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魔动漫传播有限公司商业计划书
宏观
卡魔动漫传播有限公司商业计划书
红色标识为公司的工作范围
微观
卡魔动漫传播有限公司商业计划书
? 创作人才优势
卡魔的创作团队平均年龄20岁,是与我们的目标顾客同时代的人,创作人员更加了解顾客(或者说是自己)的精神需求,与目标顾客不存在沟通隔膜,我们创作出的动画作品更加符合顾客的口味,创作团队成员并不全不是动画相关专业的学生,但是他们有深厚的动漫产业知识背景和丰富创作能力与技术,对于我们采用的创新制作流程更加适应,能最好的完成理想作品的创作。
? 独立开发的卡通形象授权系统
目前国内动漫产业的一个盈利困境是盗版问题严重,极大的影响了动画主要利润来源(形象授权)的稳定。实际考虑到盗版商的动机,无非是形象使用费太过昂贵,致使他们冒法律风险进行盗版。我们的形象授权系统充分考虑了这方面的因素,如果在前期没有厂商对我们卡通形象进行买断,那么我们将使用“共同使用模式”这能极大的减弱盗版的动机,使得我们的利润收取得到极大保证。
我们开发的授权系统,无论是卡通形象被买断还是使用“共同使用模式”,作为形象制造者卡魔都将会的收益,唯一的缺陷是只有“共同使用模式”可以改善盗版情况,而如果卡通形象被买断将不会改善盗版情况。
系统流程简单如下:
卡魔动漫传播有限公司商业计划书
卡魔动漫传播有限公司商业计划书
(1)首选模式:买断我们的形象权
在我们创造的卡通形象被目标群体认可后,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通告:卡魔将对其拥有的卡通形象权进行公开拍卖。
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将我们创作的卡通形象以高价卖出,卡魔将实现盈利。 如果拍卖价格过低或者竞拍者认为拍卖价格过高而放弃拍卖,我们将进入下一级的二级时间差模式。 (2)二级时间差模式
在此过程中,我们允许两家厂商共同出资购买我们的卡通形象权,但是考虑到出资金额不同而造成对于出资较多的厂家在形象权的使用上的优势将会丧失,我们运用二级时间差,即出资较多的厂家拥有首批产品的优先制作权利,出资较多的厂家首先使用形象开发制作第一批衍生品,并且在第一批衍生品上市后,第二家厂商方可开始衍生品的开发制作,并进行销售,在此之后没有区别。 整个二级时间差模式的监督工作将有卡魔来执行。
如果二级时间差模式同样没有合适的买家,我们将进入共同使用模式。 (3)共同使用模式
这个模式中厂商将有两种选择方式:一是一次性交纳10万元的形象使用费,此后不用再交纳任何费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厂商如果想进行大批产品的制造,将会大大节省专利使用费,节省了成本。
二是首先交纳5000元的基本使用费(或者叫登记费),这之后方可使用我们的卡通形象从事生产活动,今后每制造一件产品我们收取10%的专利使用费,当厂商交纳的专利使用费达到50万后不再交纳任何费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考虑到小厂商可能总的生产量的利润还不够交纳10万元的费用,但是采用这种方式后,小厂商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要求了来确定生产量,交纳合理的专利使用费。
这个过程中各个厂商生产量的监督工作将有卡魔来做,在厂商每次生产之前要求上报生产量比根据其报送的生产量收取费用。
我们将建立信任系统,记录每一个厂商的诚信情况,对厂商的诚信进行监督。