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论与实务》考试重点(4)

2019-05-17 16:33

2.金融机构与一般经济组织的共性及特殊性

金融机构与一般经济组织的共性表现在:金融机构与一般经济组织的基本要素相同。如有一定的自由资本、向社会提供特定的商品(金融工具)和服务、必须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等。 金融机构相比较于一般经济组织而言其特殊性表现在: (1)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的特殊性

一般经济组织的经营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普通劳务,经营内容主要是从事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而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这种特殊的商品,经营内容主要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金融活动。

(2)经营关系与经营原则的特殊性

一般经济组织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其经营活动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融资的信用关系,在经营中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 (3)经营风险及影响程度的特殊性

一般经济组织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集中表现为商品是否产销对路。这种风险所带来的至多是因商品滞销、资不抵债而宣告破产,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小。而金融机构因其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用业务,故其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这一系列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不局限于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影响,而且可能会危及整个社会的再生产过程。 二、金融机构的种类

1.按照业务性质和功能的不同,金融机构可分为管理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管理性金融机构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追求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金融企业。例如商业银行。

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指贯彻落实政府的经济政策的金融机构。如农业发展银行。 2.按照业务内容的不同,金融机构可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银行类金融机构是指可以发行存款凭证的金融机构。如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3.按照业务活动的地理范围不同,金融机构可分为国际性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 国际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业务活动跨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 全国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业务活动的范围局限在一国范围之内的金融机构。 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业务活动的范围局限在某一地区的金融机构。 三、金融机构的功能 1.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金融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功能是指金融机构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流程设计,为客户之间完成货币收付或清偿因交易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服务。 2.促进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功能是所有金融机构都具有的基本功能。 3.降低交易成本

金融机构利用筹集到的各种期限不同、数量大小不一的资金进行规模经营,可以合理控制利率、费用、时间等成本,使投融资活动能够最终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交易成本来进行,从而满足不断增长的投融资需要。 4.提供金融服务便利

提供金融服务便利功能是指金融机构为各部门的投融资活动提供专业性的辅助与支持性服务。 5.改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的一方对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的现象。金融机构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正是由于其具有强大的信息收集、信息筛选和信息分析优势。 6.转移与管理风险

转移与管理风险的功能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各种业务、技术和管理,分散、转移、控制或减轻金融、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各种风险。

42.中央银行的定义,职能,银监会的职责 P204-205(二级重点)选择,论述,简答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指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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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的职能有三项,即: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它代表国家垄断货币的发行权,向社会提供经济活动所需要的货币,并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运行,维护币值稳定。

(2)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只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不与工商企业和个人发生直接的信用关系。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中央银行在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往来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金融稳定,调控宏观经济,而不是为了盈利。

(3)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中央银行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个部门,由政府授权对金融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代表政府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并为政府提供融资、国库收支等服务。

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垄断人民币的发行权,管理人民币流通,是“发行的银行”;依法管理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对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和再贴现,在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根据情况实施必要的救助,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是“银行的银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负责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国银行系统的征信系统,代表国家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等,是“国家的银行”。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的主要职责有: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43.信托投资公司P210-211 (三级重点)选择,名词

信托投资公司是以受托人身份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管理、经营、处置财产。

44.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P215 (二级重点)选择,简答

目前,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清算银行。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为协调国际间的货币政策和金融关系,加强货币合作而建立的国际性金融机构。

其宗旨是:通过成员国共同研讨和协商国际货币问题,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汇率稳定和成员国有条件的汇率安排,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增大的外汇管制;协助成员国克服国际收支困难。 2.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银行集团是由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国际投资争端处理中心、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五个机构构成。 3.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中央银行和若干大商业银行合办的国际金融机构。 45.比较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的宗旨P216-217(三级重点)简答

1.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是西方国家与亚洲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合办的政府间的金融机构。其经营宗旨是通过发放贷款、进行投资和提供技术援助,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合作。 2.非洲开发银行

非洲开发银行是由非洲范围的国家政府和区域范围以外的国家政府合办的互助性国际金融机构。其宗旨是:为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帮助非洲大陆制定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各国的发展计划。 3.泛美开发银行

泛美开发银行是由美洲及美洲以外的国家联合建立、主要向拉丁美洲国家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其宗旨是:集中美洲各国财力,对中、南美洲发展中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

备注:1.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

(1)维持汇率稳定 (2)对金融业的国际业务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与协调 (3)提供长短期贷款以调节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和促进经济发展

(4)积极防范并解救国际金融危机 (5)就国际经济、金融领域中的重大事件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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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供多种技术援助、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藉此加强各国经济与金融的往来,推动全球经济共同发展。 2.国际金融机构的局限性

国际金融机构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些国际金融机构的领导权被主要的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建议往往得不到重视;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时往往附加限制条件,而这些条件往往削弱了国际金融机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的效果。 第十章 商业银行

46.商业银行的类型P221 (二级重点)选择,简答

1.按产权结构的不同,分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独资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采用股份公司形式组建起来的商业银行。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主要形式。 独资商业银行:是指由单个出资人出资组建的商业银行。

2.按组织形式的不同,分为单一制商业银行、总分行制商业银行和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

单一制商业银行:也称独家制商业银行,其特点是商业银行业务只由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或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总分行制商业银行: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商业银行体制,其特点是,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在总行之下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银行业务。

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也称集团制商业银行,其特点是,由一个集团成立股份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独立的银行。

3.按业务覆盖地域的不同,分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国际性商业银行

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指以所在地区的客户为服务对象,业务经营活动范围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的商业银行。 全国性商业银行:是指以国内所有客户为服务对象,业务覆盖全国的商业银行。

国际性商业银行:是指以国际性大企业客户为主要对象,在国际金融中心占据重要地位、国际影响力较大的商业银行。 4.按业务经营模式的不同,分为全能性商业银行和专业性商业银行

全能性商业银行:是指不受金融业务分工限制,能够全面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 专业性商业银行:是指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或某一类型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 47.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P222-223 (二级重点)名词、选择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业务。因为在商业银行的全部资金来源中,绝大多数资金来源于负债。此项业务也是商业银行开展其他业务的基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两大块:存款性负债和借款性负债,其中存款性负债是主要的。 1.存款业务

存款是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的资金或货币。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服务种类很多。这里我们选择五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存款类型向大家进行一下介绍。

1)活期存款,是指可由存款人随时存取的存款,它没有确切的期限规定,银行也无权要求存款人取款时做事先的书面通知。 2)定期存款, 是指存款人和银行预先约定存款期限的存款。

3)储蓄存款,在我国,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也称对私存款或个人存款。是商业银行稳定可靠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4)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5)结构性存款

是指在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参数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2.借款类业务

借款业务相对于存款业务而言属于主动负债,具有资金利用率高、流动性风险低和非利息成本低等优点。 按照借款期限的不同,可将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种类型。 1)短期借款

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下的借款。商业银行进行短期借款的目的主要是在于解决银行临时性流动性不足和周转困难的资金需要。具体包括同业拆借、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三种类型。 2)长期借款

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商业银行进行长期借款的目的主要是在于弥补长期资金的不足。商业银行的长期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的方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包括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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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其他金融债券。

b.次级金融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c.混合资本债券:清偿顺序位于次级金融债券之后,且期限更长的债券。 以上3种金融债券都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的。

d.可转换债券:是指银行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银行股份的金融债券。 48.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P227(一级重点)选择、简答

贷款是商业银行出借给贷款对象,并以按约定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资产。

1)按贷款期限的不同,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为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为中期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

2)按保障条件的不同,贷款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3)按业务类型的不同,贷款可分为公司类贷款、个人贷款和票据贴现 公司类贷款是银行针对公司类客户而发放的贷款。 个人贷款是银行针对个人客户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应客户的要求,以现金或活期存款买进客户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而发放的贷款。 4)按贷款质量的高低不同,贷款可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 通常所说的不良贷款,就是指后三类。

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发生损失的概率为零的贷款。

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则有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关注或监控。

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已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置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

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的贷款。

损失贷款是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的贷款。

49.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P231-234(三级重点)选择,名词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会形成银行现实的资产或负债但却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业务。我国又常常习惯称其为中间业务。 目前,国内银行开办的表外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目前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汇兑结算、托收结算和信用证结算。 2.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3.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 4.信托业务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5.租赁业务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把租赁物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规定,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 租赁业务的具体做法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和对供货人的特定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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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在从事租赁业务时,可以有多重角色,业务性质也有较大差异。例如,商业银行可作为出租人,出资购买设备租赁承租人;银行也可作为贷款人向租赁公司提供贷款,从而形成贷款资产;银行还可作为普通中介,提供联系供货商、接受咨询、收取租赁费等服务。 6.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是指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7.担保与承诺业务

1)担保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

2)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 8.金融衍生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交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利率、股票和商品的远期、互换、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50.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P235(三级重点)选择、简答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理论沿革

1.资产管理理论:商业性贷款理论→资产转移理论→预期收入理论

2.负债管理理论:该理论强调,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提供不仅来自资产方,还可以来自负债方,即通过对负债结构进行调整,增加主动型负债,在货币市场上主动“购买”资金来满足自身流动性需求和不断适应目标资产规模扩张的需要。 3.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具体实践

从无到有,从观念到制度,管理的手段和技术从落后到先进。 第十一章 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

51.投资银行基本职能P250-251 (三级重点)简答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机构。

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具有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1.媒介资金供需,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在直接融资过程中,投资银行是资金供求双方的中介人,通过自己的中介服务,在帮助资金需求者寻求到资金来源的同时,也帮助资金供给者寻找到了投资机会。 2.构建发达的证券市场

在构建发达的证券市场的过程中,投资银行的作用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投资银行通过咨询、承销、分销、代销等方式帮助构建证券发行市场。

第二,投资银行以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的身份参与证券交易市场活动,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的业务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投资银行促进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 3.优化资源配置

一方面,投资银行通过对不同企业和不同项目融资的收益和风险的确定,可以起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

另一方面,投资银行通过提供并购服务促进优质企业并购劣质企业,使优质企业掌握更多资源,也起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4.促进产业集中

投资银行通过募集资本的投向和并购方案的设计,帮助优质企业获得资金,加快产业集中进程。 52.投资银行的业务P252-253 (二级重点)选择,名词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为传统与基础的业务,它是指投资银行帮助证券发行人就发行证券进行策划,并将公开发行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以筹集到发行人所需资金的业务活动。

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的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和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

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的方式有两种:代销和包销,其中包销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

(1)代销是指由发行人与投资银行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投资银行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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