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理工作流程
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审查 不同意 安全监理工程师
开工前现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
不合要求 巡视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对照施工方案中 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措施检查
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计划落实报验 施工单位
邻近建筑物保护措施 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 不合要求 检查签证验收 技术规范,机械、电器 安全监理工程师 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其他与安全有关内容 同意开工
七、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在施工之前,首先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管线“调查统计表”所列,摸清各管线的位置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每20m距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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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洞,确认埋设深度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设立明确醒目标志牌,并在标志牌上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设深度等示意图。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责任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2)对地下管线情况不详而资料又不完备的,要求施工单位采用技术先进的探测仪器进行探测,并将所探测情况绘制成图表,上报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为管线保护的重要依据。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八、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8.1开工前监理控制要点
(1)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一般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行为检查符合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审批;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制审批;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已制定; (5)现场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责任制度已建立、健全、有效; (6)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已办理;
(7)具备施工条件时要求产权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气象、水文等有关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措施到位;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范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到位; (1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11)监理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已编制审核,并下发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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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施工单位参加管线产权单位的交底,掌握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建立保护措施。
8.2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
重点对地下管线施工为防范切入点,对地下所有管线施工过程中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检查所有施工区域在施工前必须有各管线产权单位书面交底和开挖审批手续,有详细的地下管网图纸;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方案,是否经相关单位及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特别是安全保护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涉及危险性较大的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3、检查警示标志设置是否明显,标志标识是否到位,是否有专人指挥及产权单位派人监控;
4、检查是否有管线产权单位的书面资料和现场交底; 5、检查是否有探挖施工报告及各管线产权单位确认函;
6、施工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详细工作交底前不得开展地下开挖工作,机械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
7、进场地的施工作业机械必须有完善的报审手续后允许进入现场作业; 8、有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请相关部门监督;
9、责令停工后要严格把复工关,上述措施不到位,有一项工作没有做好均不允许复工。
10、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区域详细的记录,整理成册,施工完成后编制详细的竣工图纸向相关单位移交,确保对后续改建、扩建工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8.3既有综合管线保护监理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综合管线的分布图和现场实际掌握的管线分布状况,分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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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管线进行具体分析,对有条件的综合管线进行合理迁移,减少因保护不当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具备迁移条件的综合管线原则上采取就地保护的原则,按照综合管线的分析结果,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
(1)给排水管道保护监理措施
给水管道属于有压管道,与雨、污水排水管道不同。因此,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该分别对待。针对给水管道应该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保护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报自来水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意,方可实施。排水管道也应该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保护方案,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实施,保证其安全,不渗不漏。所有管线保护措施在不同的合同背景中涉及费用问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管线单位提供的管线位置图,人工开挖探坑,确认管线的准确位置、走向、高程、管径等,根据变化情况分段人工开挖探坑,根据探坑的结果再实施小型机械开挖,主要以人工为主。
(2)燃气管道保护监理措施
燃气管道与自来水管道均属于有压管道,而且燃气管道比自来水管道一但被破坏,造成的后果与自来水管道带来的结果不同。因此,对其保护除按上述程序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外,还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管线单位提供的管线位置图,人工开挖探坑,确认管线的准确位置、走向、高程、管径等,根据变化情况分段人工开挖探坑,根据探坑的具体情况再实施小型机械开挖,主要以人工为主,开挖时监理旁站。
(3)高低压线路、弱电线路的保护监理措施
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单位提供的高低压线路、弱电线路的分布图,进行详细复查,用复查结果与原有综合线路的分布图进行比较,与相关单位建立密切联系体系,编制合理的保护方案报相关单位审核批准,实施过程请相关业主单位现场监督。所有编制的保护方案在经过相关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必须上报监理单位,便于监理单位对保护过程实施监理。与合同中约定不符的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增加合同外费用,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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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立监测控制系统
对进行处理和采取保护措施的综合管线采取监测控制系统,在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方案中要编制详细的监测体系,制定监测程序、监测频率、监测数据整理措施,对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汇报监测结果,对有隐患的管线及时采取重新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 8.4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管理监理措施
由于多种管线的施工单位、人员同时进场地、同时施工,相互制约,相互干扰,相互影响等因素的产生,综合管线施工必然带来较大的难度。这项工作是我们整个综合管线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牵一发而动全身,施工阶段必须将涉及到的地下综合管线的施工、迁移、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协调,否则这项工作协调不到位,将给施工现场的重复施工、反复开挖和成品保护工作带来严重后果,同时给工程施工进度也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针对此项工作,监理部编制如下综合管线施工协调专项方案。
(1)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监理总体思路
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地下、地上综合管线较多,有露天的,也有在地下的,在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应该做好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计划安排。
具体思路如下:
1)建议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专项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综合管线产权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为成员单位,对综合管线的施工、迁移和保护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由各综合管线产权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既有综合管线详细位置、走向、标高绘制成图。
2)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领导小组将地下管线布置图向各施工单位做好详细交底,现场指导、现场监督施工,以保证管线部位不重复开挖和成品受损。
3)对既有综合管线需要保护和加固的管线,配合施工单位制定经济、可靠的管线保护方案,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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