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现值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同时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2]又如固定资产准则规定购买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相对于旧准则,新准则中对于现值的运用更多地植入了折现率的运用,对未来的可计量经济效益进行折算,充分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预见可能的损失和风险,防止高估资产,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逐年增加,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逐年减少,每年二者的总和正好达到平稳发展,相对于平均年限法下的总和起伏较小,可以避免高估资产低估费用,符合谨慎性的要求,所以,应当允许一些行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速折旧法。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报告中的运用
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债权人、银行、供应商等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进而了解投资风险和投资报酬,贷款或者借款能否按期收回等情况的主要来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贷款者决定贷款去向、供应商决定销售策略的重要依据,是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经济信息来源,也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制定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经济决策重要的信息来源。[10]
例如有些报表项目的金额需要对有关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进行分析、计算整理后才能填列,而且报表项目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勾稽关系。所以,要求采用正确的计算方法,保证计算结果准确。计算准确并不排除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即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所要求的预计时,进行谨慎的判断,以便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过分压低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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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全面反映。[7]
三、 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发挥着有效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有利就有弊,这就要求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端正态度,积累经验,做出正确的判断。否则,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问题,这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内部缺陷,一个是外部配合。
(一)内部缺陷可能导致的问题
⒈定义模糊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到底什么程度才算得上是高估什么程度才算得上是低估,各有各的理解。不法分子就很可能钻空子,人为地调节费用操纵利润,最终将使会计信息失真。
⒉自身倾向性
谨慎性原则着重于关注本期利润,保持本期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后期的利润则没有过多重视,很容易造成前后不平衡,次年利润不稳健。
例如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则本年利润就会相对减少,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但是这就导致本年期末存货也就是次年的期初存货减少,那么次年销售成本也就随之降低,次年利润就会虚增。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大的企业来说,只要本年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就可以实现次年的净利润反弹。这种做法具有隐蔽性,很容易成为操纵利润的手段。
⒊不易操作
由于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相关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很难认定,且具体操作技术性较强。[3]所以,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操作较繁琐,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要求很高,许多企业认为成本高且不易操作而不愿完全采用,导致谨慎性原则的推广障碍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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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部配合可能导致的问题
⒈与税法的冲突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税收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在我国,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应当遵从会计准则的规定,目的在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从所得税的角度,主要是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征税。
我国现行税法和新会计准则对税前列支的费用出现不同的规定,导致企业提取准备金后减少当期账面利润时,还应补交所得税,这就直接增加了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侧面造成企业的纳税负担。因此税法限制了谨慎性原则的使用。
⒉与新准则中其他会计原则冲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制定了8条一般原则,简洁来说即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有用性、真实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以及重要性原则。
其中,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这与谨慎性原则强调预计可能的损失而完全不确认利得相矛盾。
又如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这就符合真实性和重要性原则的要求而背离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⒊受会计人员制约
正如前文提到的,谨慎性原则的实务操作与会计人员是分不开的,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能力、业务素质和较多的工作经验,对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各种计提比例有客观的决断,现今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⒋市场价格机制尚不完善
我国现在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各项措施和规定尚不完善,市场价格机制缺乏对相关信息的有效参考,导致公允价值和资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受到一定制约,加上市场信息的披露状况不够完备,谨慎性原则一直难以切实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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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用谨慎性原则可能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针对内部缺陷提出若干建议
⒈重视谨慎性原则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范围,为企业处理会计信息提供了更多方法,说明国家为了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益而在会计信息质量上加大了监管力度。企业就应当从中有所体会,树立正确的态度,重视使用谨慎性原则,贯彻和响应相关政策,支持和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⒉适度运用谨慎性原则
在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过程中,要对其本身的局限性有充分的认识,正确适度的运用,尽量避免或减弱自身缺陷产生的可能问题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最大程度地发挥谨慎性原则的优点。
⒊继续总结,开拓创新
在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发现谨慎性原则运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充分审视,在总结中积累经验,寻找解决措施,创新谨慎性原则的相关规定,有效提高谨慎性原则的积极作用,防范于未然。
⒋加强可操作性
针对谨慎性原则的操作性问题,在转变企业和会计人员态度的基础上还应注意到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建设。从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这一目标出发,对企业进行谨慎性原则操作的可行性指导,权衡各方利益的同时建立起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统一的运用标准。
(二)针对外部配合提出若干建议
⒈逐步协调统一税法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
税法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之间一直存在着差异,这也体现在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上。建议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化解冲突,促进税收的合理化和人性化,从而加强谨慎性原则的积极适度运用,减小企业的税务负担,实现更好地长期可持续发展。
⒉对于各个原则要分清轻重
为了防止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发生冲突,首先考虑各个原则的优先顺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合理确定。其次,对冲突状况予以充分披露,防止冲突恶化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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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信息失真造成使用者的利益受损。最后,约束谨慎性原则的使用,协调统一其他会计原则,尽量权衡,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⒊加强会计人员培训
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应加强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第二、会计人员应全面地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第三、会计人员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加强后续教育。充分利用对会计人员再培训的会计优惠政策规定,加大经费投入,定时派送会计人员参加培训课程,加强会计人员对专业知识更新的掌握,积累经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配合正确的企业经营决策,提高整体素质。
⒋完善市场价格机制
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提供合理的计价依据,使企业随时掌握相关信息,对公允价值和可变现净值等进行合理准确的估计,配合宏观经济政策作出相应举措,推动整个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⒌强化审计职能
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防止部分企业有意无意的政策挑衅,钻空子虚增利润,滥用或不用谨慎性原则。加强外部监督体系的建设,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重视独立审计,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平公允。
结论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竞争不断加剧,企业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导致会计信息存在不确定性,这就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不断被重视,在我国会计准则的演变中也很容易发现谨慎性原则的地位逐渐地被提高。
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开创了一片新天地。其运用范围之广,运用方法之多样是史无前例的。这符合了我国要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要求,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对企业行为起到规范作用,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具有维权意义。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也为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会计核算问题提供了更多新的选择,有利于各企业提高风险意识,重视资产质量,避免虚盈实亏,提高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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