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本矿仓库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本矿企业管理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1、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复印和采购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馐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工作。
2、如发现单物不符,外馐严重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终止入库手续办理。
3、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章输、节药”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做到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同时坚持单物不符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噱头不清不出库。
4、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小组)均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的程序发放,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无凭发放。
5、各部门(小组)领用物资时,必须先填写“出库单”,经使用部门(小组)主管负责人签名,再交行政处长批准后,方可找库管员进行领用事务。
6、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建立台帐管理,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
做到帐、物相符。
7、库管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行政处,配合行政处长编好采购计划,以便节约使用资金。
8、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漏电。 9、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11、严禁私自涂改账目、抽换账纸。 12、严禁库房堆放杂物。 13、严禁在库房内谈笑、打闹。 14、严禁随意动、挪库房内的灭火器。
15、严禁地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制造安全隐患。 16、库房管理依据本制度实施。
17、本制度由本矿负责制定、解释、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和其他物品替代。
3、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4、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测,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更换、 配发。
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应做好记录,由经手人、领取人签 字。
6、检查、实习、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爆炸材料库周围15m内,不植竹和针叶树,所有干枝枯叶或其它易燃物品应随时清理干净。在地面爆炸材料库贮存爆炸材料安全距离之内,不准点火和吸烟,不准携带点火用具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地面爆炸材料库、库房的墙壁层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有通风和防潮设施。库房的门应向外开。
3、储存库内应有干粉灭火和沙子、沙仓等灭火设施,按规定将灭火器、防火沙箱摆放整齐,消防桶挂在棚内。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如有损失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4、储存库内的电器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器、仪表都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消灭电气失爆。
5、库管及所有进入库房人员禁带手机、烟、火及穿化纤服装,避免产生静电火花引发安全事故。
6、储存库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防止雷电引起火灾。 7、储存库不得动火动焊,若确实需要,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指挥,安排专职安全员监督后,方可进行。
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炸材料运输的一般规定
(1)严禁用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等车辆运输爆炸材料。
(2)严禁爆炸材料与其它货物混装,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
(3)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材料。
(4)用车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装车高度不许超过两层。
(5)分层装爆炸材料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6)装卸运输爆炸材料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7)运输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二、井下运输爆炸材料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斜井串车提升运送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配编组,不准同一钩运送。
(2)从地面向井下爆炸材料库运送爆炸材料以前,要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上、下把钩工,让他们做好运送爆炸材料的准备工作。
(3)运送爆炸材料时,绞车司机启动和停止绞车时,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