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等。 (4)测定面积。
8.开采受地下水威胁的煤层所揭露断层,在其出水或有出水征兆时应记明断层的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并观测以下内容:
(1)断层的产状及落差。
(2)断层带的宽度及其力学性质。
(3)断层两盘含水层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顶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 (4)断层带充填物的胶结程度,判断其含水性、导水性及隔水性。
(5)出水情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其出水量,并观测变化趋势。
(6)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必要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或环境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9.对于井下揭露出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构造,其观测内容如下: (1)褶曲的产状及力学性质,记录观测点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 (2)裂隙的产状、发育程度及充填情况。
(3)出水状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水量、观测变化趋势。
(4)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应测定环境同位素比值。
10.井下探到或揭露陷落柱时,应进行下列观测:
(1)陷落柱的位置(坐标及标高),尽量圈定其范围。 (2)详细观察陷落柱内充填物的岩性、胶结程度等。
(3)涌水的陷落柱要测定涌水量,并要取水样做水质分析。 (4)必要时要取样进行特殊项目分析,以判断涌水水源。
(5)用钻孔探到陷落柱时,要做出钻孔柱状图或剖面图。孔内如有出水现象,则要测定水量、水压、水温等。
11.井下突、涌、淋、滴、渗水点的观测内容如下: (1)出水时间(年、月、日、时、分)。
(2)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置,以便算出准确坐标、标高;突、涌水点填绘在采掘工程图和充水性图上。
(3)出水层位、厚度、岩性,喀斯特裂隙发育情况,出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压力的显现变化情况。
(4)出水点水的颜色、温度、透明度、口感、气味等物理性质,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 (5)周围出水点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水压)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
12.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连同其他有关的水文点应每天观测一次。对溃入性的突水点,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的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按正常要求进行观测。
13.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窖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14.井下疏水降压(疏放采空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观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时,应每小时观测1~2次;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15.对井下水文钻孔进行水量、水位、水压观测的方法和要求,与地面水文钻孔基本相同,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测压用的压力表要校验合格,反应灵敏,最好用专用的高精度压力表或高精度压力传感器进行观测,并根据孔口标高及时换算出水位标高。
(2)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记录初见涌水的孔深、水量水位(压)等,且每进尺5~10m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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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测定水量、水压或水位。发现水量突变时,应停钻测算孔深和进行水量、水位观测,以了解相对隔水层的渗透性。
16.喷水钻孔水量观测方法只适用于井上、下自流钻孔(由于喷水高度不易准确测量,故精度较差)。其方法是用量尺测出水头上喷高度、套管内径,计算其涌水量。
17.水压观测应根据水头压力的大小和观测条件,选用水头测量方法、压力表法等:
(1)用压力表观测水压时,应将压力表拧紧在测压管上,不得漏水,压力估至O.01兆帕。 (2)观测水位时,其方法步骤依次为: ①选用适当量程。
②检查工作电压,不得低于1.32伏。
③将传感器接在测压管上,插头插入“输入”插座,调零。
④开测压管阀门,待数字稳定后读数,如为高精度压力计应读至98.0帕; ⑤关闭闸门,关机拆除传感器。
⑥审核原始记录,并填写台账、绘制图纸,发现资料错误时应重新观测。 (三)小煤矿、老窑及采空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观测 1.小煤矿、老窑、采空区积水区的观测要求:
(1)对小煤矿、老窑、采空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安排两人,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2)严禁擅自进入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3)必要时应取水样,并作全分析。
2.对于矿(井)区范围内的小煤矿,应及时调查以下情况: (1)井口坐标、标高。 (2)井深和到达煤岩层位。
(3)小煤矿的开采范围、充水特征,出水点、采空区充水区、充水巷道的位置。 (4)开采的上下限、涌水量及排水设施等情况。
3.当井田及其邻近范围内有小窑时,应调查了解因小窑开采而引起的危害矿井的可能的充水因素,如小窑采掘矿井防(隔)水煤柱、越界向矿井掘进贯通、小窑向矿井排放水、报废小窑井口未做封填处理等。
4.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干裂、塌陷,特别是向井下充水的情况。 5.小煤矿开采结束后,要收集报废井筒的封闭日期、封填材料及深度等资料。 (四)放水试验与连通试验中的观测
1.放水试验中井上下观测点的水位、水压、水量的观测,要严格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时间和经过校测的量具、仪表进行操作。
2.放水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地面观测孔,其内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洗井。
(2)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3)备齐原始记录表:
①地面钻孔观测记录表,内容包括孔号、孔口标高、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分)、水面埋深、水位标高、观测者、水位变化、累计降深等。
②井下钻孑L水压观测记录、水量表观测记录表,内容包括堰号(注明规格尺寸)、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分)、水头高、水量、观测者和备注。
3.放水试验期间的井上、下水动态观测,必须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
4.放水试验中的水位恢复观测,放水试验结束时要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和次序关闭水门,观测其水位、水压直至稳定。
5.放水试验开始前,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观测孔水位、出水点水量、相关井巷涌水量背景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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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测。放水开始后,应每天填绘水位、水量历时曲线图等。
6.连通试验必须有试验设计,建立简易试验室,配备化验人员,以便及时测定示踪剂的含量。示踪剂的选择和用量的确定,既要考虑连通试验的需要,又不能对地下水质产生有害的影响,且必须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方法、时间和地点进行。
7.对连通试验的准备、投放和接收监测工作的要求: (1)投放示踪剂前的准备:
①投放示踪剂前,必须采集投放点、接收点以及溶解示踪剂用水的水样,进行本底值测定。 ②投放方法和投放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溶解示踪剂的容器或设备必须进行清洗,预防污染。 ③采用比色法时,要提前调配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并分别装入比色管待用。用光度计及检测仪时,要事先检测仪表并测定本底值。
④取水容器每次取样前均应洗刷清洁,并用蒸馏水刷洗干净后待用,严防污染。 ⑤试验前应备齐取样用的容器、标签及检测用记录纸和计算纸。 (2)投放示踪剂的要求:
①根据投放方法选择投放容器,先加入一定量的清水,后按规定量加入示踪剂。如采用染色剂,则需加入一定量的促溶剂,随加随搅动,直到全部溶化。
②向钻孔内投放试剂溶液时,必须用导管下到受试含水层段的设计深度,确保试剂准确送至设计层位。
③向孔内注入示踪液前,要预先用清水冲洗钻孔;向孔内投放示踪剂溶液时,必须下入投注溶液管,以便准确送至设计层位。然后向孔内注清水,抬高水头,促使示踪剂全部进人试验层。
(3)接收示踪剂:
①设专人在接收点值班,按设计规定时间取样,取样前需用接收点的水刷洗容器三次后,方可取样。
②每取一个样后,应封严容器,及时填写标签。水样标签的内容包括取样编号、取样地点、取样时间(月、日、时、分)、化验项目及要求、取样人。
③必须及时依据各接收点的水样检测结果,填制历时曲线图、表(填全绝对值),分析示踪效果。
(五)水样采取
1.应根据水样采取的目的和要求,选择水质分析的项目,如:简分析、全分析、特殊项目分析等。各类水样采取的容量要求为:
(1)简分析样1~1.5升。 (2)全分析样2.5~3升。 (3)细菌检验样0.5升。
(4)特殊分析样:视化验项目要求确定。
2.细菌检验样一般由职业卫生部门人员配合,并提前与检测单位预约送检时间。取样容器事先必须经过消毒灭菌处理,取样后立即严密封口,送往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检测完毕。
3.由孔口管接取水样时,需稍离孔口管接灌。从地表水体取样时,容器必须在水面以下采集。 4.长期观测孔如需取水样,应先进行抽水,抽水的体积应大于孔(井)中水柱体积的1.5~2倍,然后在出水口中心处灌取水样。也可用取水器下人所需含水层一定深度取样。
5.做侵蚀性二氧化碳分析的水样,其数量为O.5升,采取后应立即加入3~5克碳酸钙粉末。 6.对含有机物的水样,为控制脱硫作用,取样时必须在每升水中加入1毫升三氯甲烷或甲苯。 7.如需采取特殊水样,应与化验单位联系,并按其要求采取水样。
8.采取水样时,应在现场初步鉴定水的颜色、气味、透明、水温等物理性质。取样后立即封闭装好,并填贴标签,送样前应登记送样序号。
9.抽水试验中的水文地质观测,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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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始记录及资料成果整理
1.必须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水文地质观测试验记录,并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号。
2.必须同时记录影响观测试验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每项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索引后,存档保存。
4.测试资料应在当天进行计算整理,并将计算前结果和计算公式填写在专用台账上。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或补测。汇总表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5.填写各类台账、图表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的各种因素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6.填写以下各类水文地质观测台账: (1)矿井涌水量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
(3)地表水文地质成果台账。
(4)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台账。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卡片或台账。 (7)井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8)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9)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0)水源井(孔)台账。 (11)封闭不良的钻孔台账。 (12)其他专门项目台账。 7.填绘以下各类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充水性图。
(2)综合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综合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
(4)专门水文地质图,如区域水文地质图、岩溶图、地下水化学图等。
8.每一种成果表或台账、图表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并需经技术负责人签字。 9.各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图表应按标准化规定的内容填写。 六、收尾工作
1.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2.认真完成观测结果的计算、校对、分析研究工作。
3.必须做好观测仪表、工具的清点、擦拭、整理、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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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量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
3.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4.掌握矿井应急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2.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确定施测等级,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3.不得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汇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4.测量人员应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没有施工设计或任务通知单、或与设计或规程要求相违背的,有权拒绝作业。
5.在高空或井筒中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6.用于煤矿井下的所有测量仪器、设备等必须防爆。 7.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中应加强前后瞭望,做好监护,保证人员与仪器安全。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的巷道内作业时,应事先联系禁止斜巷绞车运行,必要时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后方可施测。
(4)严禁擅自进入盲巷、独头、独巷或已失修巷道进行测量。
(5)在特殊地点进行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6)井下工作面标定放线需打眼固定中腰线的,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仪器管理及使用规定
1.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校和维修。各种新购置的仪器,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校。在生产中使用的仪器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全面检校、计量。重要工程施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校。
2.仪器下井或外出作业前必须检查仪器箱的背带、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锁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丝有无松动、损坏,否则应及时加以修理。
3.背着仪器行走、乘车或上下罐笼时,应注意仪器安全。仪器从箱内取出或用后装箱时应双手把握仪器,做到轻取轻放。仪器架设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4.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应避免阳光暴晒,必须要时使用遮阳伞。使用光电测距仪不准将测距镜头照准阳光和反光较强的物体,以免损坏仪器。
5.在测点下进行仪器对中时,应防止所挂的垂球突然滑下损坏仪器,仪器安置好后,应及时将垂球取下,再进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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