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 )
335、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60日。( × )
336、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 337、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
338、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重新调查取证。( × )
339、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收集证据,但并不排除行政复议机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据的情况。( √ )
340、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 )
341、对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也可以决定变更。( √ )
342、公开原则,只要求行政复议案件的材料公开,即行政复议机关收集的所有材料都允许当事人自由查阅。( × )
34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34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 )
34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 )
346、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 )
347、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不停止执行。( × )
348、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 √ ) 349、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 ) 35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 )
351、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政府应当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 )
352、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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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行政复议申请人已就复议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已被受理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 )
354、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不可以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 × ) 355、行政复议中涉及行政赔偿的问题可以调解。( √ )
356、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 357、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不可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 ) 358、凡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 × ) 359、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 )
36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 ) 361、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 )
362、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证据,但其代理人可以。( × ) 363、经复议的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行政复议机关为行政为行政诉讼案件被告。( × )
364、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
36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 ) 366、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案件的审理。( × ) 367、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未受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判决。( × )
368、行政诉讼中,原告起诉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进行变更,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 )
369、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 × ) 370、行政诉讼中,非行政机关也可能成为被告。( √ ) 37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 × )
372、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 373、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不能因此作出判决。( × )
374、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其上诉期是10日。( × )
37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
37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被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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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7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
378、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 )
379、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
380、行政诉讼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
38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 )
382、行政诉讼中,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
383、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可以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 ) 384、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 ) 385、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 √ )
386、原告或者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但能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 )
387、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388、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 √ )
389、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 ) 390、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 ) 391、违反法定程序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之一。( √ ) 392、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 )
393、从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来看,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 √ ) 394、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个人过错为前提条件。( × )
395、税务局工作人员开车去购买办公家具的过程中撞伤行人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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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 ) 39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
398、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赔偿义务机关。( × )
399、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
400、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 )
401、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应当分别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 ) 402、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对口头申请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 × )
403、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 )
404、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
405、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 )
406、在国家赔偿中,赔礼道歉也是国家履行责任的一种方式。( √ ) 407、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
408、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 )
409、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
410、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
411、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 √ )
412、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3年。( × )
413、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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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 )
414、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 )
415、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应予纳税。( × )
416、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 )
417、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 )
418、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不负证明责任。( × ) 419、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 )
420、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可以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 × )
421、各级行政学院和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 × ) 422、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 )
423、政府立法要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 )
424、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 √ )
42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 )
426、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 )
427、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可视有关情况酌情处理。( × )
428、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 )
429、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 )
430、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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