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是施工生产永恒的主题,它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与卫生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我部以往安全生产的经验,制定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施安全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9.1安全目标
我单位承诺的安全目标为:杜绝因施工作业、施工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等引起的事故;杜绝因施工作业和施工机械车辆引起的公路及市政交通行车事故;杜绝重大责任火灾事故和职工因工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爆炸、火灾、中毒等重大事故。 9.2安全保证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项目安全管理,设备质量、人员素质达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程实施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为副主任,项目经理部有关业务部门领导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部、队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以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为职责,层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安全规划,搞好安全培训,消除事故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9.3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3.1组织保证措施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
主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严格安全奖惩规定,做到有章必循,确保施工安全。
认真执行十项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4、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5、安全教育制;6、交接班制;7、安全操作挂牌制;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10、安全生产奖惩制。
加强领导,健全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作业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充分发挥各级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开工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施工中开展“三工”教育。开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度。项目经理部对重点、难点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大型设备操作及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及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要突出重点,明确标准,提出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内容来考虑。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的安全技术论述清楚。施工中严格工序衔接,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严禁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生。
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组织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闭合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长、安全员,认真执行“三工”、“三检”安全制度。积极开展安全小组管理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及时纠正。
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级机关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单项、工种、工序安全作业标准,规范指挥和操作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加大奖罚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9.3.2技术安全保证措施
⑴.土方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前必须调查地形地貌和地质现状,调查有无裂、滑动面、地表水和地下水文情况。
开挖时要制定保证边坡稳定的措施,严格控制边坡坡度,严格按照排水通畅、分部开挖、挡护紧跟的原则施工。爆破作业时,严格按 “石方爆破安全保证措施”和 “爆炸物品管理安全保证措施”执行。孔眼深度、装药量要严格控制,减少对边坡的破坏以及诱发滑动的可能性。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定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高陡边坡在清理危岩落石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设专人进行防护,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②开挖工作面与装运工作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层作业。 ③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有专人警戒并设置警示标志。
(2).爆炸物品管理安全保证措施
爆破作业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①爆破器材的运输
运输爆破器材必须事先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
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
禁止爆破器材同其他货物混装或炸药同起爆器材混装; 由专职押运员押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停止装运爆破器材;
遇城市或城镇,要绕道经过,中途停歇要远离居民区。 ②爆破器材的库存保管
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专用库房内;
库房要符合安全规定,建库前要向县、市公安局申请,建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才准存储爆破器材;
设专职保管人员看守管理库房,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建立爆破器材入库验收制度,建立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
爆破器材堆放整齐,不混存,不超量;
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库房要安装警报器,库区要拴养警犬; 库区昼夜设警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③爆破器材的使用 由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
在施工现场选择合适地点存放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放在一起;
建立爆破器材现场领用登记制度;
装药作业由爆破员进行,应严格按照设计装药,并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安全员对爆破器材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场;
每天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库房。 (3).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及车辆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①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88的规定执行。
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设专人管理,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用电设备必须接地接零,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在专用电杆上。
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安护栏、设门加锁、近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所有配电盘、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上锁。 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套管埋地设置,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要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电器。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架设的线路,不得搭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②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