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7.1.安全保证措施 7.1.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关系到现场施工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
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细化、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一般事故频率低于1.5‰; 管线、设备事故为零; 火灾事故为零。 7.1.2.安全保证措施 7.1.2.1.安全组织保证
(1) 施工现场项目部确立以项目总经理为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行使本工程管理职责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控制,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在运行中的状况,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订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金的配置。
(3) 负责安保体系实施运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和隐患,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落实整改和复查。
(4)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可操作性文件,使工程实施后达到预定目标。
(5) 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工地安全管理台帐”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编制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大型机械、拆装、消防、冬雨季施工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现场各阶段施工过程前,组织实施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
7.1.2.2.安全教育培训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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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由安保部组织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特殊工种培训台帐。
(2) 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质部门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3) 工种变动时,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安全月、安全周以及安全竞赛等各项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 安全教育保持经常进行,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
(6)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知识、规章制度、规定要求以及操作技能等方面,并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
(7) 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教育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 安全工作教育保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实效,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建立记录台帐,以便随时检查对照。 7.1.2.3.安全工作保证 (1) 日常检查
a.施工班组每日出工前必须对防护用品、使用的工具、材料进行外观检查。
b.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对施工场地、作业地点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排除。
c.施工负责人对不按章操作或违章工作的人员有权进行停工或整改。 d.施工结束后工班组工长及安全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场地巡回检查,确认各项安全完好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e.各级施工负责人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 定期检查
a.项目经理每月负责组织专业工长、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b.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教育的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技术、关键工序计划的制定,安全措施的实施,各种工具、材料的存放使用情况。 c.定期检查各种安全检查的记录、台帐资料、文件的管理。
d.定期检查工作完结后,要召开专门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e.根据气候等情况,对工程施工机械、车辆随时作专项检查。 f.专项检查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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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结合具体情况,及时检查节假目的安全值班、抢险、防盗、防煤气中毒以及电击伤人等安全工作。 (3) 干部盯岗
a.在关键工序施工作业开始日,实行领导干部盯岗作业制。
b.协助施工负责人对主要工序的施工安全严格把关,保证施工组织与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c.深入到施工一线,指挥施工,加强领导,统一安排。
d.协助施工负责人协调施工内外的配合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e.遇有违章操作不听劝告时,有权停止施工,并进行批评。 f.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7.1.2.4.安全制度保证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a.从本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各级管理人员至。生产工人按照国家安全
生产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逐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b.制定严密的安全保证体系,设置专职安检人员,落实逐级责任制,严
防死守、各负其责。
c.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d.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 班前安全讲话制
a.每日出工前,班组长集合全队施工人员列队接受点名。
b.班前点名内容:总结昨天安全施工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正的措施,当天工作安全预想,规章要求,防范措施等。
c.班组安全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补充讲话。 d.工班施工人员对当日工作中的安全事宜有权质疑。
e.班前点名,要求认真填写“班前点名安全记录”,每季度末“班前点名安全记录”薄交安质部保管备查。 (3) 周末安全例会制
a.班组长主持周末安全例会,班组各相关人员以及工班长参加。 b.对一周来安全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措施,根据下周工作安排,对安全工作进行布置,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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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特殊、关键性的工序、工艺作业,合理组织,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措施。
d.“周末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由作业班长或班组安质员填写,每季度末装订成册,交安质部保管备查。
(4) 安全设计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要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开工或施工前由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不得进行作业。 7.1.2.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要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开工或施工前由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不得进行作业。 (1) 安全操作挂牌制
a.为了明确职责,互相监督,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负责人、安全值日人员、施工防护人员均要挂牌进入施工现场。需干部盯岗的施工项目,盯岗干部也必须挂牌。
b.“施工负责人”牌、“安全值日”牌、“施工防护员”牌,由班组统一保存。工前点名时由班组长根据分工统一发放。 c.盯岗人员牌由项目经理保存并负责发放。 (2) 安全生产检查制
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经理部每月、作业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落实。每次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 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a. 发生轻伤事故,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或上一级单位领导报告,由施工班组领导调查处理结案,并报送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 b.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并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上级单位,由项目经理部在一个月内结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c.发生多人负伤事故或死亡事故,在24小时内用快速的方法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向职工户口所在地(县和县级市)劳动、检察、工会等事故部门报告,并通知甲方代表,由上级领导组成事故调查组,劳动、检察、工会等部门派人参加,上级单位负责提出事故报告,在一个月结案,报上级主管部门。 d.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用快速方法24小时内将事故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向职工户口所在地劳动、检察、工会等部门报告,并通知甲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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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单位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结案。
e.发生因内部重要原因造成外部人员死亡以上事故均在24小时内用快速方法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对管辖区域内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如确定按非责任和非因工处理时,写出专题报告,附齐证据材料,逐级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擅自处理。安全事故申报见流程图所示:
安全事故 事故申报电话 安全事故评定 填报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申报流程
7.2.文明施工措施
现场文明施工是各项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代表了我们的形象和精神面貌。其目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而良好的环境是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进行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也是维护市容观瞻、保护城市正常秩序的基本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文明施工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总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负领导责任。从项目经理到现场作业人员层层落实文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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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 项目经理部 一般安全事故 现场设计 现场监理 设计单位 重大安全事故 上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事故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