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6)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按要求进行护理文书书写(手术患者交接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三)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重症医学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必须为接受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重症医学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 掌握重症医学专业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评判性思维能力;
(2) 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输液泵的临床应用和护理,外科各类导管的护理,给氧治疗、气道管理和人工呼吸机监护技术,循环系统血液动力学监测,心电监测及除颤技术,血液净化技术,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监测技术,胸部物理治疗技术,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技术,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技术等;
(3) 除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外,应具备以下能力:各系统疾病重症患者的护理、重症医学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症患者的疼痛管理、重症监护的心理护理等。 (四)血液透析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血液透析室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血液透析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血液透析专业护士必须为经过血液净化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血液透析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血液透析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 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 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 (3) 掌握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及操作方法; (4) 熟练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 (五)肿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肿瘤专业护士长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肿瘤专业临床护理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2.肿瘤专业护士必须为接受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肿瘤专业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肿瘤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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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 掌握肿瘤护理工作的标准、流程与方法;
(3) 熟练掌握肿瘤患者的护理常规及常见并发症的护理; (4) 熟练掌握肿瘤专业患者急救专业知识。 (六)新生儿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新生儿病室护理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新生儿临床护理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2.新生儿专业护士应为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新生儿专业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 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新生儿专业护士应具有的知识与技能:
(1) 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 熟悉新生儿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3) 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 (4) 熟练掌握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 (5) 掌握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六、准入程序:
(一)护士根据其条件向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提出岗位准入资质申请。
(二)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对其评价,提出审核意见,报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审批。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审批通过后通知病区及本人,方可独立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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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修订日期: 2013年1月1日
一、护理专项技术是指具有一定技术难度及风险,需要经过专项培训、考核合格授权后,才能进行的临床操作的护理技术,如 PICC、鼻十二指肠螺旋管植入等。
二、专项技术操作准入条件:
(一)护师或工作5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2年的注册护士。 (二)院内、外培训,具备专项技术操作的理论知识与技能: 1.院内培训
(1)参加专项技术操作理论授课,不少于10学时。
(2)在示教人上模拟操作≥10次;在培训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践操作≥3例。 (3)理论、操作考核合格。
2.院外培训:通过院外专项技术操作培训并获得相关专项技术操作资格证书。
(三)定期接受专项技术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授权与管理
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者向相关学术小组提出申请,护理学术小组组长组织对其进行评价,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批准后,护理部为操作者发放相应专项技术操作资格证书。
护理部对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者实行动态管理,对再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生与本技术操作相关的医疗事故者,则取消其相应专项技术操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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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紧急及弹性调配办法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修订日期: 2013年1月1日
一、医院按照上级有关配备标准并结合护理单元实际工作量及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为护理单元配置相应的护理人员。
二、每个护理单元中须有1-2名5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且通过青年护士规范化培训的护士作为机动护士,以备医院应对突发事件、接受临时性的工作任务等紧急调配使用。
三、各护士长应将下周护士排班表于周五下班前上报护理部,便于护理部根据各护理单元的实际工作量实行弹性人力资源调配,保证护理质量。
四、护士长应将本护理单元怀孕≥32周护士名单、预产期及时上报护理部,便于护理部视工作量情况为其单元调配护理人员填补因产假造成的人员空缺。护士产假结束后到护理部报到,护理部根据各护理单元实际人力资源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五、调配流程 (一)动态调配:
分管院长 用人申请 护理单元 护理部调配建议 人事部
(二)紧急任务调配:
分管院长 院长 院长 护理部 调配建议 人事部 六、要求:
护士长及护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服从医院的调配。对于无故不配合调配的护士长,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停职;对于无故不服从调配的护理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待岗6个月~1年,直至上报卫生厅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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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修订日期: 2013年1月1日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规定及临床护理要求,由医师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理等级。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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