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团学联合会的有关活动、会议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2、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2次者。
4、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5、私自占有或损害团学联合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6、工作失误影响团学联合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7、处分由办公室汇报情况,主席团进行处理。 ③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团学联合会的有关活动、会议等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3次者。
4、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5、虚报假报团学联合会账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6、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7、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团学联合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8、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团学联合会声誉者。 9、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而影响团学联合会声誉者。 10、除名由主席团提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发由宣传部白榜通报批评。
4.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①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未在活动开展7日前,将活动计划送办公室的
2、未在活动后7日内将活动总结、开支结算表交办公室的。 3、未在活动后7日内将活动总结、开支结算表交办公室的。因主观因素,未按有关规定送交宣传部工作预约表,对该部工作造成影响的。 4、两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7、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8、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9、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10、部门警告处分由主席团提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②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并追究该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二)奖励
1、优秀学生会干部奖
(1)为充分调动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为我团学联合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鼓励与表彰,特此设立“优秀学生会干部奖”。 (2)“优秀学生会干部奖”条件包括
①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学习。
②对于团学联合会的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且具有创新意识。 ③对于分配的任务能够积极有效地执行,且没有大的工作失误。 ④能够对团学联合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3)优秀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0%。 2、优秀部门奖
⑴为提高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与凝聚力,充分发挥各部成员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奖励在各项工作中表现最出色的部门,特此设立“优秀部门奖”。 ⑵“优秀部门奖”条件包括
①部门负责人对成员认真传达主席团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好各项有益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活动,期前做好工作计划,期中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并及时汇报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实施进度的报告、出现问题能否及时反映、危机处理等),期末做好总结工作等。
② 部门成员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有较高的工作效率较为显著的工作成绩。
③ 获“优秀部门奖”的部门,在期末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时,可酌情增加1~2个名额。
(3)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3、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团学联合会内部评选资格 (1)有一次违反校规校纪者。
(2)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过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3)学年内考试成绩有两门或以上不及格者。
第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内容
包括团学联合会各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书(活动计划、活动组织方案、活动流程、消费预算与结算)、活动总结;各种制度;各项通知;各种成员名单;各种考核奖惩情况;团学联合会的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奖品、纪念品;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① 各部长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档工作,收集各档案,分类整理后存储。
② 由办公室指定人员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如有遗失或缺损可以与各部联系、询问、查询,各部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