法制观念以及邻里关系的限制,在农户之间难以建立有效的信任关系,往往组织松散,人心不齐,矛盾重重。联户担保小组的要求与现阶段农户认识水平相脱节,使得联保小组名存实亡。

3.信贷行为与支农要求不够匹配。一是支农意识还不强,部分信贷人员思想认识参差不齐,没有真正重视支农工作,怕麻烦,怕承担责任,片面强调小额信用贷款面广量大额小风险大,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宣传工作尚未到位。许多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户担保知之甚少。有关政策、办法和规定仅停留在镇、村干部这个层面上。三是部分基础工作流于形式。部分信用社建档工作流于形式, 建档内容简单、陈旧,缺漏现象较多,有的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有的建档后束之

高阁,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四是农村信贷需求动态情况不够明了。有的信贷员至今还讲不清辖区内农户贷款需求情况,以及有效贷款需求和农户信用情况。

(二)利率定价机制不灵活,贷款的发放与农村需求不适应

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内蒙古的小额信贷也同样如此。

1.利率制定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为了弥补成本,通常对发放的贷款收取较高的利息。而银行的贷款利率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利息不能补偿操作费用,不得不依靠外部补贴,因而不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小额信贷的用途、额度、期限结构与农牧区生产周期及农牧户需求不相一致。一方面,从农业行业属性来看,农业投资具有长期性、高风险性和低赢利性,同时居住于农村的借贷人通常有居住分散、生产手段简单、生产规模小、信贷需求金额不大等特点,使小额信贷的制定并没有根据实际的生产周期来确定;另一方面,农村的信贷往往难以用于生产性用途。因为处于生存经济状态的农户借贷人具有较强的刚性生活融资需求,尤其在出现婚丧嫁娶、疾病、上学等问题时,贷款的用途就会转为其他需求。对于额度和每年贷款的发放次数也只是按照文件规定能发放的数额和次数,并不是根据不

同的生产周期、不同的生产需求制定。 (三)农民观念滞后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小额农贷推广效应。一部分农户错位认为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是政府项目资助款或者是扶贫款,抱有“不贷白不贷”心里,一时找不到好的项目,就把在信用社贷的款放家里或者又存入信用社,个别农户甚至转手拿去放高利贷、买码赌博等。这大大偏离了推广小额农贷的目的,严重影响了小额农贷的推广效应。 2.信用观念不牢固,影响小额农贷收贷收息。一直以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都没有自己的法律,以致农村信用社的身份、行为、权责等都缺乏法律的依据。因此,少数借款人讨债、赖债现象也就不断地发生。甚至少数农户存在观望心理,有钱不还现象时有发生。

3.发展意识不强烈,影响小额农贷有效需求。农村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是当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当一部分农民追求自身发展意识不强烈,所以对小额农贷的需求并不大,这严重制约了小额农贷的有效需求。 三、制约内蒙古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因素 (一)内蒙古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制约其发展

欠发达地区薄弱的经济基础,造成小额贷款推广进程缓慢。农牧区由于经济落后,农牧民文化水平低下,使其接受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差,农牧业生产长期循环在一种靠天吃饭

的原始农牧业中,由于产业基础的贫乏,使其没有形成科技含量高和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加之受农牧业自然灾害的影响,贷款风险难以控制,导致信用社贷款历年沉淀较大。相当数量农牧民负债超过其偿还能力,客观上也就造成相当部分农牧民把小额信用贷款当作扶贫拨款、不贷白不贷,想方设法先贷到款生活再说,使一部分小额贷款最终成了扶贫资金,特别是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不完善,导致这些地区最终成了信贷投放的“禁区”、“雷区”。

(二)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发展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农村信用社承担了大部分的小额信贷业务,但是农村信用社本身存在许多问题。 1.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与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较,农村信用社无论是自身的硬件设施,还是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都处于相对较低的层次上。

2.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方面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面向千家万户,资金数额较小,可管理的难度是相当大,也存在任意信贷和人情信贷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约束机制不健全,机构人员相互监督流于形式,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制度执行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致使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成了滋生信贷员以权谋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土壤。 3.信用等级评定机制不完善。由于核查农户信息的手段缺失,缺乏统一而客观的评价标准,部分参与信用评级的工作

人员或村组干部在评级过程中有明显的偏向性,照顾关系、缺失公平,导致农村信用社对收集的农户信用状况资料不齐全、不准确。

4.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居民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入股建立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但还没有完整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法律法规,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中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困境。农村信用社资金投入再生产后,不仅存在市场风险,还存在不可预测的自然风险。作为直接面向农村市场的金融机构,却不存在存款保险制度。在没有存款保险机制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退出(破产)必将牵动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牵动着整个农村的稳定。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领域市场程度的深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必将考验农村信用社的生存能力。此外,历史遗留问题也使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不少呆坏账。 (三)政府职能错位的影响

1.政府行为不规范,导致经济环境不理想,影响小额农贷的收回率。首先是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绩工程和规模效益,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仍然用行政方式强令农户“种什么、养什么”,并动员当地信用社贷款支持。其次是部分乡镇干部利用权势及与农村信用社干部的关系贷款不按时还,起到了不好的示范作用。再次是执法职能部门行为不规范,执法不到位,对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打击不力,导致农户拖欠信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状况(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景德镇陶瓷出口的现状及发展战略毕业论文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