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福庄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膨化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

2019-05-17 10:56

表21项目噪声预测结果统计分析一览表单位:dB(A)

预测点现状监测最大值(昼间)贡献值预测值(昼间) 东厂界49.626.7/ 西厂界45.339.4/ 南厂界46.629.9/ 北厂界45.731.5/

曲梁乡实验小学(1000人)45.817.145.8 备注:项目夜间不生产。

由表21可知,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 对四厂界贡献值为26.7~39.4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也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的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过程中的固废主要为包装废料、检验室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 圾。

(1)包装废料

项目包装废料主要包括原料包装废料和产品包装废料。

①原料包装废料:项目外购原料均为袋装,在原料使用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包装 废料,经类比同类企业可知,项目原料包装废料产生量为0.91t/a,主要成分为塑料。

②产品包装废料:项目产品包装分为内包和外包,项目将半成品内包采用塑料袋,外 包采用纸箱。经类比同类企业可知,此工段包装废料产生量为0.35t/a,主要成分为塑料、 纸。

综上所述,项目包装废料产生总量为1.26t/a,主要成分为塑料和纸,经厂区内集中 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2)检验室固废

本项目检验室主要检验指标为水分、感官净含量、大肠菌群、菌落种数,其他指标均 委托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验,因此,本项目检验室产生的固废主 要为废弃的培养基、废琼脂板和废食品渣,产生量约为0.053t/a。

因培养基含有菌类,建议项目将废弃培养基灭菌处理处理后肥田。项目检验室固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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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毒有害物质,性质为易降解的有机物质,经收集后由附近村民运走用于农田施肥。

(3)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会产生部分污泥,参考沉淀池污泥量产生公式:

V=C0ηQ/[1000(100-p)ρ]

式中:V——沉淀污泥量,m3/d;

Q——污水流量,m3/d; η——去除率,%;

C0——进水悬浮物浓度,mg/L; P——污泥含水率,%;

ρ——沉淀污泥密度,以1000kg/m3计。

污泥含水率取90%,污泥密度取1000kg/m3,根据项目水量及SS进水浓度、污水处理 站对SS去除效率情况,计算出项目污泥的产生量为1.23t/a。因项目污泥不含有毒有害 物质,项目周围多为农田,则污泥经清掏后可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4)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生产量按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年产生量 约为3.0t/a。评价建议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 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防止项目产生的固废流失对环境造成影响,评价建议在厂区内设 一座6m2的固废临时堆场暂存未转运的各项固废,并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防止 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

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

本项目位于新密市曲梁镇田庄村,项目所在地周围交通便利,厂址地势较为平坦开阔, 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所用土地全部为租赁的原厂区内土地,不牵涉新增土地,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根据《曲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可知,项目用地为现状 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预测,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 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的各项固废均可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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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项目东侧紧邻空地,东侧15m处为村路,隔村路21m处为农田,项目东南30m处为新 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项目南侧紧邻河南省龙祥食品有限公司,西侧为农田,西北68m 处为曲梁乡实验小学(1000人),北侧紧邻尚庄水厂,北侧38m处为门面房(为农家院餐 馆)。

项目周围环境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为项目东南30m处的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 根据调查,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于2006年6月8日编制了《年加工2000吨不定型 补强剂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新密市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6月12日对其出具了审批意 见,2011年8月17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 请登记卡,该申请登记卡编号为:2011-33。

根据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的《年加工2000吨不定型补强剂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审批意见及验收申请登记卡可知,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未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 防护距离。

根据现场调查,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现状的基本情况介绍见表22。 表22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现状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现状基本情况介绍

原料为外购白干(粒径≤2cm),经雷蒙磨磨成细粉,之后经编织袋包装后 外售。

具体工艺描述为:该项目外购白干,人工投料至投料口,经提升机提至喂 料仓内,喂料仓经料嘴出料至雷蒙磨内进行磨粉,磨制完毕的细粉经料罐 出料,出料时编织袋套住料罐出料嘴,出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项目厂区内生产设备仅1台雷蒙磨。

根据调查,结合该厂区设备装备水平及生产工艺,该项目运行废气产生环 节为:投料工段产生的粉尘、雷蒙磨运行产生的粉尘。粉尘主要成分为白 干,其矿含量较高。

该产尘工序设置在该项目生产车间内,其生产车间与本项目厂界最近的距 离为58m。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为:①雷蒙磨运行产生的粉尘:雷 蒙磨产尘工段设置有1套袋式除尘器,雷蒙磨运行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 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投料工段产生的粉尘:因原料 白干粒径≤2cm,投料工段产生的粉尘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①投料工段粉尘:该项目投料量为2001t/a,经类比,其粉尘产生系数为 0.2kg/t物料,经计算,其粉尘产生量为0.4t/a,产生源强为0.17kg/h,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对项目厂区各无组织大气污染物进行厂界 浓度预测,预测出项目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623mg/m3,可以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 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生产工艺

生产规模年产量2000t。年运行300d,日运行8h。 废气产生环节 产尘工序与本项 目厂界距离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状

污染物粉尘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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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卫生防护距离

生产车间与本项目 生产车间最近距离

②雷蒙磨工段粉尘:该项目雷蒙磨加工量为2001t/a,经类比,其粉尘产 生系数为1.5kg/t物料,经计算,其粉尘产生量为3.0t/a,产生源强为

1.25kg/h。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2000m3/h,粉尘产生浓度 为625mg/m3,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 气筒排放,该工段粉尘排放量为0.03t/a,排放源强为0.01kg/h,排放浓

度为6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5kg/h)的要求。

该项目投料工段粉尘产生源强为0.17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该投料

工段位于该项目生产车间内,该生产车间尺寸为长20m,宽10m,高为9m, 评价根据以上参数,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中的推荐模式计算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的大气环境防护 距离,采用《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计算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该项目大气环境防 护距离为0,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距生产车间外边界50m。

本项目与该项目生产车间最近的距离为58m,不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 围内(见附图七),本项目选址可行。

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西北侧为办公区(即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区域),项 目距离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最近的生产车间为项目外包间,项目外包间 与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生产车间之间的距离为83m,新密市龙腾微粉助 剂厂生产车间与本项目厂界之间的最近距离为58m(具体见附图六)。

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距离本项目较远,且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距离本项目生产 车间最近的为其办公区,本项目生产车间与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生产车间距离为83m, 距离较远,又因本项目位于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西北侧,不在其下风向(新密市常年 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因此,新密市龙腾微粉助剂厂运行不会对本项目产品质量产生影响, 本项目选址可行。

(4)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项目北侧为尚庄水厂,属于农村饮用水水源。经调查,尚庄水厂基本情况为:尚庄 水厂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其厂区内设置2口水井,水井位置见附图二(项目周围环境 示意图谷歌版),尚庄水厂自来水生产工艺为:原水经取水泵房提升后,经输、配水管网 送至用户。

经查阅《新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可知,该报告未对尚 庄水厂未设置水源保护范围,经查阅其它相关资料,目前,尚庄水厂未设置水源保护范 围。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可知, 新密市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源(五里店水厂、西关水厂、东关水厂、前村水厂)划定了 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各水厂内的各井口外半径50米的区域。

参照《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对水厂划定的一级保护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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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尚庄水厂若划定一级保护区,其范围为各井口外半径50米的区域。根据调查,尚庄 水厂内设置有2口水井,其位置见附图二(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谷歌版),2口水井与本 项目之间的距离分别为97m、52m,本项目不在其可能划定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 正常运营不会对尚庄水厂水质造成影响,选址可行。

本项目为膨化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污染物产生较少,项目运营对尚庄水厂 水质无影响(项目废气为搅拌工段粉尘,粉尘主要成分为面粉,不会对尚庄水厂水质造成 污染;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产生量较少,且无有毒有害物质,经厂区内自设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田庄村农田灌溉,且厂区内污水收集均采用防渗暗管,污水处理站 均做防渗处理,项目废水不会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无 危险废物产生,且项目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影响尚庄水厂水质)。(5)租赁厂区原有污染

本项目为租用新密市食品添加剂总厂闲置厂房及空地,根据调查,目前厂区内仅遗留 闲置厂房数间,设备已全部拆除,无遗留污染物。

根据调查,新密市食品添加剂总厂于2005年停产,其产品为食品用乳酸锌和乳酸亚 铁,生产工艺为:外购乳酸和硫酸锌、乳酸和硫酸亚铁,经锅炉提供蒸汽加热,在反应釜 内反应,之后脱水、烘干后即为成品。

新密市食品添加剂总厂停产至今已有9年,其停产后厂房未再出租,其生产过程中不 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产品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行业中,本项目建设时拟将原厂区内生 产车间拆除,新建生产车间,对地面重新硬化,租赁厂区无遗留污染物,不会对本项目产 品质量造成影响。

(6)《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的要求

根据《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选址要求可知,食品厂要选择地势干 燥、交通方便、有充足的水源的地区,厂区不应设于受污染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不得 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避免危及产品卫生。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干燥,交通便利。项目用水采用村饮用水工程供水,水源充足, 可以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选址不在受污染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无粉尘、有害气体排放 源,无放射性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和昆虫大量孳生潜在场所,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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