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依据
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 2、 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生产工艺的改进; 4、职工的合理要求。
二、事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 1、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2、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 5、职业卫生宣传 6、职业卫生培训 7、职工健康监护 8、职业病人诊疗 9、 其他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进矿职工的培训:作业地点、班组三级教育 2、作业场所的职工调动教育: 3、矿部的职工调动教育: 4、临时工的教育 5、定期教育
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本矿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监测的周期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本矿职业病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
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一、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 二、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三、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四、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证者的处理。
五、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管理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一、 告知的内容 1、 2、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3、 4、 5、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
二、 告知的方式 三、 告知的责任部门 四、 考核
赫章县野马川镇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矿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