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浸变(电抗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5)

2019-04-23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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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温指示计 油流继电器

冷却系统交流电源故障 冷却器故障 备用冷却器投运 绕组温度计

两台变压器分接头位置不一致 分接开关直流电源故障 分接开关交流电源故障

油温过高报警 油流停止报警

正常电源或备用电源故障报警 油泵、风扇故障报警 报警 温度过高报警 报警 报警 报警

注:直流电源电压为110V (或220V)

2.4.8.11 变压器铁心和夹件接地:变压器铁心和夹件应分别与油箱绝缘,铁心和夹件接地应由安装在油箱顶部的不同套管分别引出,引至地面附近的接地引下线及支撑绝缘子由制造厂供应。

2.4.8.12 变压器冷却装置控制箱及变压器分接开关控制箱:控制箱应考虑防风雨和防锈,尺寸设计合理,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开门维护时,内部设备不受风雨侵袭,安装高度应便于就地操作和维修。控制箱应配有供控制、操作、保护及信号用的所有设备。控制箱应有足够的接线端子用于联接由制造厂提供内部引线,以及运行单位供给的至主控制室的引线,并应提供15%的备用端子。所有外部接线的端子,包括备用端子均应为夹紧型。控制箱应配有内部照明和交流单相220V,10A插座和220V交流的足够容量的加热器。加热器应配有温控装置,以及手动控制开关和保护熔丝,加热器安装位置应适当,以免其热量对邻近设备产生危害。应设有通风装置,以便与加热器一起,不使控制箱内产生冷凝。

2.4.8.13 变压器油中气体在线监测装置:如果需要安装油中气体在线监测装置,宜采用能实时连续地对油中气体多组分含量的变化量进行监视的装置,乙炔的最小检测量不大于1μL/L。装置能将溶于油中的气体进行在线分析,能测定其中的可燃性气体的含量和变化量。测定值超过预定值,装置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2.4.9 组、部件

2.4.9.1变压器应配齐所有组、部件,以保证使变压器及时进行安装、接线并投入运行。 2.4.9.2 制造厂应提供一个总控制箱用于三相变压器,并同时提供:

⑴ 变压器冷却装置控制箱一个,用于冷却装置、分接开关电机和带电滤油器的交流电源供电及切换;温度计、气体继电器、油位计、压力释放器、油流继电器以及电流互感器的接线。

⑵ 变压器分接开关控制箱一个。用于三相分接开关控制命令的选择,及位置指示器。 2.4.9.3 套管线夹:每个套管配套提供一个与其端子匹配的铝合金压接式线夹。

2.4.9.4 除变压器本体附件和冷却器接线箱之间的连接电缆应由制造厂供应外,通常制造厂还应配套提供下列铠装动力电缆和阻燃铠装屏蔽控制电缆。所有电缆均为铜导线。 17

变压器冷却装置接线箱至变压器组冷却装置控制箱的动力、控制电缆; 分接开关机构至变压器分接开关控制箱的电缆; 分接开关机构至变压器冷却装置控制箱的动力电缆。

电缆的截面应满足负载的要求,电缆的长度符合现场安装要求。 2.4.10 铭牌

2.4.10.1变压器名称,型号、产品代号。 2.4.10.2标准代号。

2.4.10.3制造厂名(包括国名)。 2.4.10.4出厂序号。 2.4.10.5制造年月。 2.4.10.6相数。

2.4.10.7额定容量(MVA,对多绕组变压器,应给出每个绕组的额定容量。如果一个绕组的额定值并不是其它绕组额定容量的总和时,则要给出负载组合)。 2.4.10.8额定频率(Hz)。 2.4.10.9各绕组额定电压(kV)。

2.4.10.10各绕组的额定电流(A,三绕组自耦变压器,还应注出公共线圈中长期允许的值)连接组标号,绕组连接示意图。

2.4.10.11额定电流下的短路阻抗(实测值,如果需要,应给出参考容量,对多绕组变压器应表示出相当于100%额定容量时的短路阻抗)。

2.4.10.12冷却方式(如果变压器有几种冷却方式,除应表示出冷却方式外,还应以额定百分数表示出相应的冷却容量,如ONAN/ONAF 66/100%)。 2.4.10.13使用条件。 2.4.10.14总重量(t)。

2.4.10.15绝缘油重量(t),品牌(厂商、型号)。

2.4.10.16强迫油循环(风冷和水冷)的变压器,还应注出满载时停油泵(水泵)及风扇电动机后允许的工作时限。

2.4.10.17绝缘的温度等级(油浸式变压器A级可不注出)。 2.4.10.18温升。

2.4.10.19连接图(当连接组标号不能说明内部连接的全部情况时)。如果线圈的连接可以在变压器内部变更,则应指出变压器出厂时的连接。 2.4.10.20 绝缘水平。 2.4.10.21 运输重(t)。

2.4.10.22 器身吊重(t),上节油箱重(t)。 2.4.10.23 空载电流(实测值)

2.4.10.24 空载损耗及负载损耗(kW,实测值)。多绕组变压器的负载损耗应表示各对绕组工作18

状态的损耗值。

2.4.10.25 套管型电流互感器的技术数据(也可采用单独的标志)。 2.5 试验 2.5.1 基本要求

变压器试验应按照本标准和相关标准有关条款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

运行单位代表有权见证所有试验。 试验应在相关的组、部件组装完毕后进行。

对于绝缘试验,如果无其它协议规定应按下述给出的顺序进行: ——线端的操作冲击试验(SI)

——线端的雷电全波和截波冲击试验(LI、LIC) ——中性点端子的雷电冲击试验(LI) ——外施耐压试验

——短时感应耐压试验(ACSD) ——长时感应电压试验(ACLD) 2.5.2 工厂例行试验

2.5.2.1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应在所有绕组及所有分接位置进行电压比测量。变压器的电压比在额定电压分接头的误差不超过±0.5%,在其它分接头的误差应不超过±1%。 绕组接线组别应符合规定。

2.5.2.2 极性试验:变压器的极性应为“减极性”。

2.5.2.3 绝缘电阻测量:应测量各个绕组对地及绕组间的绝缘电阻,试验电压应不小于直流电压5000V,绝缘电阻应在第15s和第1min到第10min之间的每1min进行测量。吸收比(R60”/R15”)或极化指数(R10’/R1’)不小于1.5(10℃~30℃时)。如绝缘电阻起始值比较高时(例如大于10000MΩ),吸收比、极化指数较低,应根据绕组介质损耗因数等数据综合判断。

2.5.2.4 介质损耗因数及电容量的测量:介质损耗试验应在上层油温10℃~40℃之间进行,在试验报告中应附有介质损耗因数的温度校正曲线,试验报告应说明试验设备的情况。每个绕组对地及绕组之间的介质损耗因数在20℃时应不超过0.5%。同时应测量绕组间与绕组对箱体间的电容量。

2.5.2.5 绕组电阻的测量:应对所有绕组和分接位置进行绕组电阻的测量,变压器每相绕组电阻之间差别应小于2%即:

R?最大??R?最小?R?平均??2%

直流电阻不平衡率:相间(有中性点引出时)为2%,线间(不能解开的三角形接法)为1%。应以三相实测最大值减最小值作分子,三相实测平均值作分母计算。 19

注:①对所有引出的相应端子间的电阻值均应进行测量比较。

②如果直流电阻不平衡率,由于线材及引线结构等原因超过规定时,除应在出厂试验记录中记录出具体实测值外,尚应写明引起这一偏差的原因。使用单位应按出厂实测值进行比较。

2.5.2.6 铁心绝缘试验:铁心绝缘电阻测量应使用2500V绝缘电阻表。允许的最小绝缘电阻是500MΩ。并进行下列检验:

⑴ 在组装铁心前,应测量每个铁心和/或铁心段的绝缘电阻。 ⑵ 变压器组装完毕,油箱注油前,测量铁心绝缘电阻。 ⑶ 在总体试验之后装运之前应测铁心绝缘电阻。

2.5.2.7 雷电冲击试验:试验电压按照2.4.6.4条的规定,高压、中压、低压绕组与中性点均应做雷电冲击试验,其中线端截波和中性点全波冲击是型式试验。被试变压器的绕组连接到冲击电压发生器,在至变压器套管的回路中,或至截波间隙的回路中均不应有任何串联感抗,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证不记录虚假放电。所使用的分压器要具有保证的精确度和响应时间,不得用球间隙测定冲击电压值。在分压器和示波器上使用倍增器要精确匹配,以使减幅波和全波的波形图可以重迭比较,所有冲击试验中,电流和电压波形都应同时记录。在截波试验中,截波回路必须安排得使记录冲击波的反极性峰值过冲限制到大于截波冲击幅值的10%和小于30%,并应记录地线电流。通常雷电冲击试验电压是负极性的,其雷电冲击耐受试验顺序如下:

⑴一次降低电压的全波冲击; ⑵一次100%的全波冲击;

⑶一次或几次降低电压的截波冲击; ⑷二次100%的截波冲击; ⑸二次100%的全波冲击;

⑹一次降低电压的全波冲击。有分接头的绕组的试验,其A、B、C三相分接头应分别放在最大、额定、最小分接位置试验。

如果被试绕组接有氧化锌避雷器,还应分别增加升压和降压试验 过程中的70%、80%和90%电压的试验,以便根据升压和降压过程同一电压下电流波形的比较,判断试验是否合格。

2.5.2.8 操作冲击试验:高压绕组中性点接地,被试相对地试验电压按照2.4.6.4条的规定,对三相变压器试验时线路端子之间产生的电压应近似为线端和中性点端子之间的电压的1.5倍。通常操作冲击试验电压是负极性的,其操作冲击耐受试验程顺序如下:

⑴一次50%-70%全试验电压下的冲击; ⑵三次100%全试验电压下的冲击; ⑶一次50%-70%全试验电压下的冲击。

分接头位置应分别在3个不同的中间位置各进行一次试验。 20

2.5.2.9 感应电压试验和局部放电测量:

⑴ 短时感应耐压试验(ACSD)

按照2.4.6.4规定的电压进行,同时应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对于三相变压器,要求两种试验,即: 带有局部放电测量的相对地试验。

带有局部放电测量的中性点接地的相间试验。 单相变压器只要求进行相对地试验。

⑵ 长时感应电压试验(ACLD)

长时感应电压试验(ACLD)和局部放电测量按有关标准进行。允许的最高放电量对高压绕组和中压绕组应不大于100pC。

⑶ 局部放电强度的量度为视在放电量Q,全部测量的校正与测试仪器的特性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2.5.2.10 外施耐压试验:对低压线圈和中性点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按2.4.6.4的规定,持续时间1min。

2.5.2.11 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的测定:

⑴ 初次空载损耗的测定:在上述2.5.2.7、2.5.2.8、2.5.2.9项绝缘试验之前,在额定电压的10%,50%,60%,70%,80%,和在额定电压90%~115%之间的每5%级电压上进行,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应在低压绕组上进行测定。

试验电压应以平均值电压表读数为准(但该表的刻度具有同一平均值的正弦波形方均根值),同时,应与上述平均值电压表并联一只反映方均根值的电压表,它所指示的电压值也应记录。对空载损耗的测定值可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校正。 空载电流应使用方均根值电流表进行测定。

⑵ 1h励磁测定

在所有的绝缘试验项目完毕后,应在与初次空载损耗试验相同的条件下,对变压器在110%额定电压下进行1h励磁试验,在1h结束时应在110%和100%额定电压下测量损耗。 最后一次测定的空载损耗值将作为确定损耗的保证值。若在额定电压下的空载损耗超过初次空载损耗4%或更多,但不到10%,则应在110%额定电压下再进行12h的励磁试验。若12h结束时额定电压测定的空载损耗超过12h试验前在额定电压下的空载损耗,变压器不应出厂。

若在额定电压下的空载损耗超过初次空载损耗10%及以上,变压器不应出厂。。 在1h励磁测定的前后,应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以作比较。

⑶低电压空载电流和损耗试验。 2.5.2.12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定:

⑴ 短路阻抗测定:变压器应在最大,额定及最小分接头位置进行阻抗测定,短路阻抗值的误差不应大于规定值。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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