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
(4)运输超长管材时,必须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5)设备解体分装、分运时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要保护好油管接头、操作(纵)、调速阀、离合器操纵杆、液压缸柱塞等易损部件。
(6)斜巷中运输或搬运设备时,作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不得在斜巷下方不同地段同时作业,严禁在斜巷中向下滚入任何物品。
(7)设备装卸严禁摔、滚、碰、撞、击。
(8)短距离整体移动钻探设备时,必须断掉电源,严禁带电整体移动。
(9)人工搬运设备时,绳子要系牢,并轻抬轻放,要由有经验的专人统一指挥和协调,起落行动一致。
(10)地面用吊车、行车、铲车装设备时,设备下及周围严禁站人。 4.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下列程序和要求:
(1)施工钻场必须符合钻探技术要求,并检查和加固钻场及周围支架,三、四角门处要采取特殊支护,防止倒棚、冒顶、片帮。清理各种杂物、障碍物,挖好水池和水沟,必要时在低洼处建立相应的排水系统。
(2)按方向线将钻机立轴导管中心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机台木。用水泥打基础,应先埋设地基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一定的深度,用锚杆作为底固螺丝,孔内应灌满水泥。机座、机台木与底固螺丝连成一体,机座与螺帽加弹簧垫圈拧紧。
(3)钻机安放平稳,在平时机台木下可垫木料衬平,按四压两戗固定。使用木柱时木料直径不小于18cm,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优先使用单体液压支柱。
(4)钻机及其动力设备等都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在容易积水处施工时,设备要适当垫高,并备泵排水,以防水淹。
(5)天梁材质及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天梁和天车必须安装牢固,天梁两端插入梁窝深度不得小于500mm,并用水泥砂浆浇灌填实梁窝。
(6)在倾斜巷道中安装钻机,应铺设基台木和台板,并用扒钉将钻机与基台木或台板牢固地连接成一体,且打一排密集的点柱,使整个基台稳固,以防钻机下滑,上山施钻时应经常检查迎头浮矸,防止落下伤人。
(7)打直立钻孔时,安装天轮要保证水平,然后由天轮吊线,使钻机的立轴置于铅直线上。 (8)施工水平孔时,导轮拉环必须安装得牢固可靠,且拉环至少要有两个固定点。
(9)施工具有承压水的钻孔时,钻机安装位置与钻孔口之间距离应适当加大,钻机要敷设反压装置,孔口要安装防喷器具。必要时应用钢丝绳将钻机与孔口管连接一起,以防高压水冲倒钻机伤人。
(10)对钻机的传动部分如传动皮带、传动链条以及天轮等,要安装防护装置。
(11)钻探设备安装完毕,应及时与附近作业采区约定好停、送电时间,提出停电申请并经审批,以便接通电源。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局部风机联锁,确保停风即停电。
(12)接通电源之前应首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电机的额定电压相符,电缆没有漏电现象。 (13)在安装、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作业必须有2人以上在场。
(1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安装完毕、无关人员远离动力设备后,方可送电、试车。
(15)电源接好后,先用手盘车试转,判明无卡阻后再送电试运转,并检查电机的正反转及运转情况。
(16)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整齐。电缆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盒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等连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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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钻前,必须由负责人(队、班组长)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5.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钻杆应不堵塞、不歪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②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③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④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 6.井下钻场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设施和条件:
①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及安全撤离措施。 ②有照明及专用电话。
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实现风电闭锁。 7.开钻前的准备工作:
①检查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不得开钻。
②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支护、防水、防火、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③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车合格后,方可开钻。 四、一般钻探操作 1.打钻时要做到:
(1)按地质技术人员所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所规定的方位、角度和钻孔防斜措施施工,不经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2)钻探工人穿戴要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3)启闭开关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
(4)禁止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
(5)扶把时,要站在立轴和手把一侧,不得紧靠钻机;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钻法及压力。
(6)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m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7)钻进过程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8)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压、水量。
(9)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不得直对或任意跨越钻杆,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
(10)透采空区后,需经瓦检员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溢出,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钻孔进行处理。
(11)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两听”、三看“,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音,看操作把手震动、给进压力和钻进速度,看压力表及回水情况,看胶带及接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12)取芯钻进时每回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13)钻进过程中若发生机械故障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断开开关,用人力将钻具提到安全高度。 (14)执行“四检查”:起下钻具检查、孔内事故后检查、加尺检查、准备钻具时检查;“三不下”:丝扣不合格不下、钻具磨损严重不下、钻杆弯曲超标不下;“三看”:看压力表、看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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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钻孔返水情况;“二听”:听机器声、听孔内震动声;“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孔口不返水时严禁钻进进尺。
2.安置孔口管:
(1)套管要下在坚硬的岩层中,套管下置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3)下套管漏水时,禁止猛墩套管。
(4)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导管不松动、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揭露高压水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置,方可钻进。
3.上、下钻具时要按下列要求施工:
(1)提钻前,准确丈量机上余尺,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装置以及拧卸工具是否安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下钻前,除上述检查外,还要认真检查钻具接头、接箍、丝扣加工是否合格,钻杆有无弯曲、磨损等。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mm,或均匀磨损达3mm,每m弯曲超过3cm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松动或其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2)在提、下钻具的过程中,操纵升降机人员必须与其他岗位工人紧密配合,互相关照。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用手脚去扶摸钢丝绳。其他人员要注意钻具起落,在完成摘挂作业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探摸、伸头观看管内岩芯。
(3)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4)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管钳、链钳代替。
(5)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包括加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涌漏水情况、岩芯采取率、套管下置深度、耐压试验数据、班报表等。提出的岩芯必须清洗干净并编号,按序次摆放在岩芯箱中。
4.砂浆封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砂浆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采用钢管或外端用钢管里端用塑料管,煤层注水孔的套管也可采用钢丝编制的高压胶管。
(2)封孔部分需扩孔时,孔径一般不小于100mm。煤层注水钻孔封孔深度一般应大于5m,承压水钻孔封固套管接《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3)封孔时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钻孔内。固定方法可采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缠麻丝、海带等方法。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cm。
(4)套管下入孔口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口注射器、泥浆泵,将按规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浆送入管套壁外的钻孔内。
(5)人工送砂浆封孔,要边送砂浆边用力捣实;用泵送砂浆封孔时,灌浆管要固定于钻孔内,孔口要密封,工作结束时要用水把泵内砂浆清洗干净。
5.封孔器封孔时的注意事项: (1)封孔器应完好。
(2)仰角钻孔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伤人。 (3)安装封孔器时,一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钳拧紧丝扣;连接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支管总气门关闭。
(4)使用液压或机械加压封孔器时,给压要均匀,应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与钻孔壁接触后再加压。
6.防止出现导水钻孔的措施:
(1)各类钻探孔达到勘探目的后,应立即全孔封闭,包括四系潜水含水层以下各含水层组。 (2)封孔要用高标号纯水泥。
(3)严重漏水段,应先下木塞止水,然后注浆,防止水泥浆在初凝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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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按照封孔设计,进行分段封孔并分段提取固结的水泥浆样品,实际检查封孔的质量,由上向下边检查边封闭,作好记录。
(5)需要长期保留的观测孔、供水孔或其他专用工程也必须下好止水隔离套管。 (6)已下套管的各类钻孔,不用之前,也应按(1)、(2)、(3)的要求封孔。 (7)所有钻孔的孔口均应留设标志,一旦需要时,便于采取措施。 五、钻孔防斜操作
1.在打垂直孔时,首先下好孔口导管,其长度4m左右。孔口导管中心必须与钻机立轴、天轮中心线一致。孔口管上下端必须用砂浆封闭。
2.在倾斜或急倾斜地层中钻进,应以环状平底钻头为主,以粗径加重钻具为导向管。粗径钻具长度大于20m,钻具与钻孔的环状间隙应小于5mm。
3.在钻进中遇有老窑、溶洞、纵向发育的岩层时,应加长粗径钻具。
4.软硬岩石互层时,要减小孔底压力,待钻头全部进入下层岩石时,再正常压力钻进。 六、岩、煤芯采取
1.为保证岩、煤芯采取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2)不使用弯曲的粗径钻具,以减少对岩芯的震动、破碎、堵塞及磨损。 (3)采取岩芯时,应根据岩性和岩芯长度确定卡料的规格和数量,并充分冲孔,保证卡取牢固。提升钻具要稳。
2.为保证煤层质量,防止打丢、打薄煤层,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见煤通知书预告的孔段内,司钻人员应认真操作,并做到准确判层。 (2)在煤层顶板中钻进,必须严格执行“见软就提钻,不准试试看”的制度。 (3)采取煤层顶板样时,禁止用金属卡料卡取岩芯。 (4)煤层顶板松软、破碎时,可采用双管钻进。 (5)取煤管以双管单动和三管单动为好,下入孔内前要认真检查,内管应转动灵活、水路畅通,钻头高差合适,内外管间隙配合适当。
(6)在煤层中钻进,应适当控制第一个回次进尺的长度,以便及时调整钻进参数,确保煤芯质量。
3.煤芯长度应在煤管内原状丈量,对于半合管取煤器则应打开取煤管丈量。煤芯直径不得小于45mm,所取岩、煤芯应按顺序排列、编号、清理、填写岩芯回次票,将岩芯装入岩芯箱。
七、特殊操作
(一)探放水操作
1.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钻孔直径首次不能超过60mm,如果钻孔过大,出现涌水难以堵塞。未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2.在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时,遇到下列情况,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规定,经工程技术员确定的探放水线进行探放水操作: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采空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3.煤系底层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按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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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
4.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前、后10m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安全通道畅通。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做到出水时可随时开泵排水。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工程技术人员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放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5.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6.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伤人。
(5)探水钻机施工时应有预防电机受潮的措施。
7.下置的孔口管及下级套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压力,安装闸阀后,方准继续钻进。 8.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9.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探放采空区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探放采空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采空区水体的位置、积水量和水压,采空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2)放水孔必须打中采空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采空区水放完为止。 (3)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如有水仓要考虑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
(4)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5)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11.透采空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或黄泥封闭。
12.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13.探放采空区水钻孔接近采空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二)探放瓦斯等气体和防突操作
1.探放气体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附近巷道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施工地点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施工,风筒必须跟到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3.施工地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
4.施工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监护,否则严禁施工。
5.注意首次钻孔不能过大,孔径首次不能超过60mm,防止煤层和瓦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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