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出外墙外表面的窗户,也称外飘窗。
2.0.1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 Building envelope trade-off option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规定性指标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一种方法。综合判断采用专用能耗分析软件进行计算,也称权衡判断。
2.0.14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并完全符合节能设计指标要求的假想建筑。
2.0.15 太阳能辐射吸收系数(?)absorptive coefficient of solar radiation
材料表面吸收的太阳能辐射热与入射到该表面的太阳辐射热之比。 太阳能辐射反射系数(α)reflective coefficient of solar radiation 材料表面反射的太阳能辐射热与太阳辐射热之比,α=1-ρ,又称“太阳反射比”。 2.0.16 玻璃及外窗遮阳系数(SC)sun shading coefficient of glass(or windows)
玻璃遮阳系数shading coefficient of glass
透过该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系数对透过3mm透明白玻璃得热系数的比值。 外窗遮阳系数(SC)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s
透过窗户的太阳辐射得热系数对透过3mm厚透明白玻璃外窗得热系数的比值,其值等于玻璃遮阳系数与窗框系数的乘积。
2.0.17 建筑外遮阳系数(SD) outside sun shading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按规定方法进行计算的外窗外部(包括建筑物和外遮阳板)遮阳效果的数据。 2.0.18 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W) integrated sun shading coefficition of windows
考虑外窗本身遮阳效果和窗口外部遮阳(包括建筑物和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外窗遮阳系数(SC)与窗口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2.0.19 采暖、空调年耗电量 annual heating and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冬季或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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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空调设备年所要消耗的电能,为采暖年耗电量(Eh)和空调年耗电量(Ec)之和。单位:kW·h/m2。
2.0.20 采暖、空调能效比(EER)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采暖、空调设备提供的热量或冷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 2.0.21 [制冷]性能系数 [refrigerating]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COP)
在指定工况下,制冷机的制冷量与其净输入能量之比。
2.0.22 季节能源消耗效率 seasonal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SEER)
制冷季节期间,空调器进行制冷运行时从室内移走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电量的总和之比,简称季节能效比(SEER)。
2.0.23 综合性能系数 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IPLV)
在规定的不同环境温度情况下,空调设备按25%、50%、75%和100%负荷率进行制冷运行的加权平均制冷性能系数。
2.0.24 典型气象年(TMY) 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3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最接近10年平均值的月组成典型气象年。由于选取的月平均值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2.0.25 换气次数 air exchange rate (air change per hour)
建筑物内整体或局部空间在单位时间内室内空气更换的次数。单位:次/h。 2.0.26 太阳辐射强度 intensity of solar radiation
单位时间通过单位面积的太阳辐射量。单位:W/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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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0.1 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
1 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取18℃; 2 换气次数取1.0次/h。
3.0.2 夏季空调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
1 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取26℃; 2 换气次数取1.0次/h。
3.0.3 居住建筑通过采用增强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等合理、有效的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指标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采暖、空调总耗电量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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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 居住区规划节能设计
4.1.1 选址
宜选择有良好日照和自然通风条件的地块,不宜选择低洼地块。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整体的生态环境。 4.1.2 布局
居住区规划设计时,总体布置应采用有利于冬季充分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防止太阳日照并利于自然通风的形式,不宜采用不利于自然通风的周边式或混合式布置。 4.1.3 朝向
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窗口宜朝南或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不宜超出南偏东35°或南偏西15°。 4.1.4 间距
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系数,除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本市城市规划部门有关建筑间距系数的规定。 4.1.5 环境绿化
建筑物间应减少硬化地面,充分利用原有自然水体,增加绿地植被和绿化种植,并可通过垂直绿化、屋面绿化、透水地面等改善小区热环境,提高建筑物的室内舒适度。
4.2 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
4.2.1 建筑平立面设计宜紧凑并减少凹凸,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4.2.1的规定。当设计的体形系数不符合表4.2.1的规定时,应按本实施细则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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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1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 建筑的体形系数 ≤4层 ≤0.55 5~11层 ≤0.40 ≥12层 ≤0.35
注:1 ≤4层时,总高度≤13m;
2 当建筑层高≥5.0m时,按二层计算层数;
3 建筑平面中留有潜伏设计的景观凹阳台(外墙只留洞口面积,且小于该开间外表面积的35%时),体形系数
可按外侧墙面计算(视该阳台为房间);否则体形系数应计入该阳台临其余房间的三面墙面面积。
4.2.2 外门窗(包括幕墙、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过大,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表4.2.2的规定。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当设计建筑的外门窗及屋顶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或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2.2和表4.2.4的规定,则应按本实施细则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2 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Cm)限值
朝 向 北 东、西 南 窗墙面积比 ≤0.35 ≤0.20 ≤0.50 注:1 表中的窗墙面积比按设计建筑单一朝向平均计算;
建筑平面中留有潜伏设计的景观凹阳台,外墙洞口面积小于该开间外表面积的35%时,洞口面积计入外墙窗面积比中,否则应按该阳台门(门联窗)的面积计入窗墙面积比中。 2 表中的“北”指北偏东60°至北偏西60°的范围;“东、西”指东或西偏北30°至偏南60°的范围;“南”指南偏东30°至南偏西30°的范围;
3 凸出外墙面小于等于600mm(从墙身中心线至窗框中心线)的凸窗(外飘窗),按洞口投影面积计算;凸出外墙面大于600mm的凸窗(外飘窗),其透明部分应按朝向分别计入该朝向窗墙面积比中;
4 转角窗、转角凸窗按朝向分别计算窗面积;
5 开敞式阳台或封闭式阳台通向房间处设门时,其阳台门按透明部分面积计入外窗面积中;封闭式阳台未设阳台门时,其封闭阳台的透明部分,计入外窗面积; 6 内天井墙面上的窗户,按朝向计入不同朝向的外窗面积中;
7 屋顶设计日光室、太阳房时,其透明的墙体、屋顶部分,分别计入相应的窗墙面积比和 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中;
8 屋顶上的平天窗、斜屋面天窗、老虎窗计入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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