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安全
教育培训会议纪要
时间:2015年3月21日 地点:办公室 主持人:葛成芳 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布署
1.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无重大机械
设备与火灾事故。
1.1.2文明施工目标:争创文明达标工地。 1.1.3消防指标:消除现场消防隐患。 1.1.4安全管理达标。
1.1.5环境与职业健康指标:固体废弃物集中排放率95%,员工职业健康检测按公司规定办理。
1.2安全、环境管理方针和原则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原则:“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创绿色环境,建文明氛围”。 1.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组织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经理、安全、环保部长、总工、工长、各专业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成立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及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发展“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3.1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葛成芳 副组长:葛长亮
组 员:葛刘庆、李用喜、宋俊国
1.3.2项目设安环部,有专职安环员2名,其中葛成芳为安环部长,负责项目的全面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安环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施工巡视和检查工作、施工现场文明、环境、施工平面布置图的管理及现场垃圾清运工作。劳务承包队的兼职安全员负责外包队的安全施工、环境卫生及管理。 1.3.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或工具等物件。
?各种电动设备应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才可启动使用。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性能应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1.4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贯彻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由项目生产经理牵头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
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坚持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教育研讨会、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广大职工上。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强化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意识,双方认可,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受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杜绝“三违”,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对于各种外架、大型机械安装实行验收制,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允许使用。
建立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经理部每月底组织各部门、分包方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日常检查,发现危急情况应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同时督促由劳务层组织对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各种自我检查,自我检查要做到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现场不准使用童工,对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禁止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
建设部规定:“严禁酒后上班”。 安全标识要按国家规定标识规范和到位。 1.5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项目应建立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检查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 ?安全生产奖惩制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6遵守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
(2)架子工、电工、焊工、起重工、起重司机(指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方可独立操作。
(3)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与安全防护设施,临街及下方人行道与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架子或操作平台要有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或安全网。施工的通行道、脚手架、工作台、梯子、工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进出口、升降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阳台外侧边、框架楼层周边、层面临边、楼梯和走道两侧边、吊台两侧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和明显安全标志,夜间临人行道的坑洞应有红灯示警。 (5)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异常,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6)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接触机械、电气设备。
(7)从事高空及特种候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宜该项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童工及老弱病残劳务工。 (8)操作时衣着要灵便、扣紧,思想集中,不得违章冒险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域站立、通行。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安全通道。
(9)高处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1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大雨、雾、雪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与起重作业。
(11)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梯档间距不超过40cm,单梯斜度75°±5°为宜。
(12)现场取暖用火必须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3)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生产。
(14)严禁紧靠围墙堆放建筑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和挖出的余土等。 (15)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和不交待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指令。 (1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7)起重物下方,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行。
2. 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1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前应制定边坡支护方案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公司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及支护进行观测,并将所观测成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避免翻车。 (4)挖土作业严禁采取掏挖方法,基坑内作业应严格戴好安全帽。 (5)基坑回填土时,应先检查边壁是否安全可靠,用小车向槽内回填土时,不得撒把,拆除支撑应与回填进行协调一致。
(6)使用电动打夯机时,应有专人护线,并保证随时都能实行电源隔离。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配电箱、开关箱应放置在安全、防雨适宜的地点,打夯时严防砸着电线、非电工、机械工、禁止检修机电设备。
(7)进入较深的基础工程施工,应搭设有护身栏杆的的安全通道,斜道板上的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坡度不得大于1:3。
(8)在深基础及地下室或潮湿处所使用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2.2砌筑工程
(1) 在操作之前应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1)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支搭安全网,若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2)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3)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4)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