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设计文件及文件中引用(或要求)的规范、标准等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工程的文件中引用(或要求)的规范、标准等。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承包人应事先向工程师提交相关的材料标准或参数以及相关的施工工艺控制要求和质量保证指标,并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或认可。 二、质量与验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3.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及双方确定的工程关键环节控制点。 三、安全施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及调整
4.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人工单价、材料和设备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在合同期内变动的风险;(2)政策性调价风险;(3)措施费包干风险,承包范围内本项目措施费用按投标报价固定包干,无论施工过程中发生何种变化,措施费用都不予调整;临时停水停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措施,费用自理;(4)已有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细目特征不变的情况下)而综合单价不变的风险,即在实施过程中,已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无论发生什么变化(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变化),结算时,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均不予以调整。
4.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合同谈判时商定)。 变更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时,由承包人根据云南省2003定额的消耗量及投标时的人、材、机报价进行组价后提出相应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
5、工程预付款:按昆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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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量确认 :
7、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提交。 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见合同前附表。 9、质保金:
9.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
9.2质量保修金退还:招标人在质量保修期(12个月)满后15天内将保修金(不计息)退还给成交人。
五、工程变更约定:详见通用条款。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0、竣工验收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合同谈判时商定)。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1、违约
1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谈判时商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谈判时商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谈判时商定)。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谈判时商定)。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合同谈判时商定)。 (2)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谈判时商定)。
13、不可抗力
1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合同谈判时商定)。 14、担保
15.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谈判时商定)。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谈判时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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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合同谈判时商定)。 16、合同份数
16.1双方约定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5份(发包人、承包人各2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1份)。
17、补充条款
17.1承包人需严格服从代建方的管理,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违约责任同专用条款35.2条的规定。
17.2承包人应执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许可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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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廉政合同
发包人:XXXXXXXXXX 承包人: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和有关法规。确定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秉公行事,自愿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一、发包人不得接受承包人请吃、请玩;不得接受承包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承包人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承包人举行的任何庆典活动。
二、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应予拒绝和检举,经承包人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实的,依法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发包人吃、玩或向发包人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如有违反,对承包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
四、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发包人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中止项目施工合同,由此使发包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领导干部或法人代表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如有违反,对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要依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此《廉政合同》与《监理合同》同时签订,一式叁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纪检监察机关一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八、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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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供参考)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 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_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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