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临武县晴岚北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路灯电源全部采用户外配电箱,容量 100KVA/座,供电半径800m。电缆采用直理地敷设,穿过道路时,要求穿钢管保护,埋设深度≥1.0m。
控制方式:通常情况下,本工程道路照明系统在自动工作方式下进行;在调试、检修或应急处理时,可以采用手动工作方式。
自动工作方式包括以下两种控制构想。 (1)按时间控制
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统计一年四季的日照长短,并在可编程控制器内部编制一张表格,使照明灯的开关时间随日照长短而变化。时间分辨率为1分钟,精度1分钟/每月。具有掉电保护功能,不会因掉电而丢失数据,影响开关照明灯的时间。可以根据周围环境光照情况,设置提前量的滞后量。
(2)根据光照度控制
本系统配有光照度检测仪。光电探头根据光照度强弱,输出信号到可编程控制器,经处理后,可编程控制器输出控制指令,开启或关闭照明灯。照度检测仪的调节控制范围为Ⅰ~9999LUX。长期使用后,若控头灵敏度改变,强编程控制器能输出报警指示信号,提请操作人员维护。
保护制式:本工程采用TN-C-S制。电源进户处分别做重复接地装置,该装置在最不利情况下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5.10道路绿化
道路绿化结合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美化等要求,选择种植位置、种植形式、种植规模,采用适当的树种、草皮、花卉。道路绿化应选择能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和城市复杂环境的乡土树种。选择植树品种时,应选择树干挺直、树形美观、夏日遮阳、耐修剪、能抗病虫害、风灾及有害气体的树种。
道路绿化综合考虑沿街建筑性质、环境、日照、通风等因素,分段种植。在同一路段内的树种、形态、高矮与色彩不宜变化过多,做到整齐规划和谐一致。绿化布置按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绿、树木与花卉、草皮相结合的原则,尽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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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临武县晴岚北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到色彩和谐,层次鲜明,四季景色不同。
行道树种植枝繁叶茂的常绿乔木樟树为主,株距4~5m,分隔带以落叶乔木银杏为主,同时结合灌木球列植,落叶树的姿态一样能给人美感,而且冬天不遮挡阳光,季节变化明显,再加以少许树种的搭配,如少量叶色丰富、具有季节变化的树种,突出植物色彩的变化,使植物在平面、立面以及色彩上起伏变化一层次分明,错落有致,并与城镇景观结合,体现江北城区的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道路绿化景观带。
道路绿化应处理好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关系。绿化不应遮挡道路路灯照明。在距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停车视距范围内,不应有树木枝叶遮挡。架空电力导线与树冠距离,树木中心与地下管线的水平距离都符合各专有关规范的要求。
5.11沿线其他设施
5.11.1人行道
25cm×25cm×5cmC30彩色水泥便道砖 2cm10#水泥砂浆垫层 30cm12%石灰土 5.11.2路缘石及树池
路缘石采用12cm×35cm×99.5cm预制C30砼路缘石。 树池侧缘石采用5cm×12.5cm×50cm预制C30砼侧缘石。 5.11.3交通设施
(1)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J5768-1999)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
沿线道路上设置完善的指路、指示、警告和禁令标志,设计原则:标志牌不得侵入道路建筑界限,单柱牌面下缘至路面高度为1.8-2.5米,悬臂牌面下缘至地面高度为5.5米,标志牌均为反光标志,图案文字采用钻石级反光膜,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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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临武县晴岚北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用高强级反光膜、路面标线型号采用热融型,厚度要求在2.0-2.5毫米,要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86-1999)的规定。正常路段有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及相应的路面文字标记等。交叉口有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禁止变换车道线、停止线等。
(2)按间隔500-600m设公共交通停靠站,道路交叉口附近的站位,安排在交叉口出口道一侧,距交叉口50~100m。
5.11.4消防设施
道路每100米设立室外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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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临武县晴岚北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6章 环境影响评价
6.1环境保护
6.1.1环境保护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据,以城市生态理论和环境综合整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城镇功能区,适度开发和利用现有资源,促进城镇经济发展。保障城镇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6.1.2环境功能分区 1.空气质量功能分区
镇区划定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根据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水域功能分区
新江划为Ⅲ类水域,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袁惠渠划为Ⅳ类功能水域,执行国家Ⅳ类水域标准。
3.声学环境功能分区
镇区声学环境功能分为l-4类,依次为居住、文教、机关区;商业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两侧,各类分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相应标准。
6.1.3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标准。 3.《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级标准。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一级标准。 6.1.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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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临武县晴岚北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施工材料及土石方运输的粉尘污染有材料、土石等的撒落,风吹起尘,及车辆行驶场尘等。布置料场尽可能远离居民区,加以遮盖,避免扬撒,材料、土石运输途中加以封闭或遮盖避免抛撒。施工道路及现场配置洒水设备,定时洒水减少起尘量,及时清扫路面防止二次扬尘。
只要注意加强施工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道路建设是可行的。 2.营运期汽车尾气影响
道路的建成后,由于汽车行驶会产生大量废气,主要成分为:CO、NOx等,给周边的小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随道路建成的绿化工程能减少汽车废气的影响。在环境敏感区还应设立监测站,为及时调整车流量提供数据。
6.1.5环境噪声影响评价 1.建设期噪声影响评价
建议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声。施工机械作业时,点声源噪声扩散后所造成,按点声源扩散公式计算,距作业点47米处的机械噪声最大值为75db,因而此处以远的施工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已小于规定昼间上石方施工噪声限值75db,同时一般夜间22:00—6:00均停止工程施工,所以道路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最大为50米左右。
我国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准值如下表: 表6-1 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表 单位:等效声级db(A)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各种打桩机 混凝土、电锯等 吊车、升降机等 昼间噪声 75 85 70 65 夜间噪声 55 禁止施工 55 55 我国城市环境城市噪声标准(CB3096—82)中第一类混合区及交通干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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